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几许之处。相度情形具奏。以便酌量开挑引河。从之。  

○户部议准、前任湖北巡抚晏斯盛疏称、宜镇左后营。谷镇左营。施南、远安、等营。乾隆丙寅年、应需、春季白中米折银。统计尚不敷银八百七十两有奇。请于司库本年地丁银内拨支。俟本年各季估饷清册到部日。拨给扣还。从之。  

○兵部议准、奉天将军达勒当阿奏称、南金州、陆路汉军披甲三百名。雍正十二年。经前将军那苏图、奏分三班。每年令该佐领、轮流率往旅顺水师营操演。查南金州、距旅顺。往返二百四十里。兵至旅顺。并无栖身房屋。且水师营操演。俱驾三板船。在海汊内演放枪炮。若不随战船出洋巡哨。止在汊口操演半年。仍回金州陆路当差。于洋面水性。水师阵势。仍未谙悉。请将汉军披甲三百名。拨派一百名。给水师营。令于该营战船十只。各派十名。随同出洋巡哨操演。从之。  

○辛卯。上诣皇太后宫问安。侍膳。  

○壬辰。皇太后圣寿节。遣官祭太庙后殿。  

○上诣寿康宫、行庆贺皇太后礼。王大臣于慈宁门、众官于午门、行礼。  

○上奉皇太后幸静怡轩、重华宫、侍宴。  

○癸巳。谕、宣属今岁被旱。歉收地方。经朕降旨加赈一月。闾阎尚不致失所。第念天津府属庆云县。僻处海滨。频年被旱。恐明岁停赈之后。青黄不接。贫民糊口无资。著加恩于明年三月内。再行普赈一月。以示朕重恤灾黎之意。该部即遵谕行。  

○直隶总督那苏图奏、宣化府属。被灾州县。除业经题明赈恤外。遵旨酌量情形。请于明年三月内。无论极次贫民。再加普赈一月。并将银、米、豆、三项兼赈。得旨。著照所请行。该部知道。  

○是日起。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斋戒三日。  

○甲午。谕、八旗暨内务府步射人等。中三箭以上。及以弓强射优记名。年久效力保举者。每人俱赏一月钱粮。其食五两四两钱粮者。中五箭、加赏银九两。中四箭、加赏银六两。中三箭、加赏银三两。其食三两二两钱粮者。中五箭加赏银六两。中四箭、加赏银四两。中三箭、加赏银二两。此内执事人。有食四两钱粮者。亦有食三两二两钱粮者。伊等所当之差。既属一体。所赏一月钱粮。俱著给与四两。其计射中数目。加赏银两。仍照本身钱粮。食四两者。照护军例加给。食三两二两者。照马甲例加给。  

○乙未。上诣南郊斋宫斋宿。  

○谕、年节较近。所有八旗、及包衣兵丁等。本年应领明年正月分钱粮内。应扣支借库银之本利。著加恩免其坐扣。其射布把、曾经记出之兵丁等。朕已加恩奖赏。著即开除。朕施此恩。原为补助伊等。设不知体朕委曲恩恤。随所得奢侈糜费。不惟负朕施恩之意。而国家定额帑项。亦不能屡邀赏赉也。著交各该管大臣。通行晓谕兵丁等知之。  

○丙申。冬至。祀天于圜丘。上亲诣行礼。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园寝。  

○诣皇太后宫问安。  

○丁酉。上以冬至节。诣寿康宫、行庆贺皇太后礼。王大臣于慈宁门、众官于午门、行礼。  

○御太和殿受贺。  

○是月。直隶总督那苏图奏、各属得雪。得旨、若于腊底春前。再得盈尺之瑞。则感荷上天之赐矣。此时不无望蜀之念。  

○直隶提督保祝、以补授正红旗蒙古都统。具摺谢恩。得旨、览。因汝有病。故令来京。庶得将养速痊也。  

○两江总督尹继善等奏、查邳、宿、一带河道。徐塘口以上五十余里。曾建河清、河定、河成、三闸。徐塘口以下。至十字河百里。并无关拦。自应于马庄集、曹家店、二处。各添建石闸一座。就滩开河。承接河清等三闸。递相启闭。收蓄水势。并将骆马湖口门。改从车头地方。建闸挑渠。导湖入运。又、十字河之竹络坝。原以减黄济运。但开放后黄水湍激。横截运河。再与上游之清水会合。其势更盛。粮船至此。提溜颇难。应将竹络坝内之东黄坝。接堤堵断。由南向东。另开河头。接入苏家闸闸河。并于闸南、挑越河一道。从此导黄入运。至徐塘口、承东省蒙沂诸山之水。挟沙易淤。前河督齐苏勒、另开新河。留旧河为囊沙之地。年久、积沙渐漾新河。应将旧河停沙。量加挑挖。无使递漾新河。淤塞运道。得旨。著照所请行。该部知道。  

○江南河道总督白钟山奏、陈家浦堤工。有人言四次禀请发帑。祗给银数百两之语。蒙旨谕知。查陈家浦外滩。离堤甚宽。因溜势南趋。六月间、即面谕该同知豫防。两次据禀。水落溜缓。下埽签桩处平稳。至七月初四早。始据禀溜势南徙。秋汛未过。即令淮扬河道。携银千两。星往妥办。是日晚、又接来禀。连日西风紧逼。汕刷堪虞。复即令河库道。发银四千三百两。委员赍解赴工。初五日、亲身赴该处抢护。得旨。亦不必如此置辩。朕前谕已明。但此后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