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一年(一八八五)(下)

  法国公使巴特纳照会请将澎湖马祖二处所葬法兵坟墓例予照料

  照覆会法国公使巴特纳准将澎湖马祖二处所葬法兵坟墓妥为保护

  咨行闽浙总督杨昌浚请转饬保护澎湖马祖二处法弁坟墓

  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咨呈遵旨覆陈闽省动用余存洋款数目清单

  福州将军穆图善咨陈台防请饷动用洋款及当地需款情形

  福建巡抚刘铭传咨商请奖沪尾基隆税关出力洋员

  钦差大臣杨岳斌咨呈五六月分电奏清单(迭陈台湾解严遣撤干军及乞假回籍事)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挪威领事请求发给「威利」船主戴叶生宝星执照

  札行江海关道查询「威利」船主戴叶生国籍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六月分电旨电奏及往来电信清折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七月分电旨并电奏清折(大学士左宗棠因病出缺)

  军机处交出刘铭传请奖法船犯期间沪尾基隆两关出力洋员

  军机处交出刘铭传请奖战事出力练董陈云林等二人

  福建巡抚刘铭传咨请颁奖励洋员宝星式样

  总税务司赫德函覆闽省所题洋员鲍琅乐与保奏者实系一人

  军机处交出杨昌浚南洋垫款购金济台恳准由闽省借款内提支归还抄片

  奏明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因与南北洋大臣所请重复应毋庸议片

  咨行台湾巡抚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已奏明免议

  户部咨行南洋垫款购金济台奉旨准于闽省借款内提支归还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八月分电旨并电奏清折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陈南洋垫款购金济台请准由闽省借款提支归还

  咨行南洋大臣曾国荃颁给华商宝星执照

  台湾巡抚刘铭传函陈沪尾关税务司请奖事

  法国公使巴特纳照会请将澎湖马祖二处所葬法兵坟墓例予照料

  七月初二日(八、一一),法国公使巴特纳照会称:

  查法国军兵撤去基隆,所有该处前毙之兵弁坟墓不致损坏一层,本大臣在津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商办,谅贵郡王亦必有所闻知。于光绪十一年五月十三日接准李大臣照复内称:『所有基隆前毙法兵之坟墓,自应饬该地方官弁等日后代为保护;已咨行闽浙总督杨昌浚、福建巡抚刘铭传转饬遵办在案』。本大臣顷接水师提督李文称:『澎湖、马祖岛二处均葬有本国兵弁、水手人等之坟墓』等语前来,本大臣相应照会贵郡王,并请由贵国在该二处一律照办;而我国家深愿贵国切饬该省大吏转令所属将此项坟墓妥为保护,且我国家亦愿将所有中国前毙北圻之兵弁坟墓一律照料,以示同仁。为此照会贵郡王查照,仍希见复。须至照会者。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七八(三一五八页)。

  照覆会法国公使巴特纳准将澎湖马祖二处所葬法兵坟墓妥为保护

  七月初七日(八、一六),给法国公使巴特纳照会称:

  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准贵大臣照称:『澎湖、马祖岛二处均葬有本国兵弁、水手人等之坟墓,请饬该省大吏转令所属将此项坟墓妥为保护,亦愿将中国前毙北圻之兵弁坟墓一律照料』等因。除由本衙门咨行闽省督、抚饬属将澎湖、马祖岛二处贵国兵弁坟墓一体保护外,至中国在北圻之兵弁坟墓,亦希贵大臣转饬妥为照料,用昭和睦。相应照复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八三(三一六三页)。

  咨行闽浙总督杨昌浚请转饬保护澎湖马祖二处法弁坟墓

  七月初七日(八、一六),行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准法国巴使照称:『法国军兵撤出基隆,所有该处前毙之兵〔弁〕坟墓不致损坏一层,在津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商办,准照复称已咨行饬办在案。顷接水师提督李文称:「澎湖、马祖二处均葬有本国兵弁、水手人等坟墓」;应请饬该省大吏转令所属将此项坟墓妥为保护,亦愿将中国前毙北圻兵弁坟墓一律照料』等因前来。除由本衙门照复法国巴公使查照外,相应咨行贵督转饬该地方官,务将澎湖、马祖岛二处法国弁兵坟墓妥为保护,毋任居民残毁为要。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八四(三一六三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咨呈遵旨覆陈闽省动用余存洋款数目清单

  七月初八日(八、一七),福州将军穆图善等文称:

  窃钦奉本年五月初六日电旨:『福建所借洋款除动用外,余存若干?着迅速详晰奏报,候旨拨用』等因;又奉十一日电旨:『着查明所借洋款现存若干?迅奏候旨,不得轻率拨用』等因,钦此。遵即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