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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导航地图-第23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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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谓尚书夏原吉曰:“国家粮饷取给诸郡,常恐不熟,故前令人往视。今闻丰稔处多,固可喜,但灾伤处亦宜有以宽恤之。”庚戌,复刘伯吉徐州砀山知县。伯吉,先为砀山令,以亲丧去,至是服阕。其民七十余人诣阙,奏乞伯吉复任。行在吏部言:“已除知县李文,在砀山二年矣。”上曰:“新者胜旧,则人不复思旧,必其不及,故远来奏留。其从之,召还新任者别用。”壬子,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奏:“南京操备官军多乏军器,及各城门缺火器。
”命兵仗局给之。戊子,命行在工部修治南京奉天殿所用中和韶乐并筵宴诸乐器。
  十一月壬辰,襄城伯李隆奏:“修理南京殿宇将完,民夫当放遣,官军就留操备。”从之。癸巳,行在工部奏:“去年冬,平江伯陈瑄总军夫疏浚仪真、瓜洲坝下河道,至岁终罢役。今尚有未疏导者,请仍以旧集军夫及时用工。”从之。
  十二月乙酉,敕调南、北二京诸卫及南直隶诸卫官军,从安远侯柳升等统领往征交阯。
  二年正月乙巳,行在刑部奏:“直隶金山卫百户王铭,领军赴松江府支月粮,受军贿赂,纵贩私盐。经金山巡检司,又操兵拒捕,杀伤弓兵。所领军皆已承罪,铭当逮治。”上曰:“武官领兵,当严纪律,今贪利而纵之为非,又拒捕伤人,论罪所由,铭岂得免。”令逮治如律。
  二月丙戌,上闻缘江及通州以南河上多劫盗,遣行在锦衣卫官分往捕之。指挥毕胜自通州至仪真,指挥张信自南京至江西、湖广,督军卫有司严捕。有纵容者,罪之。
  三月庚寅,敕再调南京原下西洋精锐官军一万人,从安远侯柳升等征交阯。癸巳,行在户部奏:“直隶苏、松等府秋粮应纳淮安、徐州仓者,为数甚多,恐催征稽缓,有妨攒运,请分遣廷臣督之。”上命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李濬、通政司左通政朱侃、鸿胪寺少卿刘顺、王勉及巡抚苏、松大理寺卿胡概、右参政叶春分督。丁未,免直隶丰、沛二县民水灾田粮一万五千六十余石,谷草五千五百四十余束。
  四月癸亥,行在都察院劾奏大理寺卿胡概、右参政叶春奉敕巡抚畿内,所至作威福,发兵护送,且纵兵扰民。上命姑宥之。
  五月乙巳,以获强贼功升苏州卫百户高安为副千户,赐钞二千贯,仍给犯人家产。丙辰,以捕强盗功,升苏州卫总旗沈能为试百户,赏如例。
六月甲子,修徐州仓。命平江伯陈瑄以附近军民及运粮军士协力成之。丙寅,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吴讷言:“比年浙江及直隶松江等处逃军、逃吏、逃囚与顽民之避役者,肆无畏惮,骋凶恣暴,凌虐乡里,挟制官府。事觉被获,辄造诬词,令家人妄诉,有词连千人或三五百人者。及逮对,事多虚妄,上妨公务,下害良善。乞敕法司揭榜禁约,今后凡逃军囚吏,除本身及其家被人杀害侵夺者,方许指实陈诉,余皆不许,诸司亦不得擅与受理。若果有冤抑,须自下而上陈诉。
有越次者,准洪武中例,发回应理衙门间断。有告百人之上者,料事轻重具奏,差官同巡按御史、都司、布政司、按察司究察惩治。若词连公差京官及方面正佐、各府正官,则先逮事内人鞫讯,果有干涉,方行逮问,庶几奸谋少沮,词讼渐息。”上命法司从其言。癸酉,修南京清凉门城垣。
  七月戊戌,升行在刑科左给事中李敏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命会简南京国子监生年老、残疾、貌陋者,罢为民。丙午,定南京犯罪纳米赎罪例。壬子,行在户部奏:“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今年夏久雨,淹没官民田稼一千八百六十三顷有奇。镇江府金坛县雨,淹没官民麦田一千一百二十顷有奇。”上命遣人验实,蠲其税粮。
八月辛酉,行在都察院左都御史刘观等奏:“常州宜兴无赖民刘贵同其二子,诬平民为强盗,悉夺其产业,杀其家五人。又文致其罪解县,死于狱者八人。事发,贵已死,二子依谋杀人从而加功律绞。畏死诉冤,有旨令臣等辩明。臣等究情论法,宜坐绞罪。”上曰:“人情孰不畏死,其杀人多矣,此若幸免,平民何辜,处决如律。”甲子,直隶徐州奏:“七月积雨连旬,河水泛溢,冲决堤岸,淹没禾稼。”上命行在户部遣官验视,蠲其租税。癸酉,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奏:“南京户部公宇栋梁禳桷多朽腐,恐颓坏,请预修理。
”从之。乙亥,行在户部奏:“两淮、两浙煎办盐课,每岁给工本,今应如例遣监生运新钞给之,就令盘验去年所办之数。”上曰:“国家不欲损民,故盐课给工本。但近闻差去监生,皆有需求,卿等宜戒饬之。”癸未,起复南京工部尚书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