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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报头役被控索诈案件之办案经过并请示
  第一二四札光绪九年四月廿二日一一三一二-一六(一三五)
  台北知府陈,将由巡抚发办事件之裁判,示知新竹县,并饬县府将门丁驱逐内渡
  第一二五札光绪九年五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一八(一三九)
  台北知府陈,札饬新竹县:将门丁驱逐内渡日期具报
  第一二六单光绪九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一二-一九(一四○)
  新竹知县周,饬差王佐,克日押令粮丁纪禄登舟内渡
  第一二七禀光绪九年七月十六日一一三一二-二一(一四一)
  一皂头役王佐,对新竹知县禀报:已将粮丁纪禄押令登舟内渡
  第一二八申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二四(一四二)
  新竹知县周,申台北知府陈,已将粮丁纪禄押令登舟内渡
  第一二九札光绪九年六月廿八日一一三一三-一(一四三)
  台北知府陈,因层奉上级札:各属未完罚俸,须由各员应得俸银扣抵,转札新竹县
  第一三○移光绪十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一四-四(一四六)
  前代理新竹知县周,移请现任新竹知县徐,比追头役等欠缴契税
  第一三一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一四七)
  一皂馆记陈荣口供,及堂谕原本
  第一三二供词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一四八)
  一皂馆记陈荣口供,及堂谕誊本
  第一三三保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四日一一三一四-八(一四八)
  户房书王海,保户书(即一皂馆记)陈荣欠缴契税分期缴清
  第一三四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九(一四九)
  税差叶仁欠缴契税事件之提比,及堂谕原本
  第一三五限缴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一○(一五○)
  三皂站堂役许能等三人,保证税差叶仁限期缴契税
  第一三六移光绪十年十二月六日一一三一五-六(一五○)
  卸任新竹知县徐,将欠缴奏销册费银之被管押书办林贵,移送于新任知县彭
  第一三七札光绪十二年八月九日一一三一八-一(一五一)
  台北知府层奉吏部咨,札饬新竹县:厉行缉官揭参
  第一三八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日一一三一九-一(一五四)
  丈量(清书)陈钦、牵绳吕泉短量弓索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第一三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二(一五四)
  清书吴兴贪污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第一四○供词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三(一五五)
  清书吴兴贪污事件,清书及人证之口供
  第一四一领状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一-四(一五七)
  铺民郭振春具领状,保人证在外候讯
  第一四二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二(一五七)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第一四三供词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三(一五八)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原被告口供
  第一四四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二三-一(一五九)
  北路右营副总府翁,移送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移请新竹县提究
  第一四五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一(一六○)
  站名吴瑞启遗失公文之提讯
  第一四六供词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三(一六一)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被告口供
  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一六二)
  新竹知县方,将站兵吴瑞启之口供,禀送邮政总局并请示
  第一四八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五(一六四)
  新竹知县方,对北右营游府翁,移知讯问站兵吴瑞启之情形
  第一四九详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六(一六五)
  台湾邮政总局,详请台湾巡抚刘,如何处理公文遗失事件
  第一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七(一六六)
  台湾邮政总局,奉巡抚刘批示,转饬新竹县遵办
  第一五一红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八(一六七)
  新竹城绅士林汝梅等五人,禀请新竹县转详,宽免站兵吴瑞启就地正法
  第一五二呈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九(一六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请新竹县查情,网开一面
  第一五三详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一七○)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