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至松江处,计五十余丈圮于潮水,请命修筑。”皇太子从之。
九月壬午,江阴等卫都指挥佥事周鼎等九百九十二人,奉使榜葛刺等国回。皇太子令礼部赏钞有差。
二十二年三月甲辰,南京天禧寿将成,赐名大报恩寺。上亲制碑文。
五月丁丑,修苏州府嘉定县海提一千五百八十三丈。己亥,免直隶扬州累岁水灾田粮。
六月庚申,修南京天地坛大祀殿、山川坛正殿、懿文陵神厨、库房。戊辰,南京中军都督府言:“久雨,坏聚宝门城垣,请发军修理。”皇太子从之。
七月丁未,命驸马都尉沐昕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命太监王贵通率下番官军赴南京镇守。宫中诸事同内官米卜花、唐观保,外事同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琥、驸马都尉沐昕计议而行。
八月庚申,调南京兵部尚书赵羾任南京刑部尚书;升刑部右侍郎张本为南京兵部尚书兼南京都察院事;吏部右侍郎师达为南京户部尚书兼南京吏部事。
闰九月庚寅,通政使司左通政乐福言:“命治水苏、松、常等府,今岁各府田稼多为水淹没,请宽其税,俟来岁并征。”上曰:“今岁以恤民故宽之,若来岁并征,民输亦难,其令以钞、布代输。”
十月壬寅朔,命户部:“苏、松等府被水灾处,今岁秋粮悉令折输布、钞,如永乐五年恤民之例,每石输布一匹,或钞六锭。”南京户部行用库,专市民间金银,至是罢市,故革之。戊申,水没徐州萧、沛等州、县田七千二百九十顷有奇。事闻,诏悉蠲其今年租税。乙卯,召镇守徐州忻城伯赵彝还,以其老不胜事也。丁巳,户部奏:“京师岁用粮五百万石,今江南岁运越三百余万,而不足以供。请自来岁于淮安等府增运,以备此数。”从之。
十一月庚辰,上以钞法久滞,又闻南京抽分场旧所积薪,及龙江提举司所积竹木甚富,有至二三十年者。因叹曰:“积聚本以资用,今京师军民得薪甚难,与其积久以待腐,何若散之以利人。”遂谕工部臣:“其二处所积,除足岁用外,余并以鬻军民,每百斤官价钞五贯,悉收昏软旧钞。庶以便民。”辛巳,命工部:“应天等府岁办芦柴,自明年为始,什二征本色,什八征钞,每一束准钞五贯,悉收昏软旧钞。”盖上念民贫及钞法未通故也。
十二月丁未,监察御史胡启先言:“南京有龙蟠虎踞之势,长江天堑之险,国家根本所在,若使臣下镇之,是授以控御之柄,伏乞命皇太子留守,以系人心,以固邦本。”
●第二十四卷 明宣德
宣宗宣德元年正月丙申,苏州卫指挥何济坐罪,输作毕,当调。济自陈:“母年八十余,无他兄弟,乞复原卫侍养。”上问张本曰:“济以何事当调。”本对曰:“以市薪不如价。”上曰:“市薪小过,养母至情,姑从之。”壬子,大理卿胡概执松江土豪及亡赖虐民者械送京师,其中有杀人取财、夺人妻女、侵盗税粮、因公科敛、以一取十,老吏猾胥,逞奸肆毒,皆府、县不能制者。上以付行在都察院,谕都御史刘观等曰:“朕为天下主,惟欲民皆得安。
夫安民之道,必去害民者。譬如治田,有蝗蝻,则嘉谷不成。今此徒皆号民蠹,然更须详审,或情有可矜,事有可疑,亦当与辩,所谓罚当罪则民服。惟务至公,勿有偏徇。”己未,遣行在刑部侍郎樊敬往扬州、淮安、徐州;俞士吉往应天;少卿严昇往镇江、常州、苏州、松江等处,清理军伍。
二月丙寅,行在工部奏:“修理南京宫殿,军民供役者少。欲令应天等府起丁多民夫协助,每班二万人,给粮赏如例,每三月一更。”从之。壬辰,南京守备太监郑和等奏:“天地坛大祀殿并门廊斋宫、及山川坛殿、廊、厨、库俱已朽敝,请加修理。”上谕行在工部尚书吴中等曰:“祀神,国之大事,其祠宇皆当完固。况郊坛、山川坛尤重,其令南京工部发匠修葺。”
三月壬寅,降浙江按察司佥事谢庭兰为华亭知县。癸丑,巡抚苏、松等处大理卿胡概奏:“应天府上元、江宁二县耆民言,今国子监缺膳夫,黑窑厂乏工力,皆取役二县之民。二县之民差役频繁,兼有趋办,力不能堪。请如洪武中事例,以应天、常、镇、苏、松等府县罪囚,应笞杖徒流者,充役为便。”上曰:“役有罪以苏民力,亦何不可。命行在刑部斟酌以闻。”于是尚书金纯等奏:“请令南京刑部、都察院诸衙门,除偷盗、斗殴伤人及威迫人致死犯奸,依律科断外,其民人有犯徒流罪者,发充膳夫,满日更替;
军民工匠犯笞杖者,发黑窑等厂赴工,满日疏放。”从之。戊午,行在户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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