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赴外部。茹相请入公事房,坐定。李大臣曰:『本大臣今早得总署电,谓谢署使已请护照于今日出京;巴黎使馆亦应即撤云云。故本大臣特来辞行,并请发护照于本大臣并随使各员。本大臣深惜两国数十年和好,因银钱小事,竟至无可商议;尤可惜者,数月以来,本大臣屡劝贵部和平,不能见听,遂至决裂耳。本大臣兼署法国以来,方竭力设法以联络邦交,永固友谊;不料终不相谅,竟有今日之事也』。

  茹相曰:『最抱歉者,无如本部当越事未了之时,本部甚望早与中国议和,同归于好,故福禄呢抵津说有端绪,即以全权授之;乃津约初立,墨渖未干,中国议者环而攻之,遂有谅山之事。倘当时总署即一面行查严究、一面和平道歉,法国亦断不勒索偿款;乃毫无一语及此,反言华兵实系奉谕不撤,此实有意失和。故法不得不动兵追诘,并索巨款。迨传旨撤兵之时,倘仍道歉,并请巴得诺来津会议商约并约外之事,法国亦莫不允。而中国不为,忽派曾制军来沪,先言仅议商约,复言亦有全权议约外之事。本国深知未甚分明,然仍装聋作哑,以期议有成效,不致决裂。及沪议数日,曾制军始允■〈血阝〉偿五十万两。然一面坚称法不应索此,显视我为乞丐,姑妄予之;法故不允也。乃无何,并此五十万两亦奉严旨申饬。是中国始终执一,虽法国有愿商之忱,亦终底于无成。今日之事,是中国逼成,非法国初意也』。

  李大臣曰:『贵国所说,似是而非;盖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中国道歉不道歉、允偿不允偿,须查谅山事是否中国之咎;此为现在龃龉之根本也。津约虽定,疆界未分,中国即饬华军退札谅山,不许前进;岂先料法军冲来,特蓄此失和悔约之机心。中国之不欲与法国生事,亦可见矣。迨法军前攻,华军请准五、六天撤退;是无失和之心,更可见矣。法军不允所请,突然冲入,遂致交锋,互有伤损;是谁之咎耶?中国即明告系华军,亦光明正大,不必隐讳;未虑法国竟以此藉端也。本大臣曾将详细情形,剖辩在案。贵部并不于议院宣告之,仅执一面之词以欺朦议院;虽一面与本大臣妥商,而一面仍饬巴公使专事恫喝。贵部与巴使之言屡次不符,以致本大臣不能取信于中国,颇受中国之累。查贵部函告不索巨款,但请略给■〈血阝〉费偿费;乃其后数日,巴犹在沪索二百十五兆佛郎。又贵部已允本大臣仅需五十兆佛郎,乃至今巴犹索八十兆佛郎。本大臣所告中国者仅有电报,巴使所告中国者则有公文;中国见本大臣述贵部之言与巴使等之文两面不符,不疑贵部不诚,实即疑电报有舛错。故以后本大臣凡述贵部之意,中国不甚信;岂非因贵部而有两歧之误耶?今言亦无益,谢署使既已出京,本大臣亦应回德;然甚愿贵部体贴中国,如能临崖勒马,大局或尚有转机也』。

  茹相曰:『本部之政并无两歧,巴使因中国丝毫不允,故坚索巨款;倘中国肯允,则诚实说出矣。今谢虽出京,然谢从巴使到华后,仅仅系参赞、非署使;今之出京赴沪,仍可以商,非决裂也』。

  李大臣曰:『总署来电,屡言谢系署使,因谢照会亦自冒称为署使也。今既下旗挈员出京,尚非失和而何』?

  茹相曰:『谢称署使者不止一回,本部已知之。然现巴、谢均在上海,大约不日仍可商量;大约系静候中国允偿,或令孤拔再夺数地作索偿之质以望中国肯允耳』。

  李大臣作色曰:『仍言夺地,太觉轻视中国矣』!

  茹曰:『实因中国不易商量,出于无奈』。

  李大臣又历叙中国愿商量而法国不肯商量及巴使在沪仍不肯到津,中国又曲全友谊,派曾制军就议;而法国仍占夺基隆、仍勒索巨款,一味蛮横,又不肯请他国排解,试思更有何国有此办法、更有何国再能容忍!

  茹半晌答曰:『中国先有错处,即观两月前总署告谢参赞云「北圻官兵不可让」一语,已可为背约之证。然今姑不论前事,今总望巴使在沪尚有商量耳』。

  李大臣曰:『倘贵部必欲商量,不可在海口妄动;恐炮声一震,津约废矣,无可商也』。

  茹相笑而不答,形迹奸诡可恶。

  李大臣曰:『望即发护照,以便启行』!

  茹相曰:『明日送来』。

  李大臣曰:『今日倘能送来,庶明早可以启行』。

  茹相曰:『可以今日送去;然如不及明早动身,可请从缓束装。我法民非生番可比,虽中国无出使权利,断无人滋事也』。

  李大臣起,辞曰:『烦致意总统,不及辞行为歉』!

  茹相曰:『总统在乡,可转致之。渠当与本部同心,极愿再见贵使也』。遂握别送至门外,犹曰:『不久再见』(陈季同述)!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八四(二二一八页)。

  同文馆译报法兵在台情形等事

  九月初四日(一○、二二),同文馆译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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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二十五日英文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