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宣化总兵官许国柱请也。

  二十八日(丁卯),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续报:『台湾陈阿难益难等六社生番归化,每岁照例以鹿皮代税』。大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二月十七日(乙酉),贵州巡抚毛文铨疏言:『贵州山高多雨,积贮米石,恐致潮湿霉变』。得旨:『积贮仓粮,特为备荒赈济之用。南省地气潮湿,贮米在仓,一、二年便致霉烂,实难收贮。着改贮稻榖,似可长入。应否改折稻榖收贮之处,着九卿详议具奏』。寻议:『南方诸省土脉潮湿,兼有岚瘴;积贮仓米,易致浥烂,不若稻榖可以耐久。嗣后江南、浙江、福建、湖广、江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存仓米一石改换稻榖二石,加谨收贮。需用之岁,碾旧贮新,尤为尽善』。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二十九。

  三月初十日(戊申),添福建台湾府新设彰化县儒学教谕一员,额取童生八名;改诸罗县原辖之罗汉门地方归台湾县管辖。从浙闽总督觉罗满保请也。

  十九日(丁巳),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山后七十四社生番先后输诚归化,赍献土物、户册,愿附版图』。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

  夏五月十五日(壬子),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报:『台湾生番巴荖远等四社、猫仔等十九社输诚归化,各造报户口,愿附版籍』。下部知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壬寅),以福建福州将军宜兆熊署理福建总督。

  二十八日(癸亥),谕大学士等:『据广西巡抚李绂参奏:「黄国材等向在广西经收捐榖事例,正项之外,侵匿数倍;应行查追」。黄国材着解福建巡抚任,发往广西质审。

  三十日(乙丑),调贵州巡抚毛文铨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冬十月初四日(戊辰),调云贵总督高其倬为浙闽总督。

  初十日(甲戌),浙闽总督觉罗满保故,遗疏奏闻。得旨:『满保向来居官虽无廉介之称,然才干优长,尽心办事;整饬营伍,经理海疆,实为称职。昔年台湾一事,虽不能消弭于未然,而能于七日之内即行克复,功过足以相抵。朕即位以来时加教诲,满保亦知奋励,矢志廉洁。及至抱病沉笃之际,尚能留心地方,将黄国材留闽以待新任巡抚,并将总督印务交与将军宜兆熊;此等料理之处,俱属得体。今闻溘逝,朕心深为轸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十一月二十九日(癸亥),户部议覆:『原任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凤山县上淡水、下淡水、力力、茄藤、放■〈耳少〉、阿猴、搭楼、大泽机等八社每年额征丁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每米一石折榖二石。就中男番一千七百四十八丁,每丁征榖二石以至三石不等;番妇一千八百四十四口,每口征榖二石。此皆初定台湾时,循照伪镇郑成功所定之额,未经改正。查现在台湾民丁每口祗征银四钱有奇,并无妇女纳榖之例;即诸罗县各社土番亦祗男番完粮,不及番妇。请照例,将凤山八社番妇一体免其纳赋。再查各番鹿场颇多闲旷,应听各番租与民人垦种,陆续升科;则番民均邀利赖,而正赋亦复无亏」。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三十八。

  ●雍正四年(丙午)春二月二十日(癸未),以翰林院编修程元章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夏四月二十六日(戊子),谕吏部:『云南、贵州、四川、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地处边远,凡选授教职,每旷缺迟久;其作何补授之处?该部议奏』。寻议:『远省教职,请将应选人员由部截定人数,照科分、名次填写执照,给发各该抚;令其挨次具题选补,并将到任日期报部』。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五月十六日(丁未),以侍讲学士留保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崔纪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秋七月辛卯朔,谕内阁:『凡各省地方有缺米或米价昂贵者,必系其地上年荒歉所致。今岁杨文干奏广东米贵,驻防兵丁有不许巡抚减粜之事;宜兆熊、毛文铨又奏福建缺米,有土棍抢米之事。此二省,上年俱奏称丰收,并未云荒歉也。且据黄国材称:福建积榖现有一百六十余万石,而毛文铨乃奏请于江西采买米石;朕已降特旨,令江西运米十五万石往福建平粜。然黄国材谓福建有米,而毛文铨则求米于邻省;观此,则当日两人之交代,种种不清可知矣。满保、黄国材在福建多年,诸事善于掩盖弥补,或毛文铨为其所愚耳。至福建、广东二省地处极边,米榖应作何贮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