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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江南奇兵等二营银米。
  八月壬戌,命江苏臬司林则徐筹浚江、浙水道。庚辰,叶绍本为江苏按察使。
  九月癸巳,禁浒墅关南北商船偷漏出海。丙申,贺长龄为江苏按察使。戊申,命苏松太道龚丽正、杭嘉湖道陈钟麟、留苏降调道员沈惇彝等勘估江、浙水利应修各工。壬子,添设江南河营萧下等五汛外委各一。是月,贷江苏瓜州营被灾兵丁银米。
  十月,展缓江苏高邮等二十五州县卫水灾、旱灾,两淮中正等三场水灾额课,新旧折价口粮。
  十一月辛卯,浚江苏盐河。辛亥,高堰决口。壬子,文孚、汪廷珍查办江南河工。严烺调江南河道总督。癸丑,魏元煜为两江总督。拨淮关存银二十万两堵筑江南河工。是月,贷江宁八旗、两江督标、协标兵丁饷银。
  十二月辛酉,孙玉庭奏拨堵高堰工需银一百五十万两。截留江苏淮安府漕米一万五千石赈山阳、清河二县水灾。戊辰,颜检为漕运总督。魏元煜补两江总督。己巳,命魏元煜办三江水利应浚青浦等县支河各工,并准借动捐监封储银三十万五千两有奇。己卯,高堰漫口合龙。是月,给江苏高邮等五州县灾民并清河县难民一月口粮。
五年正月癸巳,孙玉庭留江南会办漕运事宜。甲午,文孚等奏筹办济运卫民要工,允之,并准就近动拨江苏等三藩库存银四十六万两,浒墅等关存银四十二万三千两。魏元煜等奏,确勘济运卫民各工需银三百万两。庚子,命魏元煜、严烺赶办河湖要工。辛亥,拨山东银六十一万两解江南济工需。壬子,以御史熊遇泰奏,定江海关商船出口纳税放行例。向不准出洋者,仍禁之。是月,给江苏泗州卫灾军口粮、山阳县民修屋费,给两淮中正场水灾灶户口粮,缓征江苏泰州等十州县卫被灾新旧额赋。
  二月癸亥,以本年重运漕船阻碍,命魏元煜、颜检等筹议江、浙漕粮试行海运。甲子,展缓江苏吴县等四县旧欠银米。
  三月辛卯,继昌为江苏布政使。戊戌,魏元煜奏:“体查淮商请捐备河费银六百万两,徒有加价之名,无济工之实。”谕:“毋庸该商捐办。清查案内一切停扣息本捐带等款,仍遵原定自甲申起分三十纲缴还。”甲辰,允陶澍奏,筹办淮工。癸丑,暂停吴淞江挑工。
  四月丁卯,英和奏:“通筹漕河全局,请暂雇海船以分滞运,酌折额漕以资治河。”谕魏元煜等:“悉心计议,勿存成见。”予江苏催道光二、三、四年尾欠漕米限一年。辛未,贺长龄为江苏布政使,庆善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己亥,以海口停淤,命魏元煜、严烺履勘云梯关外长堤。甲辰,陶澍为江苏巡抚。乙巳,命琦善赴南河高家堰查视石工并勘河淤情形。戊申,调魏元煜为漕运总督,琦善为两江总督。以英和奏,谕江苏督抚妥速议奏雇商船海运及折漕治河各章程。
六月壬戌,拨南河大汛工需五十万两,启放王家营减坝等工银三十三万两。以御史任世绂奏,谕漕运总督及有漕省份各督抚筹议惩创粮船水手设立教名、敛钱聚众。以魏元煜奏,谕海运试办是否可行?琦善、魏元煜、陶澍、程含章悉心议奏。乙丑,加浚云梯关外引河并接筑两岸新堤。癸酉,允琦善请,定河工疏防处分。乙亥,魏元煜卒,穆彰阿为漕运总督。丙子,琦善暂兼署漕运总督。己卯,陶澍奏劝设义仓章程。甲申,琦善奏江、广未渡军船,请提用江南首进船只回空接运。
允之。以琦善奏,谕江苏来年海运事宜,候藩司贺长龄赴海口筹议,该督再会该抚妥议具奏。折色既不可行,其变价,存储二议亦候该藩司酌核情形,详晰定议。
  七月辛卯,添拨河工抢险银三十万两。辛亥,谕明年海运,江南整饬水师,派押运官兵。
  八月己未,陈中孚为漕运总督。癸亥,琦善等请收本色,由州县变价归工。谕成格、张师诚筹办江苏漕粮仍旧征本色。丁卯,琦善奏,复勘江苏黄浦工程,查验如式。己卯,琦善奏准接滞漕挽出江境。
  九月壬辰,穆彰阿、陶澍奏,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新漕全由海运,并议定运送兑收各章程,雇沙船一千余只,春夏两次运米一百五十万石。允之。
  十月庚午,赈江苏高邮等十八州县被水灾民。
  十一月戊申,那彦成奏来年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新旧漕米由海运至天津,预筹剥运通坝事宜。
  十二月甲寅,琦善等奏,淮北阻运,请拨淮北甲申纲二十六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引融入淮南,分乙酉、丙戌两纲代运。辛酉,除江苏靖江县坍田地赋。
  六年正月戊子,缓江苏摊征借款兴办黄浦水利工需银两。己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