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国「美哪士」战轮船:本年正月二十七日进口,本年二月二十二日出口往香港。

  一、法国「地理阿班德」战轮船:本年二月二十日进口,本年四月初一日出口往上海。

  一、法国「乐吉各」战轮船:本年二月二十日进口,本年三月二十二日出口往上海。

  一、法国「蚋牙礼士相里阿利」战轮船:本年三月十七日进口,本年三月二十六日出口往上海。

  一、法国「木蚋塔」战轮船:本年三月二十二日进口,本年三月二十六日出口往上海。

  一、法国「里阿士顶」战轮船:本年三月二十八日进口,停泊鼓浪屿。

  照录台湾刘道附禀

  敬再禀者:正封禀间,接沪尾海关通商委员李守彤恩来禀,以此次法国兵船由香港驶来欲进基口,适该处带水洋人名边得理者,以法国兵船向少来基,不敢代其引导,经其自行进口;旋又唤令素办洋船水、菜之在地人民宰牛二只,以为船中粮食,该民人亦不承办。继向英商「得忌利士」洋行买煤六十吨;该行存煤不多,无可应付。该兵船疑我国有封禁彼船进口,绝其通商;潜向洋关总巡胡美理查询,经胡美理告知并无其事,该兵船官总不相信。英国费领事以法国洋船从前鲜于到台,此次突如其来,恐有人抄给职道发贴办团告示内列章程有「不准接济外寇粮食」等语,故其特来探听虚实。该兵船甫由香港开驶抵基,船中储煤甚多,何至缺需;果真乏煤,奚仅采买六十吨?其为寻衅生事,显而易见。闻费领事已经禀达驻京公使并香港英国水师提督,请派兵船二号分驻基、沪二口,保护英商;费税司亦已禀知赫总税司等情。查中、法原称友睦,此时虽因越事构兵,而各海口通商并无禁阻明文;第此次法舰来基,始则引港不肯、继欲宰牛不从、终向购煤不得,种种疑似适逢其会,一若真有禁阻之令〔令〕其怀疑,亦未可知。

  至团示「清内匪以御外侮」,系中国向办团练本旨。凡匪徒起自境内而暗里为害地方商民者,皆曰内奸;来自境外而明明扰害地方商民者,皆曰外寇。「大清律例」所载「立予斩决、枭示」之江洋大盗,即中国今昔常有之外寇也。示中「擒斩外寇、内奸定赏」各条,意在竭力保护中外商民,系按中国常例办理,本地方官职分当尽之事;并无指及法国。即堂堂法国,亦不值轻以外寇自居,更与各外国无涉。诚恐外国兵船不谙中国定例章程,或有疑议;甚或误以「示阻通商」为词,先向总理衙门哓舌。应请宪台将职道前次禀呈办团章程,咨送总署察核,以备据情登答。是否有当?伏乞裁夺示遵。

  肃此,再请勋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八二七(一七二二页)。

  照会各国公使声明谅山事咎不在中国如法因索偿扰及各口一切损失应由其赔偿

  闰五月二十七日(七、一九),给各国公使照会称:

  查上年十月间,本衙门将越南属中国二百余年历年派兵出关在北圻地方剿办股匪及中国并无与法国失和之意等因,照会各国大臣在案。本年四月间,法国福总兵到津,与北洋大臣大学士李鸿章议定「简明条约」五款,由李鸿章具奏;我大皇帝不欲以属国之故,致失与国之好,遂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国福总兵于是月十七日在津彼此签押为据。此约第五款载明:两国派全权大臣,三月后照以上各节,会议详细条款云云。按照此款条约本意,所有约内分界、通商及防军应调回边界何处、货物应运销边界何处各节,彼此均应俟三月会议条款后始能按款施行。是以中国知照滇、粤防越各军暂驻谅山、保胜一带原处,不得前进;随后陆续调撤,以无误约内「三月后」之期。乃于闰五月初五、六等日,接两广总督电报:法兵于初一日突至观音桥粤军原驻之处,声言巡边,三日内要谅山,先行开炮;我军还击,互有伤亡等语。本衙门正在诧异间,初六日法国谢署大臣来署面称:福总兵在津与李大臣续定条约三款,限二十日撤回谅山、高平防军,四十日撤回保胜防军;法兵依限往取谅山,致被防军攻击等语。本衙门检查「简明条约」五款之外,并无另有续约,当即函询李大臣;据称:『福总兵在津临行时,曾有是说;并未允许,亦无往来公文为凭』。是法兵往取谅山,未免误会福总兵期限之言,必非法国有意挑衅也。中国以顾全和局为重,故观音桥之役我兵弁伤亡三百余人,不向法国索取偿费,并不诘问先行开炮之故。嗣闻法国新授全权大臣巴行至上海,当即钦派大臣克日赴津,候巴大臣前来照约会议条款;而巴大臣迄未来津。近接谢署大臣照会,请中国撤兵赔银,并有自取押款、赔款之语。查「简明条约」第二款载明「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现已钦遵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第三款载明「法国情愿不向中国索偿赔费」;今谅山之事本系法国误会期限,转向中国索取赔偿,既与第三款显然相背,且未闻全球各国有此等无名兵费。中国既与各国和好斯于永久,亦不能认此无名兵费,为公法所不直;以各国久交之中国,若坐视其出此无名兵费,亦各国所不愿。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