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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清季外交史料选辑-清-王彦威*导航地图-第2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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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不向法索兵费及诘问其何以先行开炮之由;切欲保全和好大局,格外相让,复拟与法国公请美国国主从中评断。想法国与美国年久和好,意必愿美国出为调停;在中国尚可请别国从中调处,惟因有与美国所立条约第一款云云,则调处之事应行先请美国。今法国于调处、评断二层均行不允,不愿使公允之国于中、法曲直情形一为详核;而中国则所有情形不特无违约之事、且无违约之心,实为凿凿有据。若经评断,自必定其错归于法国;即定有赔款,亦必断为法国所应出,不应出之于中国。
法国今不惟不从此和平了办之法,竟以无数兵船驶进中国海口;在福建地方所为之情状,即按「万国公法」所认为开仗者。中国若非以和局为重,自不能不与之即开明仗。近闻复有兵船数只占据台湾基隆地方,谓该处官员云:『须与之八十兆佛郎,方能交回此地』。法国有如此办法,使中国各口及内地人心震动、贸易日衰,于各国通商大有损碍、于中国饷源亦形日亏。本爵昼夜思维,欲将此可惜情形设法疏通;
故中国前于数百年来所属之越南、即法前所信任之大臣曾明认其为中国属国者,已于天津「简明条约」中说明两国会议边界,并于未及津约三月之期,朝廷已明降谕旨将该各防营限期撤退:是中国已按本国体制所可退让者让之无可再让也。总之,此事从始至今,中国均系极力欲与各国敦睦之情,无少欠阙;即所拟与法国公请他国调停评断,亦系体法国先后以此办法为最善之心因拟之,以期将此事善为了结。法国既经不允,中国再无别法;惟应续将各情形再行布告各国,想各国于天下和局均系期于共守,尤期遇事胥本公平。
今法国于两国龃龉之事不允公请他邦调处,且于未经明行开仗之先,于中国口岸行同开仗之事;尚望各国其以法国各等行为按西例作为「■〈口普〉噜台司特」。事至于此,本爵所言者犹系中国毫无违约,惟思设法免致与法国失和。
至论及李中堂与福总兵所立之「简明条约」,自系必有违约之国;究其显有违约情形,则不在中国而在法国。查该约第四款内有「法国约明:决不插入伤碍中国威望、体面字样」云云;足见法国嗣于越南所办者,不应于中国威望、体面有伤。乃于五月十三日,法国在越京大臣迫使越南王将所受中国册宝送回中国,是即于中国威望大有伤碍:其为显背津约者一也。闰五月二十日法国来文,内称「限七日内,须赔偿兵费若干。于此七日内,仍属照常相和,不行开仗」云云。
乃于是月二十二日,竟派兵船进泊闽省马尾,禁止商船入口。此条于犹属照常相和之时,遽行同于开仗之事:其为不但有违津约,并违现约者一也。闻上年公历十二月间,有数国详询法国于中国有何意见?法国明复以「如欲封闭及攻取中国通商何口,必先行知照与有和约各国」。今未先有知会,遽行侵占中国口岸:其为不止有违津约者又一也。以上法国所行各节,不惟按之「万国公法」实有不合,且于各国均为失信。惟我中国办事均系十分遵约,一本「万国公法」而行;
即如前与各西国所立各约,其中原有中国未尽出于情愿、勉为允许者,谅各国大臣亦所素悉。中国则于明知各约内之有损于国、无益于民者,初未尝或有不行照办;不过,期望各西国渐渐可以改为和平。本爵兹将中、法所办情形详细照知各国,意惟在仍与法国不致失和,并欲使各国尽知中国与各国往来总以遵从条约为重。如中、法和好之局果不能以成全,自应系法国独任其咎;所有各国因此事有受一切损伤之处,均应向法国索偿,于中国自应无与也。想各国素以和睦公平最为切要,自必有公平办法;
中国亦愿保全通商大局,总期于体制无伤,方为妥善。倘法国故违公法,或于中国照会置之不复、亦不退出兵船,中国亦惟力是视也;希贵大臣详核见覆可也。须至照会者。
  附来往照会、电报各件。(六月二十二日)
  旨寄张佩纶等着就现有兵勇实力固守电
旨:『张佩纶、何如璋力顾闽厂,苦守一月,忠勇坚忍,深堪嘉尚。迭饬南洋拨船,曾国荃节次电报实难分拨,陈宝琛亦云拨船适足速变,并与曾国荃会电有「船少而小,适以饵敌」等语,系属实情;是以难强必行。着就现有水陆兵勇,实力固守。闽俗剽悍可用,如招营缓不及事,先募健卒,参用智谋出奇制胜,张佩纶等胸有权略,迅即筹办。顷知基隆已复,深慰廑怀。所请「开济」轮船赴闽,已饬南洋速拨。至所称再宕二十日,法船续来等语;
现已另筹办法,二十日内必有调度,并先派陆路兵勇赴闽应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