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赈需。己丑,免武进等二县积年开抵役租银两。己亥,截留湖广漕粮二十万石、江西漕粮十万石于江南备赈。庚子,彭家屏来京,许松佶为江苏布政使,托思多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辛亥,以江苏被灾,谕开征漕粮,不论米色均收兑。命江南灾地折赈米价,每石加银二钱。癸亥,拨运湖南仓米十万石于江苏备赈。
  
  十二月己未,加赈两淮徐渎等十二场本年水灾灶户有差。
  
  ●第四十五卷 清乾隆(二)
  
  二十一年正月庚午,拨江西、湖南仓米各十万石济粜江苏。以江苏截漕一百万石留备本省赈粜之需。辛巳,浚山阳市河、宝应黄浦河,修筑安东平旺河。桃源等县六塘河堤堰借帑修筑。丁亥,宣谕:元年以来,江南赈项银米均用至二千四百余万。免因灾谤讪人犯朱思藻死罪,发黑龙江。
  
  二月庚戌,减江苏金山卫学额。癸丑,命河南、山东各采买小米数万石于江南备粜。丁巳,赈两淮板浦等场上年水灾灶户。庚申,定江南芒稻坝水志。癸亥,免太仓等二州县筑塘压占田亩额赋。
  
  三月辛未,拨河南仓米十万石运江苏济粜。壬午,减上元等十四州县卫低瘠田赋。甲申,以淮南捐扬、淮、海三属粥厂银米三十万两,加恩议叙。丙戌,免宿迁被灾河租。
  
  四月丙辰,予江南河工防险溺故之督标游击孙品廕恤如例。丁卯,命江南各省严禁烧锅躧麴,耗费粟、麦。
  
  五月丙子,除上元等十三州县坍荒田赋。
  
  六月己亥,除邳州沙压地赋。
  
  七月庚辰,漕运总督瑚宝卒,张师载代之。
  
  闰九月己未,允两淮盐斤加耗。庚申,以明岁南巡,命江苏省截留运京铜、铅十万斤鼓铸,漕粮五万石平粜。辛酉,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被灾漕项。
  
  十月壬申,以富勒赫未能预防河溢,召来京。命爱必达为河道总督,刘统勋暂署之。实授尹继善两江总督兼管河务。
  
  十一月己酉,命安徽、浙江、山东、河南拨银一百六十万两备江苏赈。癸亥,命江南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用。
  
  二十二年正月甲午,以南巡免江苏二十一年以前逋赋。乙未,加赈清河等十九州县水灾。己亥,托恩多署江苏布政使,杜官德署江苏按察使。甲辰,庄有恭以朱聃拟绞准赎一案,谕令家居待罪。白钟山调江南河道总督,杨锡绂为漕运总督,爱必达为江苏巡抚。戊申,庄有恭以擅准朱聃绞罪捐赎,夺职逮问。丙辰,梦麟往江南履勘积水灾区。己未,嵇璜为南河副总河,尹继善免兼管南河事务。
  
  二月癸亥朔,南巡免经过江南地方本年钱粮十分之三、被灾地方十分之五。甲子,加赈清河十四州县卫灾民。乙丑,谕:“两淮众商办差踊跃,原有职衔已至三品者,均赏奉宸院卿衔。”加两淮额引盐斤。堵江南毛城铺泄水。丁卯,免江南乾隆十年以前漕项积欠。免两淮灶户乾隆十七年至十九年未折价银两。命建河臣祠,祀靳辅、齐苏勒、嵇曾筠、高斌。己巳,增江苏省岁试学额。减军流以下罪。癸未,命白钟山等筹办淮、徐河工并修骆马湖堤代赈。甲申,上奉皇太后幸苏州府。戊子,拨设阜宁县学额。辛卯,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水灾额赋。
  
  三月乙未,黄仕简为江南提督。己亥,梁诗正随往江宁代汪由敦办事。庚子,上奉皇太后驻跸苏州府。己酉,上奉皇太后幸江宁府。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额赋。庚戌,上奠明太祖陵;奉皇太后临视织造机房;阅兵。壬子,赐江苏召试进士王昶为内阁中书,遇缺即补;诸生曹仁虎等六人为内阁中书。丙辰,召刘统勋赴行在,筹办徐州石工。
  
  四月乙丑,刘统勋督修石工,梦麟督修六塘河以下各工。免淮安等三府州地亩额赋。丙寅,刘统勋查恒文参案,德尔敏接办徐州石工。丁卯,命江苏再截留十万石备赈并免除徐州府属民欠。辛未,庄有恭及已革按察使许松佶均发军台效力。戊寅,署布政使托恩多、署按察使杜官德俱实授。
  
  五月癸巳,禁江苏官员捐养廉承办南巡差务。拨银十万两交尹继善酌支。甲申,准淮、徐河道伏秋大汛办料等事调遣地方官。庚戌,以淮、徐被水灾,甄别地方官。
  
  六月癸亥,陈宏谋调江苏巡抚。甲申,副总河嵇璜奏湖、河宣泄缓急事宜。如其请。己丑,命江南、河南沿河各州县,将淮河水势涨发情形,随时报明江南河道总督查核。
  
  七月壬辰,吴嗣爵为江苏按察使。癸卯,命钦差侍郎裘日修、梦麟等筹湖、河宣泄事宜,分别要工、次工、缓工勒限估修。丙午,加给江宁驻防兵米本色,仍增折色价。
  
  八月甲子,尹继善奏疏泄河水办法。上嘉允之。癸酉,免两淮灶户水灾积欠。
  
  九月丁未,命刘统勋赴江南会同河臣办理浚筑各工。己酉,命江苏截留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戊午,裁京口将军,以江宁副都统一员驻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