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三大帅刘光世、李回、李光并去所领扬、楚等州宣抚使名,其节制淮南诸州如故。世忠还建康,乃置背嵬亲随军,皆鸷勇绝伦者。丙戌,江南东路安抚大使李光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
  
  十月戊戌,吕颐浩言:“建康米斗不及三百,欲于镇江上下积粟三十万斛,以助军用。”上曰:“若精选兵十五万,分为三军,何事不成!”
  
  十一月甲戍,诏:“淮、浙盐场所出盐以十分为率,四分支今降指挥,以后文钞二分支,今年九月甲申以后文钞四分支。”乙亥,诏:“江东、西宣抚使韩世忠措置建康营田,募民如陕西弓箭手法。”
  
  十二月甲午,言者论通州岁支盐二十万袋,近浙西安抚大使司统制官乔仲福、王德市私盐,仿官袋而用旧引贷于池州人。不听,问尚书省,言:“茶盐之法,朝廷利病,自祖宗以来,他司不敢侵紊。”乃诏刘光世诘仲福与德之罪,后有犯者,捕送台狱,重行贬窜。戊戌,江东安抚大使赵鼎始自建康视事。时权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孟庾,江南东、西路宣抚使韩世忠皆诸军府中,军中多招安强寇,鼎为二府,素有刚正之风,庾、世忠皆加礼,两军肃然知惧,民既安堵,商贾通行焉。甲寅,言者论淮南多闲田,而耕者尚少,今安复镇抚使陈规措置屯营,深得古者寓兵于农之意,望仿其制,下之诸路。诏“湖北、江东、西、浙西屯田,令帅臣刘洪道、韩世忠、李回、刘光世措置,都督府总治。”
  
  三年正月甲子,命户部侍郎姚舜明往建康,总领大军钱粮。总领名官自此始。
  
  二月甲寅,两浙转运副使徐康国罢,仍贬秩二等。先是,康国献羡钱十万缗,上不受。宣谕官朱异、左司谏唐辉论康国办籴民户米麦逾年不偿,故有是命。
  
  三月戊午,诏:“两浙诸州和买物帛听以三分折纳见缗。”甲子,知建康赵鼎为江西安抚大使,兼知洪州。壬午,韩世忠充淮南东路宣抚使,泗州置司。朝廷闻李横进师,议遣大将,以世忠忠勇,故召见而遣之。
  
  四月己丑,韩世忠言:“近被旨措置建康府江南北岸荒田,为屯田之计。沿江荒田虽多,太半有主,难以如陕西例,乞募民承佃。”都督府奏如世忠议。仍蠲三年租,田主自讼则归之,满五年不言,给佃人为永业。于是诏湖北、浙西、江西皆如之,又免科配徭役。辛卯,刘光世为江东宣抚使,屯镇江。壬辰,移都督府于镇江,照应江、淮两军机务。于是建康府榷货务都茶场亦移于镇江。
  
  五月,欧阳懋知建康府。
  
  六月辛丑,自吕颐浩、朱胜非并相,以军用不足,创取江、浙、湖南诸路大军月桩钱,以上供、经制、系省、封桩等窠名充其数,茶盐钱盖不得用,所桩不能给十之一二,故郡邑多横赋于民,大为东南之患。今江、浙月桩钱盖自绍兴二年始。丁未,江东宣抚使刘光世引兵发镇江。
  
  八月丙戌,初,忠锐第八将徐文叛降伪齐,刘豫大喜,命以海舰二十益其军,令犯通,泰州,戊申,罢江、浙等路转运司。是月,沈晦知建康府。
  
  九月,壬戌,吕社知建康府。乙亥,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为江东、淮西宣抚使,置司池州,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置司镇江府。
  
  四年三月壬戌,孟庾自镇江至行在。时督府渚将既已分戌,遂并其府废之,而其余兵隶都统制张俊。
  
  四月庚子,诏江东宣抚使刘光世遣兵巡边。
  
  五月甲寅,诏:“淮南帅臣兼营田使,知通县令衔内兼带营田二字。”于是大省冗官,且令监司守臣条划屯田利便,限一月闻奏焉。
  
  九月戊申,诏减淮、浙钞盐钱每袋三千,令诸场对支新旧钞各半,以户部言榷货入纳迟细故也。自渡江至今,盐法五变,而建炎旧钞支发未绝,乃命以资次前后,从上并支焉。甲寅,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奏:“遣使议和非计,乞厉兵恢复。”上谓大臣曰:“世忠为国之忠甚切,可降诏奖谕。”乙卯,殿中侍御史张致远言:“淮南营田四五年间,不闻获斗粟之用,是必有不可行者。今江北流离之人失所者众,若委逐处守令诱之归业,应有照验,物产尽数给还。仍根括荒地,许人请佃,随其力之大小,量给顷亩,与为永业,十年勿问,兼营田而行之,将见乡聚相望,阡陌相属,鸡犬之声相闻,异时博籴其赢余亦足以纾急阙而省转饷。愿更诏群臣,商榷利便,断而行之。”诏户、工部相度,申尚书省。乙丑,伪齐以北兵来入寇,骑兵自泗攻滁,步兵自楚攻承。谍报至,举朝震动。壬申,金入及伪齐之兵分道渡淮,知楚州樊序弃城去,淮东宣抚使韩世忠自承州退保镇江府。
  
  十月丙子朔,上谓辅臣曰:“朕为二圣在远,生灵久罹涂炭,屈己请和,而敌复肆侵陵,朕当亲总六军,往临大军决于一战。”赵鼎曰:“累年退避,敌情益骄。今亲征出于圣断,将士皆奋,决可成功。臣等愿效区区,亦以图报。”上因曰:“伐蔡之功亦宪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