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粮,以其地去岁旱伤故也。
四月丙寅,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奏:“复视松江、苏州二府所属,去年民田一万八千九百三十顷有奇旱伤无收,秋粮四十一万三千七百一十三石,马草十三万一千六百一十包。”上命户部豁除之。
五月己丑,设直隶徐州黄家闸闸官一员。庚寅,增设苏州府通判一员,常熟、昆山县主簿各一员,专理税粮、农务、水利。从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奏请也。
七月丙申,命修南京皇墙及内外城垣,以其久雨坍塌也。
八月丙寅,赏南京留守后卫署卫镇抚事、百户刘泰钞二千贯,以擒获强盗有功也。
九月庚辰,扬州府知府王恕迁。丙戌,升南京兵部员外郎王勤为直隶扬州府知府。甲午,升萧维贞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一月癸酉,迁礼部尚书萧暄于南京礼部。
五年正月壬戌,户部奏:“去年应天府多生蝗蝻,今春农事将兴,宜预处置,委官于该地方巡视。若有发生,即为扑灭,毋贻民患。”从之。
三月壬子,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属县并卫所,去年被灾无征粮五十三万余石,草三十万四千余包,子粒一万一千余石。丁卯,南京工部尚书王永寿九年考满,上命复职。
四月甲申,南京内府新房多朽敝,守备内臣以为言,命南京工部修之。修南京吏部及后军都督府。
七月丁未,蠲应天、淮安等府并徐州去年被灾税粮子粒。
八月庚午,修南京工部。
九月乙卯,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袁恺奏:“苏州府崇明、嘉定、昆山县,松江府上海县七月中暴风骤雨,海潮冲溢,漂没民居、仓廪无算,人溺死者一万二千五百三十余口。”上命户部审勘赈恤。甲子,户部奏:“直隶徐州卫攒运官军遇水冲舟,漂流粮米,不能补纳,请候次年将本卫该运京仓米内存一万四千四百九十石于通州上纳,省脚米一千四百四十九石,仍纳通州,以补漂流之数。”从之。是月,直隶扬州、淮安各奏,六月中暴雨;应天府、镇江府各奏,六七月亢旱伤稼,粮草无征。
上俱命户部勘实以闻。
十月辛卯,复设饭堂于南京。永乐中,于江东等门设饭堂三处,日给粥二餐,赈济孤贫,后因岁用不敷停止。至是守备臣以为言,命举行之。壬于,修南京都察院。丁巳,直隶扬州府奏:“所属海门等县,今年春夏旱伤,七月江潮泛溢,淹没田禾。”事下户部复视之。
十二月癸酉,停免直隶苏州、松江二府所属今年被灾田地秋粮七万九千七百八十余石,马草四万一千四百八十余包。
六年正月辛丑,蠲南直隶各府卫随粮芦苇。丙辰,命修南京甲字等库及兵仗局作房二千二百间。
三月庚子,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九年考满,上命复职。
四月丙子,敕谕礼部臣曰:“皇太子年及婚期,宜慎简贤淑,以为之配。尔礼部其榜谕南京、淮安、徐州,于大小官员民庶良善之家,用心选求。择其父母行止端庄,家法整齐,女子年十四至十七,容貌端洁,性资纯美,言动温恭,咸中礼度者,有司以礼令其父母亲送赴京。”壬午,应天府江浦县民家火起,延烧江淮卫及官民房屋千余间,男妇死者三十人。乙酉,增盖南京后湖贮册库房三十间。命直隶苏、松等处,仍增织纻丝纱罗一万匹。初,天顺元年命织三万四千七百匹,以诏减一万。
至是复征之。
八月戊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益奏:“今岁七月,淮安府界海水大溢,淹消新兴等场官盐一十六万五千二百三十余引,淹死盐丁一千三百余丁,官船、畜牛,荡没殆尽。”上命户部复查除豁。
十二月乙亥,调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为南京兵部尚书。辛巳,修南京刑部。
七年六月甲子,南直隶苏、松等府,以今年折银秋粮一十二万石收买青、红、绿纻丝一万匹。从中官林宽请也。
七月丙辰,革淮安常盈仓、徐州广运仓大使等官。
八月己丑,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纲奏:“扬州、徐州等府,五月间大雨,二麦甫收,多被浸浥。秋田复萎黄,百姓失望。”上命户部遣官赈视之。庚子,修南京大理寺。
十二月丁亥,巡抚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奏:“镇江府之丹徒、丹阳、金坛,常州府之武进、江阴、无锡、宜兴,苏州府之长洲、常熟,应天府之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江浦、六合诸县,今年夏秋霪雨,田禾淹损无收,粮草俱宜停免。”诏户部从之。戊子,修南京御用监厅屋库房共六百六十间。癸丑,命成国公朱仪往南京守备。
●第二十八卷 明成化(一)
宪宗成化元年三月庚申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