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将军马成等拔舒。欧阳歙为扬州牧。二月,大司马吴汉等拔朐,斩董宪、庞萌,江淮山东悉平。李宪亡走,其军士帛意斩宪,南平。六月辛卯,诏曰:“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于是,并省四百余县。
  
  是年,五官中郎将李忠为丹阳太守。时海内新定,南方江淮海滨,多拥兵据土。忠到郡,招怀降附,其不服者皆诛之,旬月皆平。忠以丹阳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又兴垦田,三岁中流民占著者五万余口。
  
  十年,河东都尉樊华为扬州牧。
  
  十三年二月,并西京十三国,泗水属广陵。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韩歆迁大司徒。
  
  十四年,丹阳太守李忠迁豫州太守。
  
  十五年四月丁巳,封皇子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衡为临淮公。
  
  十六年春,郡国群盗处处并起,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徐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捕。
  
  十七年六月,临淮公衡薨,无子国除。十月辛巳,楚公英、东海公阳,皆进为王。
  
  十八年十二月,罢扬州牧,置刺史。
  
  十九年六月戊申,东海王阳为皇太子,皇太子强为东海王。九月,自南顿进幸淮阳、沛。
  
  二十年六月乙未,徙中山王辅为沛王。十月,东巡狩,进幸鲁、东海、楚、沛国。
  
  二十八年正月,以鲁国益东海。赐东海王强虎贲、旄头、钟虡之乐,拟于乘舆。六月,更始之子寿元侯鲤得幸于沛王辅,怨刘盆子,结客杀盆子兄故式侯恭。帝怒,沛王坐系诏狱,三日乃得出。八月戊寅,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始就国。强临之国,让还东海,又因皇太子固辞。帝不许,深嘉叹之,以强章宣示公卿。
  
  中元元年,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朝京师。丁卯从东巡。二月辛卯,从东封泰山。
  
  明帝永平元年夏五月,东海王强薨,子政嗣。六月乙卯,葬东海恭王。八月戊子,徙山阳王荆为广陵王,遣就国。九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六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十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陵;会沛王辅、东海王政。
  
  观恂为扬州刺史。
  
  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楚王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缣,以助伊蒲塞沙门之盛馔。”
  
  十年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国除。先是,荆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年三十,可起兵未?”相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复加恩,不考极其事,下诏不得臣属吏人,惟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犹不改,使巫祝诅,有司请诛之,荆自杀。立二十九年死。帝怜伤之,赐谥曰思王。
  
  十一月,征沛王辅会睢阳。
  
  十一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十三年十一月,楚王英谋反,废,国除,迁于泾县。英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诏亲亲不忍,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止楚宫。
  
  朱晖为临淮太守。
  
  十四年三月甲戌,司徒虞延以不发楚王英反谋,自杀。四月,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
  
  会稽太守尹兴以楚狱征诣廷尉。
  
  以任城令袁安为楚郡太守。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五月,封广陵王荆子元寿广陵侯,食六县。
  
  十五年二月,上东巡。征沛王辅会睢阳。进幸彭城。癸亥,耕于下邳。三月,征琅玡王京会良成。四月庚子,改临淮为下邳国,封皇子衍为下邳王。
  
  十七年,倪说为扬州刺吏。
  
  十八年,徐州大旱。扬州刺史倪说免。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诏徐州禀赡饥民。
  
  二年四月,诏还坐楚事徙者。
  
  七年正月,沛王辅、东海王政朝京师。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