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照清河等十二州县卫。一体停缓。并将清河等十二州县卫。及山阳等十四州县卫。乾隆六年带徵地丁漕项银两。同五年以前未完之项。一体停缓。俟年岁屡丰之后。该督抚再行酌量奏闻。分年带徵。又淮安分司所属板浦、徐渎、中正、莞渎、临洪、兴庄、等六盐场。所有乾隆二三四等年。未完带徵折价银一万六千三百六十余两。该督抚等因系盐场名目。未曾归入停缓之内。朕思海滨灶户。输纳折价钱粮。与民人无异。屡遭水患之余。元气未复。今届麦熟启徵。
若令新旧钱粮。一时并纳。未免艰难。著与民户一例停缓。以示朕优恤民灶之至意。
○江苏巡抚陈大受奏。起运赈粜米谷。官给脚价。原未包算船料在内。若令船户输纳。未免赔累。请免徵收。得旨。允行。
○丁未。谕、上冬今春。仰蒙上天屡赐瑞雪。二月间又曾得雨。方冀二麦有收。以裕民食。不意一月有余。时雨未降。麦苗微旱。待泽孔殷。若再迟迟不雨。二麦将有损伤。朕心甚为忧虑。已在宫中虔诚默祷。著传谕礼部。即行择日祈雨。遵照典礼敬谨举行。
○谕曰。孙嘉淦现在候旨。福建巡抚员缺。著周学健前往署理。周学健接到谕旨。即速赴任。不必来京请训。
○大学士等议奏。臣等遵旨询问岳钟璜。据称郭罗克住居之地。长亘一沟。部番千有余户。其强健上马执鸟枪者。约千余人。虽野性难驯。亦因地皆不毛。惟藉打牲度日。生计日窘。遇有行旅。屡行抢劫。现在郑文焕带兵出口。相机进剿。虽易于平定。但贼番无以为业。惩创之后。必予以谋生之路。方可永远宁帖。查有郭罗克相近之柏木桥地方。可以屯种。将来事定之后。安插此处。令其务农力作。庶可资生等语。应请交该省督抚提督等。会同妥酌。于平定之日。
将如何安插。可否耕种之处。于善后事宜内详议请旨。从之。
○兵部议准、两广总督庆复疏称。连阳营新添之把总一员。兵一百名。以额外募设。悉行裁去。将三江协左右二营额设兵内。每营抽五十名。于该协经制千总轮拨一员、带领驻防。惠州协左营新添兵一百四十名。汛防紧要。应量裁七十名。其应拨补裁去之兵。于左营融拨二十名。提标各营额兵内拨五十名。按年更换防守。从之。
○工部议准、贵州总督兼管巡抚事务张广泗疏称。上江之定旦、八开、平宇、都江、王岭、八匡、下江、丙叔、等汛。应建土城、城门、炮台、炮楼、石梯、游击、守备、千总、衙署营房、外委住房。并吏目、县丞、衙署仓廒。从之。
○戊申。谕、河南开归陈汝所属之郑州等十三州县。旧有乾隆五六七三年民借未完之常漕义社等谷。共一十一万八千石有零。例应今年一并催徵完项。但此十三州县。上年收成歉薄。若于本年麦熟之后。既徵应纳之新粮。又完累年之旧欠。则民力艰难。可为轸念。著将乾隆五六七三年动借各项仓谷。于乾隆甲子年起。分作三年带徵。以纾民力。该部即传谕河南巡抚知之。
○八旗汉军都统等奏。皇上以八旗汉军生齿日繁。改归民籍。查现在情愿为民者。一千三百九十六人。内除盛京工部郎中施廷龙等十七员。原系汉缺。既改籍为民。即与汉人无异。应令照旧供职。其整仪尉韩国钺等三员。俱系旗缺。既未便因改归民籍。遽行黜退。又不便仍占旗缺。应照本身职衔。给与顶带。如愿在各该处营伍当差。准其呈明效力。如果人才弓马可观。酌量题补。丁忧郎中施廷敬等三员世职。准其带往。俟服满归入班次补用。其进士、举人、贡监生。
乃候补、候选、降调官员。并捐纳职衔。共一百十七名。应照本身职衔。与汉人一体考试录用。其现食钱粮马步兵、拜唐阿、并告休参革官员以及闲散。共一千二百五十六名。应照呈准入各该地方民籍。一体编入保甲。所出马步兵各缺。各该旗另行挑补。得旨。朕前因八旗汉军。户口日繁。生计未免窘迫。又限于成例。不能出外营生。特降谕旨。除从龙人员子孙。无庸更张外。其余各项入旗人等。有愿改归民籍与愿移居外省者。准其具呈本管官查奏。原指未经出仕。
及微末之员而言。至于服官既久。世受国恩之人。在伊等本身。及伊等子弟。自不应呈请改籍。而朕亦不忍令其出旗。此奏内文职自同知等官以上。武职自守备等官以上。俱不必改归民籍。余依议。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陕州民贾见亮妻李氏。
○己酉。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前因淮徐一带。上年被灾。目下米价不能平减。特降谕旨。将漕标河标兵丁。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