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事务王大臣、疏请解总理之任。得旨、今日王大臣奏辞总理事务。朕临御以来。已经一载。敬念皇考付托之重。兢兢业业。凡敬天勤民之大端。不敢稍有怠忽。一切政务。幸无大过。但庶务繁多。朕岂能事事熟悉。正赖贤王大臣。共相赞助。以成郅治。况皇考当日登极。年已四十有五。在藩邸日久。国是民情。无不洞悉。尚简用总理事务王大臣怡亲王等、协理三年。然后报罢。朕之才识。远不逮皇考之万一。王大臣正当竭力抒诚。仰佐朕躬。何可遽辞总理事务。
若辞奏之心。出于至诚。又不若公忠体国。和衷办事。凡朕政事有失。即为规谏。思虑未到。代为筹画。以克尽股肱心膂之任。较之辞解总理。不更善乎。著照常办理。不必再辞。
○命翰林院侍讲学士陈德华、在尚书房行走。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邓州民吕少美妻、武氏。
○丙戌。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刑部左侍郎励宗万。以徇私保荐河员。降旨革职。
○丁亥。恭奉世宗宪皇帝神御于寿皇殿。上亲诣行礼。
○户部议覆、山西巡抚觉罗石麟疏言、萍州府属之荣河县百祥等。十八村庄。及寨子等村、临河地亩。于雍正六年五月内。因水冲塌二百四十六顷九十六亩有奇。请豁除额赋。应如所请。从之。
○命护军统领阿成阿、统理乌里雅苏台驻兵。
○缓徵安徽宿州等十二州县、被水灾田额赋。截漕平粜。
○赈贷浙江德清、武康、二县、及湖州所、被水灾民。
○准噶尔部人丹津、率妻子等来降。赏给安插如例。
○戊子。谕总理事务王大臣、西陲自用兵以来。陕甘百姓。转运粮饷。急公效力。甚属可嘉。已蒙皇考叠沛恩膏。厚加抚恤。朕即位之初。又将乾隆元年、甘肃额徵钱粮。全行豁免。西安等属。豁免一半。今朕复思大兵既彻。正与民休息之时。若再宽一年额赋。则民力更可宽余。安居乐业。著将乾隆二年甘肃钱粮。全行蠲免。西安等属钱粮。蠲免一半。以示朕加惠秦民之至意。
○命直隶岁徵、银钱并纳。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曰、朕闻永平府属州县。凡徵收钱粮。率皆以钱作银。每银一两。连扣耗银一钱五分。共折交制钱一千一百五十文。现今该处钱价昂贵。民间交纳钱文。比之完纳银两。为费较重。朕思民间完纳钱粮。银数在一钱以下者。向例银钱听其并用。原以便民。若数在一钱以上。又值钱价昂贵之时。亦令交钱。转致多费。是便民而适以累民。殊未妥协。著直隶总督、饬行各属。民间完纳钱粮。在一钱以上者。不必勒令交钱。
在一钱以下者。仍照旧例、银钱听其自便。
○兵部议覆、两广总督鄂弥达疏言、广西地处边隅。多崇山峻岭。兵额战守居多。马粮甚少。是以武职随丁。自副将以下。马饷全无。战守亦几相等不但不能照东省马二步八。并不及马一步九之数。一月所领粮饷。不敷养赡。请将副将以下之随丁、向食守粮者。俱易为步粮。广西副将都司随粮。已于雍正十一年间、奏定全给步饷。应将参游以下、支食守粮者。俱改为步粮。从之。
○赈贷山西朔州等四州县、被雹灾民。缓徵额赋。
○赠从祀文庙之原任御史陆陇其、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照例给价立碑。
○命原任侍讲学士南书房行走梁诗正、照现任学士例食俸。四译馆少卿汪由敦、谕德嵇璜、俱在南书房行走。
○江苏按察使郭朝鼎、缘事解任。寻革职。
○调署山西按察使戴永椿、署理江苏按察使。
○己丑。上诣寿皇殿行礼。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户刑二部奏请、遵奉恩诏豁免欠帑人员内。查原案有应行追缴者。有不应行追缴者。朕思不应追缴之案件。与其赦免于事后。何如详审于事前。使人无拖累。而事易办理。即如开欠一节。原系借贷交接之私情。遇本人或有亏空及应追之项。自当听其自行索讨。以清公帑。今乃令将平日欠银之人。一一开出。即按开出之人。著令完缴。是以私债而成公项。从前办理。殊未妥协。其他分赔、代赔、著赔、名色甚多。如道府有稽查州县之责。
州县设有亏空。道府非属分肥。即系疎纵。责令分赔。实属允当。若或因钱粮数多。一人未能归结。而令旁人分赔代赔著赔。则本属牵连。而历久难完。又不得不为开豁。于国帑仍无禆益。其应如何分别定例。俾事不滋扰。而法在必行。著户刑二部妥议具奏。寻议、分赔案内、如有霉变米谷。短少官物者。著落接受出结之员赔补。及徇庇之上司分赔。不得藉端摊派。如擅动钱粮、例不准销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