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慰圣怀;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施行。谨奏。
照录「中法简明条约」
兹际人心摇惑、事故纷纭,大清国大皇帝、大法民主国切愿两国彼此相安,永敦和好;因切议立简明条款,以为日后再立详细条约张本。大清国大皇帝特派钦差全权大臣太子太傅、前文华殿大学士、署直隶总督、北洋通商大臣、一等肃毅伯李,大法民主国特派钦差全权大臣「哇尔大」前锋师舰水师总兵、佩带威显宝星福,彼此将所有「全权」字样较阅妥善,议定条款,胪列于后:
第一款:中国南界毘连北圻,法国约明无论遇何机会并或有他人侵犯情事,均应保全助护。
第二款:中国南界既经法国与以实在凭据,不虑有侵占滋扰之事。中国约明将所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并于法、越所有已定与未定各条约,均置不理。
第三款:法国既感中国和商之意并敬李大臣力顾大局之诚,情愿不向中国索偿赔费。中国亦宜许以毘连越南北圻之边界,所有法、越与内地货物,听凭运销;并约明日后遣其使臣定议详细商约、税则,务须格外和衷,期于法国商务极为有益。
第四款:法国约明现与越南议改条约之内,决不插入伤碍中国威望、体面字样;并将以前与越南所立各条约关涉东京者,尽营销废。
第五款:此约既经彼此签押,两国即派全权大臣限三月后悉照以上所定各节,会议详细条款。再,此约缮写中、法文各两分,在天津签押盖印,各执一分为据;应按公法通例,以法文为正。
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公历一千八百八十四年五月十一日,大清国全权大臣李、大法国全权大臣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八○一(一六九○页)。
总税务司赫德申报法舰在基隆借故寻衅经淡水关总巡胡美利协助处理平息
五月初十日(六、三),总税务司赫德呈称:
窃据淡水关税务司详称:『今年三月十八日,有法国兵船名「哇尔大」驶抵基隆口岸,该船员弁登岸察阅,回船时禀明该船管驾官福总兵,云驻守基隆炮台之兵丁等非礼侮辱等语;即经管驾官福总兵用法文致台北军门,以须饬令管理炮台之武弁数员前往登船陪礼,并嘱令设法弹压所部兵丁等语。次日,该船欲购买煤斤六十吨以供船用,该处民人不敢售卖;复经福总兵以法文函致基隆厅云:「中、法现尚在无事之时,遇有兵船抵口,该地方官职应襄助一切;
兹民人不肯售卖煤斤,显有官员禁阻情事,必视为不相和睦,欲辱及本国旗号。现订于次早八点钟若无煤斤傍泊,本船定行开炮轰击炮台,以雪此辱」等语。旋将兵船驶抵内港。嗣以法文函致该口总巡胡美利云:「该处同泊有英国夹板船一只,若轰炮台,恐致伤损;兹借与小轮船并水手等,将该夹板船移泊无碍之处。如有他国之人,莫如一并移避为妥」等因。该总巡胡美利立即前赴该兵船面称:所发法文信函,华官未能辨识,倩人翻译须稽时日;且如此克期订办,关系非轻,恳其再为酌量。
而福总兵云:「已有定意,未便更改」等语。该总巡见其船竟预为布置交战之事,因即行趋赴曹军门并基隆厅两处,将法文二函译诵大意并诉所睹情形,劝为照行,以期息事;即由军门令驻守炮台员弁前往登船陪礼,且晓谕军兵免致嗣后肇生事端。并由基隆厅出示,通晓该处民人:遇有购买食用对象,不得阻挠禁售;且派人前赴煤井,督饬将所需煤斤于限内运赴兵船讫。该兵船因即无事,复行出口而去。合将以上情形,申呈鉴核』等因前来。总税务司查此事突起仓猝,若非该关总巡识解法文、胸有定见,几致一时酿成不测之事。
现已化险为夷,洵堪深幸。
此事虽已平复,然既据该税务司详呈前来,合行备文申呈贵衙门鉴察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八一六(一七○七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咨呈法舰在基隆购煤被拒借故寻衅一事法舰官员与基隆厅往来公文及台湾道拟具办团章程等件
五月二十一日(六、一四),福州将军穆图善文称:
据福建台湾道刘璈禀称:『三月二十四日,据基隆通判梁纯夫禀报:十八日午刻,有法国「楼打」兵船一只驶进港口,随有三人上岸登山瞭望,似画地图;并欲进炮台游玩,经炮队尹营官及吴教习搁阻勿入。适有一犬在彷乱吠,炮勇将犬逐开,各散去后。次日,该兵船主椷致曹镇军,谓炮勇詈骂法员,以戏狗为题,应与该船主认错;开列三条,请照惩办。并又函致梁倅,谓此间百姓不肯卖煤及食物与他,想系官府禁止,因要生事。
限明日七点半钟,煤炭定要到船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