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矣。至南、北二路可通之地虽多,然如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翁港、鹿仔港、大甲西、二林、三林、中港、竹堑、篷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狗、中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于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于现定城基之外,栽种茨竹,籍为籓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着该督、抚妥协定议具奏』。

  十五日(壬戌),福建观风整俗使刘师恕患病解任,裁观风整俗使缺。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八。

  ●雍正十二年(甲寅)夏四月初二日(丁未),予福建台湾南路阵亡受伤弁兵、守备张玉等恩荫、祭葬、赏赍有差。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

  五月二十九日(甲辰),升福建台湾北路副将马骥为福建建宁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三。

  六月二十七日(丙寅),升澎湖副将章隆为福建福宁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四。

  秋七月十五日(戊子),命福建总督郝玉麟来京陛见,以福建福州将军阿尔赛署福建总督。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九月十六日(戊子),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陈伦炯为江南苏松水师总兵官。

  二十二日(甲午),福建总督郝玉麟疏报:『台湾府彰化县沙里兴社生番一百九十余名口倾心归化,愿隶版图,输诚纳赋』。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七。

  冬十月初八日(庚戌),以福建建宁总兵官李荫樾署福建陆路提督。

  十七日(己未),调福建巡抚赵国麟为安徽巡抚,升河南布政使卢焯为福建巡怃。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十一月初六日(丁丑),加浙闽总督郝玉麟兵部尚书衔。

  十一日(壬午),谕〔内阁〕:『朕闻闽省漳、泉地方民俗强悍,好勇斗狠。而族大丁繁之家,往往恃其人力强盛,欺压单寒;偶因小故,动辄纠党械斗,酿成大案。及至官司捕治,又复逃匿抗拒,目无国宪。两郡之劣习相同,而所属之平和南胜一带为尤甚。朕思上天阴隙下民,与以至善之性;故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虽五方风气不齐,而本然之性,则有善而无恶。漳、泉之民,亦未有天秉独异者。其所以不善之故,则因俗尚嚣陵,渐成积习;耳闻目见,皆剽悍桀骜之风而无礼让逊顺之气,遂令本然至善之性陷溺而不自知也。其中即有善良之人,亦不过自洁其身;实难以数人之力,挽风俗之浇漓。朕自临御以来,屡颁谕旨,训迪内外黎庶;详明谆切,至再至三。自通都大邑至僻壤遐陬,咸使之家喻户晓;而各省民风,渐能奉法循理,不敢荡检踰闲。且如最难化者,莫过苗蛮、猺獞之人;近亦颇知革面革心,有欣欣向化之意。岂漳、泉内地之民,转不如苗众等之悔过迁善、革薄从忠,而甘于自暴自弃,陷身法网乎?朕心深为不忍。特降谕旨,切加训导。「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言善恶感召之机,捷于影响。作奸犯科之人,既为王法所不宥,必为天理所难容;祸福、利害之过,判然两途。则尔等亦何所惮而不为善、何所利而不为善乎?大抵居乡之道,亲睦为要;保身之道,循分为先。毋以强陵弱、毋以富欺贫、毋以知侮愚、毋以众逼寡;毋为行险侥幸之事,毋为干名犯义之行。父老子弟联为一体,邻里乡党视若一家;相友相助,息讼息争:使朝廷旌为义乡、有司表为仁里,身名俱泰,刑罚不加;天下乐利之事、安适之境,无过于此!况闽省文风颇优、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人材又在他郡之上;历来为国家宣猷效力者,实不乏人。独有风俗强悍一节,为天下所共知亦为天下所共鄙!何不翻然醒悟,共相勉励,而成礼义仁让之乡乎?着该督、抚仰体朕心,时加训诫;更立劝惩之法,实力奉行:务俾俗易风移,以副朕一道同风之至意』。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

  十二月十四日(乙卯),谕内阁:『从前台湾北路大甲西等社顽番不法,官兵已经剿灭,余党亦已就擒;叛犯之律;所有眷属一并缘坐,无可宽贷。朕念此等冥顽无知,究非汉民可比。从前妄行不法,罪在正犯;其眷属散处各社,未必知情。今当平定之时,若一一搜查,不无牵累惊扰;用是格外加恩,免其根究。该督、抚、提、镇可仰体朕心,妥协办理,以安番众;并将朕谕明白宣示,咸使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