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洋。戊辰,赠李毓昌知府衔予恤,赐其继子希佐举人,并赐其叔、来京控诉之武生泰清武举。己巳,淮安府知府王毂以扶同王伸汉冒赈,逮赴刑部严鞫并籍其家。壬申,阿林保为两江总督,蒋攸铦为江苏巡抚,庆保为江苏布政使,史积容为江宁布政使,马慧裕为漕运总督。铁保以李毓昌被毒一案革发乌鲁木齐。汪日章、杨頀、胡克家俱革。丙子,允淮商公捐庆节赏需银一百万两。
  
  八月乙巳,阿林保入觐,仍命吴璥署两江总督。庚戌,章煦为江苏巡抚。丁巳,王伸汉、王毂伏法。
  
  十月庚戌,阿林保等议给州县兑粮费,请有漕州县每石八折收纳。上以病民严斥之。
  
  十一月戊午,谕吴璥等清厘漕弊,禁止旗丁勒索。庚申,允陈凤翔请,开苏山闸,借黄济运。乙酉,允弘康等奏,丹徒县芦洲准京口驻防承买。
  
  十二月庚寅,漕运总督马慧裕以前在河东河道总督任内不能蓄水济运,致空船冻阻,降为三品京堂。壬辰,松筠为两江总督,章煦兼署。乙巳,马慧裕等奏:高、宝一带冰凌业巳敲通,帮船攒行。
  
  十五年正月壬申,谕禁革漕船陋规。
  
  二月丙戌,松筠等请修复黄河海口故道。辛丑,工部请令南河核实开销另案工程。允之。壬子,以河工弊坏,漕运阻滞,谕松筠等善筹试办商船海运。
  
  三月丙辰,灵保为江苏按察使。癸酉,允恩长筹办挑浚陶北河例帮两项价银,分平摊征归款。
  
  四月戊子,陈凤翔奏堵闭苏家山闸坝,启放湖口大坝。壬辰,以章煦等复奏,停试办海运。
  
  癸巳,谕松筠等,本年南粮重运,务于五月初抵通。辛丑,允庆桂等会议通筹南河全局,次第修复旧规。
  
  五月丁丑,允淮商捐银五十万两为漕运添设剥船之需。
  
  七月壬戌,催吴璥等疏治海口。丁丑,松筠请江苏空展限一年确查。辛巳,吴璥病免,徐端为江南河道总督,裁副总河。以修复云梯关外海口,命工部尚书马慧裕督办。
  
  八月丙戌,除江苏上海县坍没田赋。
  
  十月甲午,江南高堰、山盱两厅堤坝决,谕吴璥将近年河湖受病缘由及目今如何筹办之处,据实具奏。
  
  十一月戊辰,谕松筠等不可专赖黄水济运。己巳,拨南河工需银二十万两。甲戌,托津、初彭龄查办江苏河工事件。
  
  十二月辛卯,章煦奏抚恤日本遭风难民。癸巳,大学士筹议阿克当阿条奏河工事宜。允之。甲午,福昂为江苏按察使。乙未,洪湖义坝合龙。丁酉,马慧裕奏云梯关外马港口大工合龙。己亥,陈凤翔为江南河道总督。谕陈凤翔嗣后不得借黄济运。
  
  十六年正月戊子,以巡防南河马港口河岸新筑长堤,添设淮海道一员,驻扎中河,以桃北、中河、山安、海防四厅属之,并设海安、海阜同知二员。乙丑,陈凤翔奏:“清江石泊岸闸墙欹斜,恐重运阻隔,惟有将玉带河挑挖深通,即将挑河之土就近加培。堤工约需银五万余两。”丁卯,允淮商公捐修筑高堰堤工等银一百五十万两,自癸酉纲起分作四纲,按引带输。戊辰,抚恤日本难民,附铜船回国。癸酉,勒保为两江总督,未到任前托津署。己卯,陈凤翔奏:“查勘河口至宝应一带缓急攒办情形:一、御黄坝外添改钳口坝一道;一、御黄坝至里河交界有滩嘴挺出,应急疏挑;一、里河运口头、二、三坝俱应拆修;一、里河、扬河、扬粮各厅运河两岸埽段,应分别拆修;一、扬河厅高、宝两堤等砖工均应补砌;一、邳、宿运河亟宜挑挖;一、宝应两岸竹络坝应堵闭;一、泾河黄浦闸墙损坏,应俟秋汛后勘估拆修;一、里河、扬河东岸各减闸,分泄水势,灌溉农田,年久未修及引渠淤塞者均应修复;一、洪泽湖高堰大堤后有二堤,实淮、扬之保障,若将二堤加培,则淮、扬二郡可以高枕无虞。”得旨:所奏急办各条均着照所议行。允陈凤翔请,十五年南河报销展限一年。
  
  二月庚辰朔,托津任两江总督,松筠卸。丁亥,谕;“南河近年以来巨工林立,统计各项费用不下四千余万,特派托津、初彭龄前往查办。兹据奏银款出入尚无虚捏,乾隆五十七年以后题销未领银六十万六百两毋庸找领。加培黄运中河大堤等银勒追。挑挖淮北盐河银八万三千余两,吴璥、徐端分赔。承办工员四十五员革职,留工效力。嗣后,治河要差总在蓄清敌黄,工程料价,河督等均不得再有加赠。”陈凤翔奏:八月初三,邳北厅棉拐山漫口堵筑合龙。托津、戴均元奏:“查明南河自嘉庆十年至十五年,除马港口大工另案报销外,统计岁修、抢修及另案,专案各工共动用奏拨各款,并每年额解以及扣存平条等项银四千零九十九万四百六十余两。”奏:宝应挑工完竣,赶办盘护御黄坝并添作二坝钤束。庚寅,淮南总商鲍有恒捐马港口千里河堤银三十万两,赏其父四品京堂。辛卯,允同兴等请,改造漕船如江西式。丁酉,陈凤翔奏:“体查高堰二堤,必须一律加培,方可以资护卫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