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改建运河滚水坝。
八月丁丑,工部奏:“查明张井奏,道光七年另案工程银数比较单内共用银二百九十七万三千二百二十九两,内称专案办理各工用银六十五万二千三百四十五两零,均非常年所有之工,不入比较。”谕该河督:毋得另立专案办理名目,以杜虚浮而昭核实。辛巳,陶澍奏沿江、沿海新涨沙洲召佃收租、拨充公用章程。
十月壬戌朔,谕两淮盐政福森整理弊端,力挽积习。丁卯,梁章钜护江苏巡抚。癸未,浚江苏徐州府属龙山等河。戊子,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三州县淮安等四卫被灾额赋。
十一月庚申,梁章钜奏:量免句容、高邮、桃源、安东、宿、砀、睢、沛八州县捐款养廉,仍令坐支。
十二月甲子,缓征两淮丁溪等六场旱灾新旧赋课。戊辰,以高堰堤工告竣免两淮盐斤加价。丁丑,命查禁江南州县钱粮浮收。
十年正月甲午,赈江苏沛县卫水灾。己亥,陶澍回江苏巡抚。己酉,浚江苏浏、白茆、孟渎三河。庚戌,申谕淮盐口岸严缉私枭。
二月丁卯,以河南陈州、归德例食芦盐地方与汝宁、光州例食两淮引盐各属壤地相接,盐价多寡悬殊,数日往还即获倍利,谕蒋攸铦等妥议。增定漕运水手章程。
闰四月戊子朔,谕蒋攸铦饬拿两淮巨枭黄玉林。乙卯,催两淮解察哈尔牧群息银。
五月壬申,命江苏川沙等营赶修额设战船,并禁雇用民船。丁丑,蒋攸铦等奏,巨枭黄玉林投首。戊寅,缓征江苏海州、沭阳二州县水灾上忙钱粮及节年漕价银。
六月辛卯,禁回空漕船挟带私盐。陶澍署两江总督。卢坤为江苏巡抚。
七月己末,移江苏扬州营守备驻高邮,改原设千总为城守千总。甲子,浚江苏太湖厅雕鹗河土竣。甲戌,催两淮欠交内务府正项及各项利银一百九十二万余两。丙子,免江苏海州四州县旧欠赋额。
八月戊子,浚南河扬厅属归江河道。癸巳,陶澍奏两淮盐务投首各犯现在情形,申诫陶澍勿招致盐枭。壬子,卢坤为江苏巡抚,梁章钜暂护。吴邦庆署漕运总督。癸丑,福森奏:引盐加斤限满,请展缓三年以培商力。
九月癸酉,蒋攸铦以密请绞决黄玉林,严议。以黄玉林复图贩私,诛之。戊寅,梁章钜奏:审明定拟兴化县民张松年,以县书张文礼勒折漕粮、加增水脚、并丁役舞弊索诈下邢部议。
十月乙酉朔,以江苏嘉定、昆山绅士捐建震川书院予奖。戊子,命王鼎等往江南,会同陶澍查办事件。丁未,赈江苏上元等四十三州厅县卫水、旱、雹灾新旧额赋。甲寅,陶澍奏淮盐疲坏已极,缕陈积弊。
十一月丁巳,赈江苏青村、袁浦二场水灾。丁卯,陆言为江宁布政使。壬午,程祖洛代江苏巡抚。
十二月甲辰,军机大臣等奏:“仪征绅士公信称,向来淮南纲食引盐俱归仪征掣捆,数万夫役得受佣资,以敷口食。因闻盐课改归场灶之议,夫役人等恐失生计,约会千数百人赴县奔诉。”谕王鼎等:“此事关系两淮大局,务细心筹议,不可因该夫役等口食无资,遂存畏难苟安之见。但事属改辙更张,必期经久可行、毫无格碍,断不可稍滋流弊,以致激成事端。”乙巳,裁两淮盐政,以盐务改归总督管理。王鼎等奏准酌定两淮章程十五条。甲寅,梁章钜接护江苏巡抚。
是月,贷江苏苏州等四府州属驻近灾区兵丁银米。缓征江苏上元等三十一州县卫额赋。
十一年正月戊午,给江苏沛县被灾口粮。辛巳,陶澍奏筹议加斤减价,兼疏积引。硃批:户部复议具奏。寻议复,略曰:“淮盐自乾隆年间,两次每引加盐二十斤,已在原额三百四十斤之外。此次又请将从前暂加之二十斤永远赏给,并将署耗核入常年额引数内,每引共加至三十六斤,俱系无课之盐,不入成本计算。此外所加一百斤,核所完之数,每引亦仅三钱有零,较新定科则不过四分之一。当严饬商人赶运赶销,勿使有丝毫影射弊混。”奉旨:依议。
陶澍奏两淮盐政,曰:“两淮盐务,二十年前逐渐就颓,上年扫地罄尽。四千余万之旧欠无从归完,一千余万之借本悉化乌有。”又奏:“扬州盐政旧署为行辕,酌留书吏承差数目,随署办事,巡捕官等及杂项人役全行裁撤。现任官员或无可调换,请于地方官内酌量调署,俾资振作。”允之。癸未,治江苏新阳县社户吴槎等抗粮哄署罪。
二月甲午,陶澍奏:缴盐政养廉裁浮费十六万两。
三月庚申,陶澍奏:复查道库垫占银款相符,仍应暂缓带征。下户部议。己巳,杨国桢奏行销淮盐引地筹议章程。
四月庚寅,陶澍等奏盐员改补调署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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