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请。至该处管粮文员、前因清理军需。余粮甚多。兼以驻劄防兵。收放兵粮。事务殷繁。是以议派二员经管。今贮粮较少。防兵彻回。应令该督、将管粮文员内。可否减派一员之处。酌量议题。从之。  

○刑部议准、礼部侍郎秦蕙田奏称。民志之定。在于上下有辨。近日奸民慢抗官长。有因地方偏灾。发赈稍迟。即抢夺村市。喧闹公堂者。有因审断词讼。偶涉偏徇。即纠众罢市。甚至凌辱长官者。而无识之州县。恐地方滋事。曲意优容。又或顽佃抗租。欺慢田主。有司听其刁脱。其士民涉讼事件。或不明究是非。故直乡民而不直绅士。若此之类。皆足以长刁风。虽旧例载有明文。而穷乡僻壤。或未共知。请敕令直省督抚、严饬所属。遇此等情事。毋稍宽纵。并摘录紧要条例刊谕。从之。  

○免浙江海宁县、被朝冲坍钱江地亩、无徵额赋。  

○旌表守正捐躯之山东定陶县民李来妻范氏。  

○是日驻跸济尔噶朗图他拉。翌日。亦如之。  

○戊寅。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赐蒙古诸王食。  

○谕军机大臣等、朕闻张家口以内一带地方。草束短少。其价昂贵。此次回銮经过。随从人众。价必倍昂。可寄信那苏图、令其速委干员。于草束丰裕之所。筹酌运往。俾官兵人等、易于购买。再柴薪亦所必需。凡驻跸之处。并著多为运贮。以备买用。  

○又谕曰、旺扎勒之母溘逝。寄谕大学士讷亲、派在京散秩大臣一员。侍卫十员。备带茶酒。前往奠祭。并赏给旺扎勒银五百两。令其料理伊母丧事。  

○刑部议覆、太常寺少卿邹一桂奏称。监狱重犯。虽防范不可不严。然律载狱具全图。自有定式。近因日久弊生。禁卒人等、创立非刑。凡遇囚徒。无分多寡。概令排卧一头。于镣金□靠中横穿长木。锁逼两头。压住手足。狱囚缘此毙命者不少。甚非钦恤之意。请饬直省督抚、严行查禁。如有仍用穿木束囚。并各项非法者。即照例治罪。从之。  

○己卯。上驻跸哈木呼诺尔。  

○庚辰。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谕、安徽省凤、颍、泗、等属、乾隆六七两年、被灾农民。借给耔种口粮。朕曾降旨分年缓徵。今虽届催纳之期。苐念该处当积歉之余。今岁夏秋又复被水。若令按期输纳。小民未免拮据。著将凤、颍、泗、所属、六七两年分、民借未完米麦银两。缓至丙寅、戊辰、两年麦后分完。俾民力得以纾徐。输将不致竭蹷。以示朕轸恤闾阎之意。该部即遵谕速行。  

○谕军机大臣等、朕览此次稽察月摺。吏部户部、各未完四件。曾记上月汇奏摺内。吏户二部、未完事件甚多。何以完结如此之速。可寄信大学士张廷玉、讷亲、令其将上次月摺。逐一查对。并将如何完结之处。具摺奏闻。  

○户部议准、直隶总督那苏图奏称。直属被旱之七十六州、县、卫、厅、现据各属分别详报。内惟故城、庆云、赞皇、临城、高邑、威县、宣化、延庆、保安、怀安、西宁、万全、龙门、怀来、等十四州县、及延庆卫、灾象已成。臣酌办赈恤事宜。请将被灾户口。先行急赈一月。再查极次贫民。分别加赈。即动支各处仓粮。及派拨领运米石。如有不敷。再在邻近州县拨给。至宣化府属、仓贮不足济用。其加赈请兼用银谷米。并令各属酌借贫民麦种工本。以资播种。有应蠲应缓钱粮。勘明分数题请。其被灾旗户。令地方官。会同旗庄官查勘。一例赈济。再续报被雹、被水、被霜、各州县、已经成灾者。均照例查办。得旨。依议速行。  

○正黄旗汉军副都统赵国政、乞休。允之。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封邱县民王三卢妻翟氏。  

○是日驻跸十八里台。  

○辛巳。上驻跸陁赉庙。  

○壬午。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赐张家口副将以下各官、及兵丁等、银币有差。  

○户部议准、贵州总督兼管巡抚事张广泗疏称。湖南郴、桂、二厂、每年所出铅。除该省鼓铸外。尚余商铅。请照湖南布政使长柱原议、自乾隆十年为始。每年在郴、桂、二厂、收买白铅十万斤、黑铅二十万斤、运京。其黔省上下两运。每次减办白铅五万斤。黑铅十万斤。俾威宁一路。既得从容办理。而余出驮脚、亦可雇给滇省运铜。从之。  

○免陕西长安、咸宁、等县、乾隆五七年、被水冲决民屯地亩、额徵银一千一百十一两有奇。粮一千一百十九石有奇。  

○命兵部侍郎归宣光、知武举。内阁学士涂逢震、为武会试正考官。詹事府詹事沉德潜、为副考官。  

○是日驻跸辖堡。  

○癸未。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是日驻跸宣化府。翌日亦如之。  

○甲申。上阅宣化镇兵。赐总兵以下各官兵等、银币有差。  

○赐随从王公大臣食。  

○遣官祭历代帝王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