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未,免江南泰州、常熟、金山等州县卫雍正十年被灾额赋。壬戌,以高斌署江南河道总督。
十二年二月己未,以两江总督管江苏巡抚事,高其倬为江苏巡抚。
四月甲子,增江南通州州同一,驻河基镇。改崇明县大安司巡检为三角等九沙巡检,隶通州辖。移狼山镇右营千总一、兵三十名,驻官河。
五月壬辰,实授赵宏恩为两江总督。
七月甲戌朔,以白钟山为江南河道副总河,调刘藩长为江苏布政使。
十月癸丑,命江苏截留漕粮二十万石于被水州县平粜,并于冬春之际发仓散赈。
十二月丁巳,以高斌仍署江南河道总督。己未,内阁侍读学士刘永澄授为南河副总河。
十三年正月己卯,召刘藩长来京,调张渠为江苏布政使。八月己巳,免江苏泰州、上元等二十州县雍正十二年水灾额赋有差。
●第四十四卷 清乾隆(一)
高宗乾隆元年正月乙卯,禁盐捕私扰。丙辰,高其倬因病解任,顾琮署江苏巡抚。
二月甲戌,给江南佐杂养廉。庚辰,免江苏宿迁、睢宁、桃源三县涸复改科及上年淤地未完赋额。乙酉,定两江军田议赎、议贴条例。辛卯,程元章为漕运总督。
三月癸卯,增设两淮板浦场大使。裁马塘、余中、白驹、莞渎四场,并更定泰州、通州分司管辖。各场及淮南场灶隶通、泰二分司。丁未,免江南贡鲜折价。戊申,李根云为两淮盐运使。辛亥,定江苏采办洋铜、滇铜事宜。
四月癸巳,免江南阜宁等州县雍正十三年未完缓征漕粮。
五月癸卯,谕江南兴修水利之法。庚戌,训江南民俗敦崇节俭。壬子,命江南副总河移驻徐州。丁巳,谕江南严查沿江塘汛船户,毋任窝藏盗贼。戊午,申禁漕粮积弊。癸亥,江苏丹徒县盐枭插旗纠众滋事,谕严治之。
六月戊辰,赈萧县等州县水灾。辛未,定江南水利岁修。丙戌,程元章迁,补熙为漕运总督。丁亥,南天祥为松江提督。辛卯,命勘查江南被水乡村,酌免本年额赋。壬辰,苏松镇总兵请免西里里也国税,谕以国家抚绥四方自有大纲,斥之。
七月丁酉,免从前收受两淮盐务费及规礼人员造册送部。己亥,设苏州海防道,专管海塘工程事务。壬子,赈萧、砀等州县卫水灾。
八月己巳,减江南昆山、新阳浮粮。壬申,加两江学政养廉。辛巳,停扬州商民浚河捐项。癸未,定两淮酌留安东县食盐各事宜。己丑,赈溧水等二十四县水灾。
九月乙卯,加赈萧县等三州县水灾。己未,赈江苏六合等十三州卫水灾。庚申,改漕标为三营,以左营副将为中营副将。增设左营游击、守备,右营游击、管辖守备各一员,千、把以下员额有差。
十月壬戌,顾琮丁忧,邵基为江苏巡抚。改正江宁等四县坐落田亩入本县额赋。丁卯,命查桃源一带应挑河道,以工代赈。辛巳,增设江南河兵战粮。癸未,除两淮盐课外公务薪水银。
十一月甲午,德尔敏为南河副总河。己未,赈常州等十二州县卫水灾。
十二月,赈娄县、溧水等十三州县水灾。甲戌,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淮南预运引盐,所有请单、呈纲两次应纳钱粮,准于加斤时并完。”丁亥,吴纳哈卒,岱林布为江宁将军。免两淮莞渎等三场水灾灶户上年水灾额赋。
二年正月庚子,赵宏恩来京,庆复为两江总督。
二月癸酉,赈高淳水灾。戊子,修高堰一带石堤。
三月甲辰,礼部请准上下两江分闱乡试。谕斥之。壬子,三保巡视两淮盐政。
四月庚申,命淮南丁巳纲正运引盐,未筑坝以前运到仪所过掣者,应纳钱粮,准先完一半。壬戌,铸给监督江南海关兼管铜务关防。己巳,疏浚清口。庚午,赈江宁、常州二府属水灾。丁亥,免萧、砀二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六月己巳,免江南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十二年民欠。丙戌,定两淮盐场大使等有稗盐务、三年期满保题升用等例。
七月丁亥,裁淮安等关增设胥吏。壬子,增筑山阳等五州县堤工。
八月壬戌,命巡漕御史一员分驻淮安。丁丑,免砀山上年水灾未完额赋十分之七。
九月戊子,定江苏松江等二府、州额征白粮改征漕粮章程。壬辰,给苏州等卫所官养廉。乙未,江苏巡抚邵基卒,调杨永斌代之。己酉,命扬州等六府州属夏麦改征米石。
闰九月丙辰朔,除高邮等五州县河堤屋租,禁嗣后增建。丁卯,庆复迁,那苏图补授两江总督。丁丑,增减两淮盐场改隶分司养廉。已卯,筑砀山毛城铺减水坝。增徐州府王家山通判。改设丰、萧、砀河营守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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