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职自中、行、评、博以下,外职自同知以下佐贰等官,分别给予议叙。庚寅,免江苏被水地方本年额赋。辛卯,给高斌、周学健钦差大臣关防,办理赈恤水利等事务。淮、扬等府奏准减三成收捐监生。工部尚书韩光基奏:“江南被灾地方议行乐善好施之例,有情愿急公纳交米谷者,报部于立班开选之日,将交纳米谷人员先尽选用。”壬辰,开江南河工捐例。乙未,以江、淮等所属州、县叠被水灾,谕该督抚:于此等被灾地方州县官,须选实心为民者充之。戊戌,免江苏省雍正十三年逋赋,并免江南雍正十三年漕项。己亥,谕河南等省抚恤江南灾民。
  
  九月丁巳朔,拨运山东截留漕米十万石备徐、淮等各属之需。己未,命高斌等速堵江南古沟坝,浚裴家场等河。辛酉,减江南水师太湖营马兵。壬戌,命修江南清河县惠济闸。庚午,命河南、山东预备陵糈四万石拨江南备赈。辛未,免山阳等二十一州县本年被水漕赋。壬申,赈恤江苏灾,并拨邻省银备明春接济之需。高斌请于乐善好施案内归款。允之。乙亥,改江宁省仓应征南豆为折色。辛巳,定江苏赈恤事宜。命借给江南被水营兵季饷。壬午,允增淮盐运楚价值。原任河库道完颜伟委用,张师载交。乙酉,拨河南仓米二十万石济江南赈需。高斌奏,江南被水地方已渐消退。
  
  十月丁亥,拨山东、河南明年运京漕米各五万石,备江南赈需。庚寅,命江南截留癸亥年漕粮八十万石,仍拨山东漕粮二十万石、河南仓米二十万石,运江南备赈。命拨河南、浙江帑银四十万两解江南河工。辛卯,高邮、邵伯各坝工竣。壬辰,赈山阳等二十八州县卫饥民。癸巳,赈铜山等九州县水灾。丁酉,林祖成为狼山镇总兵。壬子,免山阳等七县卫水灾地粮银。乙卯,允顾琮奏筹备漕运事宜。
  
  十一月壬戌,谕高斌悉心经理江南赈济、水利事宜,明年回京。乙丑,以江苏淮扬道管已裁两淮盐务道事宜。乙亥,命陈世倌会同高斌查勘江南水利。
  
  十二月乙未,李学义为江苏按察使。己亥,准江苏平粜运费等动支耗羡。癸卯,增筑宝山海塘坝工。辛亥,完颜伟迁,白锺山为河道总督。甲寅,谕江南爱护耕牛,以便耕种被水涸出地亩。
  
  八年正月甲子,陈世倌等奏淮、徐、扬、海各属河道水利各工,大学士等议行之。己巳,命户部拨银一百五十万两备江苏河工之需。甲申,定催趱漕运事宜。
  
  二月丁亥,以宿迁县人季子圣等纠众阻挠淮关抽收粮税,命德沛整饬。癸巳,定海州、赣榆折征漕粮按采买时价归款。庚子,以德沛赈恤河防未能胜任,召来京,命尹继善署两江总督,协同白锺山料理河务。甲辰,治宝应、高邮生员朱恺士、刘炯等聚众冒赈罪。庚戌,以两江涸出地方东作方兴,免牛税一年。
  
  三月丁巳,重建清口东坝。庚申,拨江南河工采办料物银二十万两。乙丑,拨江西仓米二十万石运扬州济赈。丙寅,定丹徒、丹阳运河六年挑一次。辛巳,拨江苏抚、提各标营不敷兵粮。
  
  四月丁亥,蠲江南浚河挖废民田额赋。己丑,拨给泰兴县包家桥等汛兵。开泰仍提督江苏学政。胡贵为苏松镇总兵。庚寅,两江总督德沛奏:“每捐监一名收谷一百二十石,粟谷兼收、二麦并纳。”批大学士会同该部速议。甲午,江苏学政开泰奏:“淮、徐、扬、海岁试文武生员临场不到者,查系力不能。暂免革斥。”庚子,改江南海防道为淮徐海防道,驻徐州府。以苏松巡道兼管塘工。扬州府隶常镇道。原设淮徐、淮扬二道专管河工。乙巳,增设江苏龙沟口等汛兵。丙午,增建江南营汛炮台。
  
  闰四月甲戌,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五月甲申,定南河河务规复旧制事宜。己亥,免山阳等二十三州县牙税。戊申,免江苏兵驿、漕项积欠。
  
  六月乙卯,除沛县水沉地赋。丁巳,两淮归公盐规六万五千两拨解藩库,归并耗羡报销。甲戌,巡抚陈大受奏:“金坛、无锡等县坍没芦田,请豁免钱粮。”以与例未符不准。
  
  七月壬辰,命江苏留漕粮十万石实仓储。庚戌,赈铜山等七州县卫旱虫灾。
  
  八月丁巳,以尹继善、白锺山奏报洪泽湖水与陈大受所奏参差,谕明白查奏。
  
  九月甲午,禁两淮等处行盐地方商巡役携带鸟枪。
  
  十月壬申,免沛县水沉地亩逋赋。
  
  十一月庚辰朔,赈两淮板浦各场旱灾。甲午,定嘉定、宝山折征漕粮如江西泸溪县例。庚子,定新设淮徐海道驻徐州府城。
  
  十二月癸丑,加筑宝山塘工。
  
  九年正月戊戌,命讷亲查阅江南营伍,并勘验河工。
  
  二月己未,安宁丁母忧免,爱必达署江苏布政使。庚申,免溧水等十五州县卫水灾额赋。癸酉,江南捐监生,每名捐谷二百二十石,今米价高涨,减收一百八十石。
  
  三月己卯朔,修邳州官湖堤。庚辰,浚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