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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日

  法国拉当新报云:『数日以来,国人佥以为中、法之事此次必须了结,宜多派援兵前往;不特保守已据之地,并须将华兵尽逐出境,俾践天津约章云云。现国家请添饷一千万佛郎,议员已派员聚议;闻于准拨之外,尚肯多拨若干。但须国家答应,此后定能结案。乃近有人云:「国家之意但事防守,现有之兵已可足用,不必再添」。或又云:「此系米提督之意,未知确否?然米提督之言纵属有见,我们殊不欲国家听之;以至寡不敌众,支架不开,复蹈利瓦伊业故辙也」』!

  聚议东京兵饷议员告明外部:须调提督米卨、副将里格里挨、参将福禄诺、大臣夏文面询,并须将历来案卷交其翻阅,俾查此案根柢。

  十四日

  法议员昨已问米提督、福参将诸人,外部亦在座听询。其问答语并各案卷,外部请议员秘密,外人不得而知;各报哗然不平。今外部允将案卷择最关紧要者秘之,其余可以付楮;各新报亦不愿,议员中且有欲告退者。

  十五日

  法海部于昨日分谕各海口:将快船名「马刚」及「罗郎」二艘、「格罗觉氏里」及「黎唐答」炮船二艘并新造竣之「里昂」炮船一齐备便,以便候令驶往华、越各海。

  法议院今日起专阅各部与水、陆提督来往案卷,订十七日会议;请添兵饷,十九日呈请议院公论。

  十六日

  得把新报得其在奥都探信人来电云:『英国调停中、法事,日来互相扬传,不知为何人所创也。查十余日前,英外部因英船在台为法船搜检之事,告法使曰:「中、法事一日不了,即英商一日吃亏;余甚愿早日了结。倘两国欲英调处,愿出力」云云。法外部闻之,甚喜;答曰:「倘能妥为调停,固所愿也」。法议员日来翻阅中、法交涉来往公文,大约本月底方能定断可筹经费与否』。

  十七日

  下午巴黎来电云:『英国外部调停章程,以津约照办为根基、以偿款为末议。告于法外部,法外部答「可以照办;且赔偿一节,现已不必坚执矣」』。

  十八日

  天下电报云:『英国实未明告两国,但露若有一国请其调处,必不辞却之语』。

  海部议将派兵一营赴台湾,名曰「台湾水师枪营」。营有三哨,每哨四队,每队百五十人;一半由越南、一半由北圻驻军分派前往。

  十九日

  议员昨日聚阅外、海两部案卷并与美国论调处及驻沪、粤各领事密报各档,大约本日可定断具报;议院下礼拜方能定议也。

  法国多郎海口租有商轮一艘名「觉莫林」,于十五日载官十员、弁百人前往北圻补足额数。

  二十日

  英士敦屯报云:『十八日,各部会议;外部云:「东京有华兵,须续派万人前往」。兵、海两部均不愿,意见遂致不合』。

  法报云:『外部告议院曰:「英人实欲有调处之意,惟尚未明告两国耳」』。

  法报郭罗亚云:『议员翻阅案卷,佥谓谅山军谓未奉撤兵明谕,无违背津约意;请数日往北京请示再撤,极合于理法。法将不准,理曲也』。

  二十一日

  法兵部饬令亚利加之黑兵备齐四哨,听候调遣。

  法海部与前日轮船公司议租船只,以便由亚尔齐及士多拉二处海口装兵赴越。

  巴黎来电云:『昨晚各查案议员允筹经费一千七百万佛郎,日来可请议院公议。外部云:「如不能即了,尚须请筹明年第一季兵饷四千万佛郎」』。

  二十二日

  法报:『议员十一人,除已拉堂患病未来外,惟十人会议。各部请筹华、越兵饷,允者六人、不允者四人。又共举一员曰沙补;沙宣言曰:「余望国家竭力将此案了结,前此误会之咎应归何人、他日属国章程应如何整顿?余不便明言;俟时至再说」。大约西本月十七日(即九月底)议院方可发议也』。

  二十三日

  法舸「本化」于二十八日展轮赴东京,有兵官十三人附搭,前往换代患病之员。

  二十四日

  「本化」轮船开行日期,昨已登报。本日兵部又发往该船上军械无算,闻系拨与孤拔添用者。又发运被盖若干并火炉二百个,为东京法兵过冬之用。

  二十五日

  议员所举之沙补,昨与外部晤谈后,即回议院告退;因复聚议,遂举礼庐呵缮写说帖。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六三(二四八五页)。

  户部知照闽省报捐贡监及展期事项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五、一、一二),户部文称:

  捐纳房案内,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片称:『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准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电称:「昨奉部议准捐实官,分别条款咨闽。查俊秀、廪、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