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营及添设松北、松南二营,为里河五营。
  
  五月癸酉,马新贻等奏长江水师现议改陆营及酌留弁兵。奉旨: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己亥,梅启照为江宁布政使。
  
  六月癸卯,应宝时为江苏按察使。庚戌,兵部等奏,遵议长江水师员弁改留裁汰事宜。
  
  七月癸酉,命吴坤修亲赴沿江各属,抚恤灾民。
  
  十月壬寅,江南、江西两省交涉事件,马新贻等随时妥办,李鸿章不可推诿。法公使所过地方,按约办理。
  
  十二月辛亥,谕禁苏省蠹役私垫钱粮。
  
  九年四月乙卯,允都兴阿等奏,续拿过江余匪,平毁土堤塔等处窝棚。谕与朝鲜妥办会筹善后。
  
  六月己酉,命彭玉麟迅赴江南,会同沿海各督、抚整理长江水师。庚申,密谕马新贻等整顿沿江、沿海口岸防兵,以严防民教启衅。
  
  七月乙丑朔,马新贻等奏运漕沙船拟减出口厘。下户部议。丁丑,以法使罗淑亚至京恐生决裂,谕沿江、沿海各督、抚等迅速筹防。
  
  八月丙申,谕马新贻等筹办江防,饬上海道遇有交涉事件迅办。丁酉,马新贻被刺卒,曾国藩调两江总督。
  
  九月丙寅,以江北漕船阻滞,谕丁宝桢熟筹转运。
  
  十月壬寅,拨江南银二十万两解湖南。
  
  闰十月丙子,张兆栋为漕运总督。戊子,英翰请绝日本通商。谕曾国藩、李鸿章预筹明定议约章程。庚寅,谕曾国藩等:查办江、浙及皖南毗连地方客民,分别安置,遣散游勇。
  
  十一月癸巳,命郑敦谨前往江宁,会同曾国藩严鞫张文祥刺杀马新贻一案。己酉,应宝时署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庚午,江苏丹阳、金坛二县钱漕仍办抵征,嘉定、宝山征漕价酌减。
  
  十年正月辛亥,准荆州移拨江宁官兵加借半年俸。是月,曾国藩奏日本通商可悉仿泰西之例。
  
  二月丙寅,张文祥伏法。丁亥,调江苏按察使应宝时赴津筹办日本通商事宜。
  
  五月戊午,曾国藩等奏,续议长江水师各条。下部议。
  
  六月戊子,以李鸿章奏,截留江、浙筹备余米八万石备直隶赈济之用。
  
  七月丙午,命江苏采买米二万石。己酉,改江苏南汇县丞为分防,移驻泥城。
  
  九月甲午,调何璟为江苏巡抚。丙申,革除江苏高邮州征粮弊习。癸卯,浚江苏清河、安东河道工竣。
  
  十—月己酉,曾国藩等奏:宝山海塘工费,请于苏、松、太仓三属民田摊捐。交户部议。
  
  十二月辛巳,曾国藩等奏,酌议抵征采买米石,分办河运。下户部知之。
  
  十一年二月壬戌,恩锡暂署漕督。癸亥,曾国藩等奏:苏省抵征采买米石试行河运,十年漕白米仍由河运。庚午,起彭玉麟巡阅长江水师。壬申,曾国藩卒,何璟署两江总督。恩锡为江苏巡抚。文彬署漕运总督。甲戌,何璟兼署办理通商大臣。辛巳,钱贵森请增设扬州府选拔贡额。下礼部议。戊子,允王文韶请,拨江苏银二十万两,裁减湖南援贵各军。
  
  四月乙卯,谕彭玉麟整顿长江水师。丙寅,停江苏淮关传办活计。
  
  七月丙戌,恩锡回任,张树声署江苏巡抚。文彬署漕运总督。壬辰,兵部议复,原任总督曾国藩续议长江水师。从之。
  
  八月庚午,截留江北漕米十万五千八百余石,赈畿辅被水灾民。辛未,以彭玉麟劾,罢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彭玉麟奏酌筹长江水师事宜。
  
  十月丙子,张树声署两江总督,恩锡署江苏巡抚。庚辰,张树声兼署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十一月甲申,拨江苏厘金五万两充黔饷。丙戌,改江苏泰州营守备为泰兴营陆路守备,驻泰兴。庚子,定江苏岁修溇港工程。丁未,设局招商,试办轮船,分运江、浙漕粮。庚戌,杨昌濬奏十一年漕白米用轮船运津。允之。并谕李鸿章筹备拨船转运。
  
  十二月丙寅,延煦等奏变通制运漕米章程。允之。饬江苏等省拨五十万银两济乌里雅苏台军饷。
  
  十二年正月丙戌,李宗羲为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张树声为江苏巡抚。文彬为漕运总督。戊子,允张树声请,太仓等州县海塘经费拨用厘金。
  
  二月丁丑,豁淮、徐、海民欠钱粮。
  
  四月戊午,刘咸护漕运总督。乙亥,谕杨昌濬核实经理海塘工程,毋庸另派大员。
  
  六月辛亥,李宗羲等奏,酌减沪、松两局米谷厘金。乙卯,李瀚章奏:铜瓦镶决口后,河身淤垫,难复淮、徐故道。借黄济运与导卫济运同一艰难,请仍由海运。蠲缓沿河被水钱粮。
  
  闰六月乙酉,谕江苏拨解绥远城转运新疆军火银二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