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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清季外交史料选辑-清-王彦威-第34页

r>醇亲王奕譞奏:为法、越之事,现英国欲出为调停,拟订办法八条;俟钦定后,电寄李鸿章、曾纪泽酌核办理事。
查前允福禄诺五条津约,明知法国所沾利益甚大;祗以两国和好有年,故以大度置之。讵福禄诺自抹草约,狡辩不认谅山之役法将先开衅端,转向中国横索兵费;而中国仍欲保全和局,屡次照会剀切详明。乃法使巴德诺、法提督孤拔等不顾礼义、恃诈失信,致有不候照覆遽攻基隆、战期之前遽犯马江之事。卒之师徒挠败,贻笑华洋。是不但得罪中国,抑亦为法国之玷;且从此不足以取信于环球各国也。然中国素尚宽厚,犹不愿与法国遽行决绝;虽屡次接仗,而巴德诺仍许其安居上海,各省法人亦极力保护。凡此宽仁之举,实为震古烁今;原冀法国感悟,津约或可续议。今巴德诺受福不知、孤拔但恃凶横,竟声言封我台湾海口,阻滞各国商务;是中未绝法、法先绝中,不但津约五条至此真废,即尽废以前旧约亦事理当然。况中国基隆首获胜仗,马江亦战状相当;近日淡水之战,斩将搴旗,尤为大捷。入越各军,屡报获胜。现已雄师云集、力筹大举之际,若率允和议,既不足对环球各国,亦不足对中国人民。如法国实心悔祸,必须遵照中国拟办八条,方可重申睦谊;否则,和议即难开办。谨奏。
光绪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奉旨:『电曾纪泽:现拟议约八条,发交阅看。法如悔祸就商,该大臣即本此议与之商榷,随时电奏请旨』。
谨将拟定办法八条,恭录呈览。
一、津约本已作为废纸,今既修和,仍准商议;惟界务、商务尚须酌改,总期彼此有益。
一、滇、粤边外,中国驻兵业已多年;将来勘定南界,由谅山至保胜一带划一直线,为中国保护通商界限。
一、中国线界之外设关通商事宜,将来派员详细定议,总期于两国均有裨益。
一、中国之于旧属,受其贡献,不预其政。今法国只可在越南通商,不应有保护该国之名。嗣后越南贡献中国及该国一切政令,法国不得阻止干预,以合至理。
一、法国应派公正大臣,与中国驻英曾大臣或文移详议、或同来中国商办。
一、中、法文字不同,翻译恐涉歧误;此次立约,中国应以中国文字为主,法国应派通晓中国文字之员详慎翻译,并令画押以昭慎重。
一、现既议和,中国入越之兵均暂扎不进;法军退出基隆,泊船待议。俟和议就绪,两国定期撤兵。至台湾封口之说有碍各国商务,应由法国自行撤去。倘以占据基隆为要挟之计,和议即难开办。
一、两国构兵,中国既费巨款,复添备保护在华法人之费,业经数月;马江之战,法人先期攻我水师,致损华船数只:理应计较索偿。今已弃怨修好,中国亦可免索此项巨款。若法国有不允之条,应先赔中国以上各费,再明定和战之局。
使英曾纪泽致总署法廷对和议情形电
法密探人述廷意云:『一、仍允津约。二、华退东京兵,法退水师。三、免兵费。四、法兵留台,候津约之行』。泽答以『俟有法官或法牍言此,可电衙门。然中朝必难尽允』云云。泽意第四条必不可允。茹相未请调停,俟中朝问之。(四月二十一日)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致枢垣取道江西赴闽电
十九日抵湖口;适潘伟如中丞巡阅炮台,棠与晤商兵饷。二十一日取道江西,换轮前进。(九月二十一日)
全权大臣曾国荃致枢垣南洋船俟北洋船来偕行电
南洋快船拟交吴安康统带,该镇本系轮船营务处。一俟北洋五船来,即与偕行;订定在白茆沙以下江阴会齐。(九月二十二日)
——以上见原书卷四十八。
直督李鸿章致枢垣租威利英轮装勇赴台电
江阴援台铭军尚未全去,鸿与南洋商饬邵道设法。据称「威利」英轮允装勇械,要先付银二万两作押;如不能上岸,装回只付饭钱。允照办。倘不能抵台,即改赴厦,与彭提督、叶文澜密商,赁民船偷渡小口。顷电禀:「威利」二十七到营,计装勇八百四十、官弁十四;是午开轮。台信颇恶,此事冒险。寸心悬系,恐难办到;只尽心力为之。可否?代奏。(九月二十八日)
直督李鸿章奏派德国总兵式百龄带兵援台折(附上谕)
直隶总督李鸿章奏:为遵旨派船援闽,拟令新募德国水师总兵统带前往襄助事。
窃奉电旨,饬拨北洋兵船赴闽援剿台湾;经臣将拨派「超勇」、「扬威」两快船饬令预备煤粮、子药,即由旅顺口起椗,南下入江与南洋所派五船会齐,密商相机前进,电请总理衙门代奏在案。
查北洋兵船,除「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镇中」、「镇边」蚊船六只专备守口,「威远」、「普济」两艘专作弁兵水守练船,并无大炮,均不便驰逐洋面接仗;即「超勇」、「扬威」快碰船两号每船虽有二十五吨巨炮二尊,而船身过小,铁皮薄仅三四分,易为铁舰大炮轰破穿沉。从前在英厂订购此船,原拟与铁甲船相辅而行,可以巡探接应。今德国定购铁舰既为公法所阻,急切不能驶回;仅此两船力量太单,断不足以御大敌。臣因旅顺要口,令该船驻泊其间,与黄金山炮台水陆相依;立脚既稳,出入夹击可期得劲。兹台湾危急,奉旨饬催派援;明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