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是新补兵丁。尚未扣完。即经革退病故。此项作何归还之处。摺内并未声明。请行知萨尔哈岱等。查明报部。再此银原为买马备用。今暂济官兵一时之急。若竟不归还收贮。亦不可行。请令该将军接济数年。俟兵稍宽裕。即将借款陆续递减。宽限扣完备用。再查杭州兵丁。穷乏已久。虽不能骤令宽裕。而核其每月所得钱粮之外。又有草乾银两。今又借给扣存马价。自可渐至宽裕。仍请饬该将军嗣后留心训导。代为筹画。得旨依议。该部知道。
○山东巡抚喀尔吉善奏、济南、武定、二府所属。灾祲相继。米少价昂。济、武二营所支饷银粮米。不敷食用。请于司库内借支饷银一季。自本年冬季为始。分四季扣还。得旨允行。下部知之。
○以直隶督标中军副将罗俊、为天津镇总兵。湖广施恩协副将张大猷、为襄阳镇总兵。
○丁亥。顺天府府尹蒋炳奏、天时亢旱。粮价日昂。请于四路同知驻劄处。分设四厂平粜。东路之通州。西路之卢沟桥。北路之沙河三厂。各发米三千石。南路之黄村六千石。即令该同知就近管理。通州厂交通永道。沙河厂交霸昌道。卢沟桥、黄村二厂。派御史一员前往。督察稽查。得旨。著照所请速行。仍照乾隆二年之例。遣御前侍卫等、即行前往。一同查办。通州著永兴去。沙河著德保去。卢沟桥、黄村著马尔拜去。
○戊子。夏至祭地于方泽。上亲诣行礼。
○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幸圆明园。
○庚寅。遣官祭关帝庙。
○兵部议奏、嗣后在京八旗。及各省驻防五品以上旗员缺出。如应升之员。遇有亲丧。一概不准奏请署理。另拣合例人员。补放。从之。
○辛卯。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朕前降旨将襄郧道王概、调补四川松茂道。今据巡抚晏斯盛等奏、王概生母。年老多病。难以入川。恳请改补近地等语。著仍留襄郧道任。其松茂道员缺紧要。著总督庆复、巡抚纪山、于所属知府内。拣选一员题补。
○又谕军机大臣等、河间、天津、等府。连年歉收。今年近京缺雨之处。不止此二府。深恐将来民食艰难。不得不资藉于外省。近闻上下两江。二麦丰收。秋成亦大可望。朕心欣慰。尔等可密寄信与该督抚。著上下江两省。各豫备米麦十数万石。此时不必声张。俟将来直隶需用之时。信到即可迅速运送。不致临时匆促。
○吏部议奏、正黄旗满洲散秩大臣奉义公噶尔萨、患病乞休。所袭三等公。该旗送臣部查核销减。查噶尔萨承袭时。经臣部查明。削去恩诏所加之爵。祇存侯爵。奉世宗宪皇帝特旨。仍给所销官职。授为三等公。准其子孙世袭。该旗自应遵照定例办理。无庸复交臣部查核。得旨、噶尔萨公爵。著授为侯爵承袭。
○户部议覆、江苏巡抚陈大受条奏、捐监交纳本色。减二收捐一摺。内称、江省捐监生俊。既奉旨减二收捐。倘再年岁屡丰。仓储易足。请以原定添贮二百一十一万一千石之数。作为定额。并均贮、添贮、二项。统归常平额。所奏事属可行。至该省常平。易为均贮名色。始于雍正十年。今既请仍用常平本名。应如所请改正。又收捐谷照数减二。每石以六钱计算。廪、增附、武、青衣。其等差一准户部银数。亦应如所请。其给发仓收。应照乾隆五年前任太常寺卿朱必阶条奏办理。
正实收、汇同捐册。按季送部。核明填照。给发该省。其副收、先给本生收执。俟给照后。仍于年底将副收送部查对。又收捐原应稻谷。而淮、徐、海、三属。粟麦价值。与糙米相等。请米谷、粟麦、一并收捐。应饬各属一体遵行。如粟麦价减。即随时报部酌办。从之。
○又议覆、盛京户部侍郎双喜奏、锦州、义州、现存仓豆一千九十七石零。辽阳仓一千七百七十八石零。相离海口不远。俱可运京接济。应如所请。锦、义、各属。即速运至海口囤贮。俟奉天将军奏报运豆船只到日。将此项一并运至天津转运。得旨允行。
○以翰林院侍讲学士万承苍、沉德潜、检讨韩彦曾、充日讲起居注官。
○引见京察一等内阁侍读赫泰等、三十一员。得旨。赫泰、定长、苏崇阿、福兴、罗庆弁、塔哈、苏章阿、曹瑛、袁铣、文绶、傅尔勤、苏凌阿、西蒙额、三保、德绶、白泰、查隆阿、朱锦、王正功、俞大受、王恺伯、文泰、明俊、索禄、石岷峨、倭昇额、希朱、瑟克图、俱准其一等。绰普通、石麟、著改为二等。
○壬辰。谕曰。阿斯海现已年迈。人亦糊涂。不能办理都统事务。著革去都统。在散秩大臣上行走。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