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不同。从前王大臣等所议。原令哈元生等、分别料理。若将胁从之苗寨。概行焚毁。并诛其老弱子女。则益坚其抗拒之心。于剿抚机宜。殊为未协。若奉朕此旨之后。有意宽纵。使逆苗并不畏威。兼不怀德。则亦非一劳永逸之计。尔王大臣等、可传谕张广泗、哈元生、董芳等、知之。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自幼读书。皇考命左都御史福敏。为朕讲习讨论。十余年来。朝夕恪勤。不辞劳瘁。其居心宣力。皆出至诚。克称课读之职。实应加恩议叙。又原任侍郎蔡世远。学问素优。自雍正元年。在内廷行走。勤劳敬慎。于经义文词。悉心讲究。多所禆益。亦应加恩。以示朕笃念旧劳之意。著交部定议具奏。
○果亲王允礼奏、请定侵盗钱粮罪例。得旨、如此办理才是。具见王公忠诚直。而非为苛刻者也。将此奏与九卿看。其三百一千之数。原系法司上下其手之通毙。著永行禁止。其援诏邀免之处。著以一万两以下为准。有逾此数。不准豁免。余依议。
○刑部奏、援赦合例、朝审人犯。得旨、赦非善政。古人论之详矣。但朕即位之初。尽遵旧制。诞布新恩。凡此罪人。皆因自取。亟宜改悔。永为良民。法司仍宜照例详记档案。如既赦之人。再干法纪。朕必将伊等加倍治罪。决不宽贷也。可详细晓谕中外臣民知之。
○赐大学士朱轼、内城官房一区、移居银五百两。
○戊午。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九月二十五日。朕亲诣孝敬皇后几筵祭奠。所有祭品。应否加增之处。王大臣等议奏。寻议、加增冠一顶。衣七袭。得旨、是。
○又谕、諴亲王、和亲王、向荷皇考深恩。封以亲王之爵。但册封之典。尚未举行。又二王尚居住紫禁城内。分旗赐第之处。总未及降旨。今朕缵承大统。典礼以次举行。其諴亲王、和亲王、应如何册封。并赐居王府。分予护卫。给赡家资。务期妥协宽裕之处。著总理事务王大臣、会同礼部、内务府、斟酌缓急。详议具奏。
○又谕、向来理密亲王之子弘<?日为>、弘晥、孙永璥、因年尚幼穉。蒙皇考垂慈恩养。仍住宫中。近伊等年已长成。皇考原欲赐宅另居。尚未降旨。兹朕仰体圣慈。为筹画久远之计。应酌拨府第。俾令安居。并赉予赡给。以副皇考恩养抚育之盛心。其应加封爵。及如何赐第居住。给予养赡。务期妥协之处。著总理事务王大臣、会同内务府、定议具奏。
○又谕、本年七月、皇考曾降谕旨。今年黄运两河。水势甚大。南北河道总督、及在事官员。悉心防护。工程平稳可嘉。俟霜降后。降旨议叙。今据嵇曾筠等、奏报秋汛安澜情形。著遵照皇考谕旨。将江南河东河道总督。及在事官员。交部分别议叙具奏。
○又谕李绂、著赏给侍郎衔。管理户部三库事务。
○户部奏请、五城煮赈。得旨、依议。这五城施粥厂。著御史亲往验散。俾贫民均沾实惠。毋令胥役染指。都察院堂官、不时前往察看。
○以通政使司右通政使逢泰、为通政使。
○己未。上诣雍和宫梓宫前、行月祭礼。
○再免民欠。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曰。各省民欠钱粮。十年以上者。已于恩诏内概予蠲免。其余未完民欠。尚系应徵者。朕思缵绪方初。惟当继述我皇考惠养黎元之至德。俾服畴力穑之人。均沐恩膏。积逋全释。若未蠲之项。尚事徵收。民间不无烦扰。兹特再行降旨、于恩诏外。将雍正十二年以前。各省钱粮、实欠在民者。一益宽免。从前江南积欠钱粮内。曾有官侵吏蚀二项。乃从民欠中分出者。比时差往大臣官员。办理原不妥协。亦著照民欠例宽免。此朕仰体皇考试求保赤之仁。深愿吾民厚生正德之意。各省军民人等、身受国恩至渥。自应感动天良。屏除陋习。明守法奉公之大义。循则壤成赋之常经。共为良民。免追呼之扰累。倘疲玩性成。不知悛改。则是吾民中最为愚顽之人。既无畏威之念。亦鲜怀德之心。国法具在。朕亦不能为之宽宥也。尔等即交部遵行。
○又谕、皇考山陵。正在兴工。现派守陵之贝勒大臣、官员侍卫等、前往居住。其自京师至易州一带地方。往来官役工匠人等甚多。恐有生事不法。扰累居民者。著都察院、派满汉御史各一员。奏闻请旨。前往沿路稽查。如有滋扰地方之事。著该御史即行参奏。交部治罪。毋得徇隐。其如何巡查、及应在何地驻劄之处。交都察院一并议奏。
○又谕、皇考梓宫。暂安奉雍和宫。路途稍远。非寿皇殿近在禁城可比。朕恭诣梓宫前敬奠。此时天气渐寒。护军校等、时勤服役。堪为轸念。著于恩诏外。另赏给一月钱粮。以为衣履之用。再沿途护军校、护军、步军、及校尉等、伺候官差。应酌赏饭食。著内务府设官棚五处。预备饭食。每处派御史一员。司官二员。侍卫十员。乾清门侍卫一员。照看管理。务令当差人等、俱得饱食。倘有草率克减等毙。经朕闻知。必加严处。
○又谕、警跸街道之护军。站班过密。方今天气渐届寒冷。若派如许兵丁预备。未免劳苦。嗣后遇朕清晨诣雍和宫之日。仍照此警跸。若遇日中前往供献午膳之日。著减半。庶兵丁等得以轮班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