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辰,诏:彭城桑梓之乡,优复之制,宜同丰沛。其沛郡、下邳可复租布三十年。追谥妃臧氏为皇后。立王太子义符为皇太子。乙亥,诏:七庙肇建,储官备礼。其见刑罪无轻重,可悉原赦。限百日,以今为始。先因军事所发奴僮,各还本主;其死亡及勋劳破免,亦依限还值。
  
  十月辛卯,改晋所用王肃祥谭二十六月仪,依郑玄二十七月而后除。
  
  十二月辛巳朔,车驾临延贤堂,听讼。
  
  二年正月辛酉,车驾亲祀南郊,大赦。丙寅,断金银涂。以扬州刺史庐陵王义真为司徒,尚书仆射,镇军将军徐羡之为扬州刺史。
  
  二月己丑,车驾幸延贤堂,策试诸州、郡秀才、孝廉。扬州秀才顾练等所对称旨,以为著作佐郎。戊申,制中二千石加公田一顷。
  
  三月乙丑,初限州制,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例。
  
  四月己卯,除淫祠,先贤及以勋德立祠者,不在此例。
  
  七月己巳,地震。
  
  九月己丑,晋恭帝薨。车驾三朝。率百僚举哀于朝堂,一依魏明帝服汉献帝故事。葬以晋礼。
  
  十月丁酉,诏: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连染。
  
  是年,都官尚书郑鲜之、护军将军檀道济相继为丹阳尹。
  
  三年正月甲辰朔,诏刑罚毋轻重,悉皆原降。壬子,以前冀州刺史王仲德为徐州刺史,征徐州刺史刘怀慎为五兵尚书。癸丑,以尚书令、扬州刺史徐羡之为司空、录尚书事,刺史如故。乙丑,诏:王略远届,华域载清,宜博延胄子,陶奖童蒙,选备儒官,弘振国学。主者考详旧典,以时施行。
  
  三月,上不豫。太尉长沙王道怜、司徒徐羡之、尚书仆射傅亮、领军将军谢晦、护军将军檀道济并入侍医药。使侍中谢方明以疾告庙。丁未,上疾瘳。己未,大赦。
  
  五月,上疾甚,召太子诚之曰:“谢晦数从征伐,颇识机变,若有同异,必此人。小却可以会稽、江州处之。”又为手诏曰:“朝廷不须复有别府,宰相带扬州,可置甲士千人。若大臣任要,宜有爪牙以备不祥人者,可以台见队给之。有征讨,悉配以台见军队,行还复旧。后世若有幼主,朝事一委宰相,母后不烦临朝。仗既不许入台殿门,重要人可详给班剑。”癸亥,上殂于西殿,时六十七。是日皇太子义符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六月壬申,以尚书仆射傅亮为中书监,司空徐羡之、领军将军谢晦及亮辅政。戊子,太尉、南徐、兖二州刺史长沙王道怜卒。以彭城王义康为南徐州刺史,护军将军丹阳尹檀道济为南兖州刺史,侍中谢方明为丹阳尹,傅亮护军将军。
  
  七月己酉,葬丹阳建康县蒋山初宁陵。上谥曰武皇帝,庙号高祖。少帝景平元年,正月已亥朔,大赦,改元,文武进位二等。辛巳,祀南郊。
  
  二月丁丑,太皇太后殂。
  
  七月癸酉,尊所生张夫人为皇太后。丁丑,以旱,诏赦五岁以下罪人。
  
  景平二年,正月乙未,高丽遣使贡献。
  
  五月己酉,皇太后暴帝过恶,废为营阳王,一依汉昌邑、晋海西故事。奉迎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宜都王义隆入纂皇统。始徐羡之、傅亮将废帝,讽王弘、檀道济求赴国讣。弘等来朝,使中书舍人刑安泰、潘盛为内应。是旦,檀道济领兵居前,羡之等随后,因东掖门开,入自云龙门。盛等先戒宿卫,莫有御者。时帝夕游大泉池,即龙舟而寝。其朝未兴,兵士进杀二侍者于帝侧,伤帝指。扶出东阁,就收玺绶,群臣拜辞送于东宫,遂幽于吴郡。是日,赦死罪以下,太后令奉还玺绶。檀道济入守朝堂。徐珮之为丹阳尹。
  
  六月癸丑,徐羡之使中书舍人邢安泰杀营阳王于金闾亭。
  
  七月,百官备法驾,奉迎宜都王。甲戌,发江陵。
  
  八月丙申,宜都王至京城。丁酉,宜都王谒初宁陵,还于中堂,即皇帝位。
  
  文帝元嘉元年秋八月,大赦。改景平二年为元嘉元年。文武进位二等,逋租宿债勿复收。庚子,以行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癸卯,司空、录尚书事徐羡之进位司徒,卫将军、江州刺史王弘进位司空,中书监、护军将军傅亮加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谢晦进号卫将军,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檀道济进号征北将军。
  
  是年,临川王义庆自度支尚书为丹阳尹。
  
  二年正月丙寅,徐羡之、傅亮奉表归政,上始亲览。车驾祀南郊,大赦。
  
  三月乙丑,徐州刺史王仲德进号安北将军。
  
  八月乙酉,骠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开府仪同三司。
  
  三年正月丙寅,司徒、扬州刺史徐羡之,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