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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孝端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陵。
○谕军机大臣等。唐绥祖、严瑞龙、两参案。阿里衮、鄂容安、审理当有头绪。看来严瑞龙参唐绥祖。而阿里衮旋参严瑞龙。又兼以素不相协。形迹之间。原未免动人议论。近日又闻该督办理唐绥祖审案。俱于内堂深夜。令家人带进。独加密讯。并不会同两司。虽属严密之意。但严密可也。不示人以公。则不可也。既有此等议论。而朕付之不问。非朕以诚待臣下之意。今两案既交二人会同审理。此乃大员重案。惟当一秉虚公。不可稍存成见。或虚或实。
该督等自不敢不确加研讯。或有意轻重其间。亦断不能逃朕洞鉴。著传谕阿里衮、鄂容安、知之。
○乙酉。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谕、据阿里衮、鄂容安、参奏永兴进京。途次闻讣。严瑞龙私派各府州县帮助盘费。代雇骡头。又公凑银两送京。交永兴收受。及提用道库养廉。并未扣还归补各款。永兴由满洲世臣。久别近侍。优加擢用。畀以总督重任。乃不能洁己率属。劣迹累累。其提用库项。并不奏明。因属不合。尚系向来所有。至收受派帮银两。则贪污卑鄙。深负朕恩。著革职拏交刑部。俟严瑞龙案审明到日。将永兴一并治罪。
○谕军机大臣等。据阿里衮、鄂容安、参奏永兴途次闻讣。严瑞龙、派各府州县帮助盘银两。俱交永兴家人杨三收受等语。著将原摺钞寄在京总理王大臣等。将杨三锁拏。凡系伊经手诸事。逐一严讯。永兴现已革职拏交刑部。所有应行质讯之处。一并质讯。
○又谕、唐绥祖、严瑞龙、两案。昨因永兴奏闻。业经传谕。今据参奏永兴各款。实出意想之外。观此则其所奏。心迹已属显然矣其提用养廉未归补清项。固属有罪。然如阿里衮、赤曾豫支养廉。但经奏明。永兴则罪在不奏。此犹可恕。惟收受派帮银两。则罪无可逭。朕面询永兴。虽力辩其送京银两退还未收。究属一面之词。已将永兴革职。拏交刑部。俟严瑞龙案审结。一并从重治罪。已令在京总理王大臣等。将伊家人杨三严讯。自必水落石出。唐绥祖、严瑞龙、系巡抚大员。
今又关涉总督。案情殊为重大。伊等各有应得之罪。永兴性本糊涂。其参奏唐绥祖。未必不因严瑞龙怂恿而成。但唐绥祖赃款果实。又不可因此而遽为轻释也。阿里衮与严瑞龙。尚有共事不协旧嫌。鄂容安则两无交涉。身在局外。如伊等不能虚公研讯。各得其平。稍有偏私。不但现在不能逃朕洞鉴。即是后亦必察出。伊二终无所辞咎。其严瑞龙送京银两。永兴究属收受。抑或辞却果实。亦令阿里衮、鄂容安、详察据实奏闻。
○改铸镇守德州地方城守尉印信。从青州将军那延泰请也。
○是日驻跸洪河大营。
○丙戌。上到泰安府、岱庙瞻礼。
○谕军机大臣等。永兴家人杨三。已传谕在京总理王大臣等。严加审讯。其永兴家中所有与属员往来书札。俱应详细查检。方得实情。此并非查其家产。但书札不得遗漏隐匿。并宜迅速。不得令其闻风焚毁。
○是日驻跸常家庄大营。
○丁亥。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谕大学士等。各省驻防协领等。例应三年一次轮班来京引见。原欲察看优劣。酌量记名升用。以示激劝之意。其城守尉总管等。原定例时。并未议及。但思伊等俱系防守城池。管教官兵之大员。所关甚为紧要。即如朕巡幸所至。留心察看。其优者升用示劝。劣者降斥示惩。若巡幸未至之处。伊等贤否既未周知。其中庸劣之员。得以姑容旷废。不但于公事毫无禆益。即有才优之员。亦因不得显其所长。以致阻抑上进之心。于一切事务。未免草率办理。嗣后各省驻防城守尉、总管等。
亦应照协领之例。一体轮班。其如何分定年限轮流引见之处。著该部定议具奏。寻议。盛京所属之开原、兴京、金州、凤凰城、岫岩、辽阳、复州、义州、青州所属之德州。天津所属之沧州。及开封、太原郑家庄、保定等处城守尉。八旗游牧察哈尔总管、副管、参领、吉林参领。皆三品大员。应照协领之例。三年任满。该管官出具考语。送部引见。其无大员统辖者。于任满之日报部。调取引见。至陵寝总管。有按时上香行礼等事。与驻防官不同。毋庸轮班引见。
从之。
○谕军机大臣等。硕色所奏茂隆课长吴尚贤。情愿伴送缅甸贡使来京一摺。缅夷入贡。固属向化之忱。但自上年四月入边。即住茂隆厂内。与吴尚贤亲密。此番送来京。如不过因熟谙夷人情性。易于约束。不令生疑滋事。于公事有益。而此外别无情由。伴送未为不可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