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隐州县侵欺仓库钱粮、著落代赔之项。若已满三限。尚不赔完。经该督抚将革职代赔之知府、取具家产全无印甘各结。保题到日。臣部按其已未完交分数治罪。以十分为率。如未完之数、在五分以内者杖一百。至六分者杖六十徒一年。七分者、杖七十。徒一年半。八分者、杖八十。徒二年。九分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十分无完者、杖一百。徒三年。均不准纳赎。再查州县侵欺帑项。限满不完。既著徇隐之知府赔补。则著赔之日。即应将知府之原籍房产。
令地方官查记档案。申报上司。如能依限代赔全完。房产给还。仍照例准其分别开复降调。如三限已满。变抵房产。仍不足数。即照新定条例治罪。从之。
○是日起。上以祭社稷坛斋戒三日。
○丙子。顺天乡试。以兵部侍郎兼管顺天府府尹蒋炳、为监临官。兵部侍郎汪由敦、为正考官。礼部侍郎嵩寿、为副考官。
○丁丑。祭先师孔子。遣諴亲王允秘行礼。
○军机大臣等遵旨议奏、将各督抚奏到所属各案件定限。按款酌议。开具清摺呈览。得旨、依议。前因外省案件。定限有过宽之处。不能即速完结。经军机大臣等议奏。朕降旨令各该督抚据实酌减。理应各就地方情形。悉心核议庶几清吏治而肃官方。一改向来阘茸废弛之习。乃朕详加披阅。虽各省查办。详略不同。未必尽为允协然尚知因时就事。量加筹酌。惟该督瑚宝、顾琮、该抚准泰、鄂昌爱必达则概以原定之限无可议减具奏。在顾琮素喜沽名钓誉。
遇此等事。不知加紧办理。意谓限期宽裕。得以承办从容。藉以博属员宽大之称。而于所属事宜轻重缓急。遂一切置之不问。瑚宝、准泰、自来办事因循。不能振作。今以敕交查覆之案。不行核实定议。妄冀朦胧了事。俱系伊等积习使然。全未悛改。至鄂昌、爱必达、身皆获罪。分应屏斥。经朕弃瑕录用。畀以封疆重任。尤不应如此办事。而乃惟沿袭故套。漫不经心。深负委任。顾琮等、俱著交部察议具奏。
○戊寅。祭大社大稷。上亲诣行礼。
○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此次巡幸河南。在京吏部堂官办事人少。大学士来保、著暂行兼管吏部事务。
○谕军机大臣等、据长芦盐政丽柱奏、请动用运司库贮商捐银两。修理天津城垣一摺。著抄寄方观承、令其将摺内事理。详悉议奏。有应行会同地方官修理之处。著即会同修理。寻奏、天津城。节经商人承修。今据该盐政请于商捐余剩银动用。应如所奏。一面饬天津道、督县确估。并派熟谙工程之员。会同分司。照估妥办。仍令该道、运使、公同稽查。至称事竣造册报部核销之处。查此项银。平时原听商灶借领。非正杂项钱粮可比。如造册送部。即应具题。
似于体制未协。应令该盐政于工完日。核实具奏查核。免其题销。嗣后有应修处。亦应如所奏。令地方官报明盐政。酌量兴修。但或系商捐。或拨库项。均应奏明办理。报闻。
○己卯。太宗文皇帝忌辰。遣官祭昭陵。
○庚辰。谕、据京口将军赵宏恩奏称、伊到任未久。属员贤否。未能深悉。请将本处现出协领等员缺。移咨在京各该旗补放等语。定例各省旗员缺出。该处无可保题之人。将员缺移咨在京各该旗补放者。原指该处实无合例可保之员而言。并非因新任大臣、未能深悉属员。遂将本处员缺。概请京师补放也。况各省将军大臣等、调补新任。亦常有之事。若皆以到任未久。托故推诿。则该处官员升途。必致壅滞。赵宏恩即自谓新任。或询问副都统等、拣选保题。
未为不可。乃将如许员缺。俱奏请京师补放。明系草率从事。甚属不合。赵宏恩、著交部察议具奏。再保题各省旗员。固应详慎遴选。亦当权其轻重。分别办理。如佐领防御以下等官。承办事件无几。遇有缺出。本处官员。有未经年满与例不符者。理应由京补放。如有合例之员。虽人不甚优。而尚可将就补缺者。亦当酌量保题。若协领参领等大员。俱有管辖兵丁、办理营务之责。必须加意选择。如果一时不得其人。则当移咨京师补放。此皆伊等分内之事。
应行斟酌办理者。乃以此等细微之处。尚待朕降旨训饬。伊等所司何事。著通行晓谕各省将军大臣等、一体遵行。寻议、赵宏恩应降三级调用。查该员有革职留任处分。无级可降。应革任得旨。赵宏恩著革任。
○辛巳。太祖高皇帝忌辰。遣官祭福陵。
○上幸瀛台。
○癸未。万寿节。上诣奉先殿行礼。
○遣官祭太庙后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