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输将不无拮据。朕巡幸所至地方。应酌量加恩。以纾民力。直隶屡经巡历。今春暨秋。清跸五台。命驾河汴。明岁即当南幸江浙。山东亦所必经。所有耗羡内直隶、山西、河南、浙江、四省未完银两。全行豁免。江苏、安徽、山东、三省未完银两。蠲免十分之六。著该督抚确查实数。毋令吏胥借端挪抵。正耗混淆。暗行侵蚀。倘有朦混滋弊。即行参奏。从重治罪。上司稍有徇隐。一并严加议处。务使闾阎均沾实惠。以普恩膏。  

○又谕。国家钦恤民命。德洽好生。至于鳏寡茕独。尤所矜悯。是以定有独子留养之例。凡属情轻。俱已沾恩减等。惟是愚民无知。往往轻身斗很。不知留养为格外施仁。或转恃此为幸免之路。以致罹于法网。因于案情稍重。或理曲寻衅。金刃重伤。虽经督抚声请。仍以原罪定拟。不准留养。固属该犯罪所应得。但声请之案。不过寻常斗殴等类。断不致入于情实。徒使淹禁囹圄。不得侍养。而穷老孤孀。无所倚赖。深为轸恻。朕思此等罪犯。本非有谋故重情。为常赦所不原。既经定拟本罪。拘系逾时。已足驯其桀骜之气。应量为末减。俾得自新。上年秋审。此等案犯。经九卿定拟矜减者。止有二起。余仍监候。著该部查明各犯祖父母父母现存。果无次丁侍养。俱以可矜减等。请旨发落。嗣后独子犯罪。未邀宽减者。该督抚于秋审朝审册内声明。九卿覆核时。照此办理。以昭轸恤无告之意。著为例。  

○丁未。上奉皇太后至定太妃宫、祝九十寿。还重华宫侍宴。  

○定领侍卫内大臣班次。谕。我满洲旧例。领侍卫内大臣。班列大学士之上。至雍正年间。以大学士之班。改列于领侍卫内大臣之前。所定甚是。但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等。若亦列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上。似与满洲旧例不符。嗣后实缺大学士之班。著仍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前。其协办大学士之尚书班次。著列于实缺领侍卫内大臣之后。委署领侍卫内大臣之前。  

○又谕曰。张廷玉大学士员缺。曾降旨俟伊南还日开列。今张廷玉既不知朕恩。大学士缺。不应久待。总督张允随。系皇考时简擢封疆。久经委任。资格已深。向来亦有由总督入阁者。著即补授大学士。云贵总督员缺。著硕色调补。两广总督员缺。著陈大受补授。吏部尚书员缺。著梁诗正补授。其协办大学士事。亦即著梁诗正协办。兵部尚书员缺。著李元亮补授。  

○湖北巡抚唐绥祖奏。准工部咨裁虚设无用船。湖北旧设救生船一百四只。应裁武昌一。兴国一。黄冈二。广济四。沔阳二。江陵八。公安一。石首二。监利三。松滋七。枝江二。宜都二。宜城二。共三十七。即于庚午年正月停支佣值。船变价归款。下部知之。  

○戊申。补服阕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董邦达、为原官。  

○是日起。上以祈谷于上帝。斋戒三日。  

○己酉。军机大臣等奏。大学士张允随前奏滇省厂铜。较前多获二百余万斤。请拨银办贮。经传旨询问。今覆称、请仍照原议拨银一百万两。可多办铜一百余万斤等语。查每年增铜至一百余万之多。恐采取太过。有伤铜苗。应毋庸议。得旨。是。  

○以正黄旗护军统领实图、为镶黄旗蒙古副都统。以刑部右侍郎兆惠、为正黄旗护军统领。兼向导处事务。  

○庚戌。上诣南郊斋宫斋宿。  

○安西提督永常覆奏。臣进京陛见。经甘属灾区。领赈贫民。俱各安怗。但恐青黄不接之时。民力未免拮据。尚需酌量接济。报闻。  

○辛亥。祈谷于上帝。上亲诣行礼。  

○世祖章皇帝忌辰。遣官祭孝陵。  

○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朕此次巡幸五台。大学士史贻直不必随驾。著大学士张允随随往。  

○又谕。朕此次巡幸五台。著庄亲王、和亲王、大学士来保、史贻直、在京总理事务。其月选之文员内、通判州县等官。武员内、八旗护军校、骁骑校。及外省送到之补放水手官、骁骑校等官弁。并年满千总。俱著王大学士照从前之例验看。可传谕该部知之。  

○又谕。我朝旧制。文武大臣上朝齐集。尽行乘马。前因满洲大臣乘轿者过多。朕曾降旨禁止。未经遍及文武大臣。近闻文大臣等。一味偷安。虽京城至近处所。亦皆乘轿。若云为文大臣等部院行走所宜。而国初部院大臣。何以并未乘轿。此皆由平时不习勤劳之故耳。满洲臣仆。当思旧制。效法前人。如不练习乘骑。倘猝遇紧急差务。不能乘马。是何道理。嗣后满洲文大臣内。年及六旬。实系不能时常乘马者。著仍乘轿。余皆禁止。再王公等不论老幼。尽行乘轿。亦非旧制。嗣后除履亲王同辈王等。及余王公年老者。仍令乘轿外。余惟年节准列仪仗乘轿上朝。常期俱著乘马。将此通行严禁。倘有不凛遵者。察旗御史即行参奏。如有徇隐。经朕查出。将该御史一并治罪。决不宽宥。  

○壬子。享太庙。遣诚亲王允秘恭代行礼。  

○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御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