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子须嗣。
  
  元朔元年十月丁酉,封鲁共王子将广戚侯。
  
  十二月,江都易王非薨,子建嗣。甲辰,封江都易王子敢丹阳侯,胥行胡孰侯,缠秣陵侯,定国淮陵侯。
  
  二年,主父偃说上曰:“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面稍弱。”上从之。春正月,诏曰:“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定其号名。”
  
  三年五月丙子,河复决,濮阳瓠子通于淮泗,泛郡十六。
  
  五年三月乙丑,封城阳共王子裘为广陵侯。
  
  元狩二年,江都王建凡杀不辜三十五人,专为淫虐,自知罪多恐诛,与其后成光共使越婢下神祝诅上。又闻淮南、衡山阴谋,亦作兵器,刻皇帝玺为反具。事觉,有司请捕诛。建自杀,后成光等皆弃市,国除。
  
  三年,更江都国名广陵。
  
  四年冬,有司言县官用度不足。富商大贾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诏禁民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趾。
  
  六年四月乙巳,立皇子胥为广陵王,赐册曰:“呜呼!小子胥,受兹赤社,建尔国家,封于南土,世世为汉藩辅。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保疆,三代要服,不及以政。’呜呼!悉尔心,祗祗兢兢,乃惠乃顺,毋侗好逸,毋迩宵人,惟法惟则!《书》:云:‘臣不作福,不作威’,靡有后羞。王其戒之!”
  
  六月乙巳,封长沙定王子党为句容侯。
  
  元鼎元年,楚节王子纯嗣。堂邑侯陈须自杀,国除。
  
  四年秋,立常山宪王舜少子商为泗水王。
  
  五年秋,遣将军路博德等伐南越,将江淮以南楼船十万人,咸会番禺。
  
  六年冬,南越平。遣横海将军韩说出句章,浮海从东方往。楼船将军杨仆出武林,以击东越。
  
  元封元年,东越平。封降将多军为无锡侯。上以闽越险阻,数反复,终为后患。乃诏诸将悉徙其民于江淮之间,遂虚其地。
  
  二年,塞瓠子决河,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
  
  改故鄣为丹阳郡。
  
  五年,上南巡。自寻阳浮江,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遂至琅邪,所过礼祠名山大川。
  
  置交趾、朔方、冀、兖、青、徐、幽、并、扬、荆、豫、益、凉十三部,皆置刺史。
  
  张宽为扬州刺史。
  
  天汉元年,楚襄王子延寿嗣。
  
  三年,初榷酒酤。
  
  太初二年,泗水思王子安世嗣。
  
  太始三年二月,幸东海获赤雁。
  
  昭帝始元元年二月乙亥,益封广陵王胥万三千户。
  
  六年七月,罢榷酤官。
  
  元凤五年正月,广陵王胥来朝,益万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安车一乘,马二驷。
  
  宣帝本始元年五月,立广陵王胥少子弘为高密王。
  
  六月甲辰,丞相韦贤封扶阳侯。
  
  七月壬午,封广陵王胥子圣朝阳侯,昌南利侯。
  
  四年,以黄霸为扬州刺史。
  
  七月壬子,封广陵王胥子曾平曲侯。
  
  地节元年,楚王延寿以广陵王胥武帝子,天下有变,必得立,阴附助之。为其后母弟赵何齐取广陵王女为妻。因使何齐奉书遣广陵王曰:“愿长耳目,毋后人有天下。”何齐父长年上书告之。事下有司,考验辞服。冬十一月,延寿自杀,国除。诏胥勿治。
  
  二年,弘农都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
  
  三年,黄霸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别驾主簿车,缇油屏泥于轼前,以彰有德。”
  
  元康元年,凤凰下彭城。少府宋畴坐议未至京师,不足美,贬少傅。东海太守尹翁归迁。(本传: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
  
  神爵元年,扬州刺史柯奏海昏侯贺罪,诏削三千户。
  
  五凤三年,广陵相胜之奏夺王胥射陂草田,以赋贫民,奏可。
  
  四年春,广陵王胥有罪自杀。胥使巫李女须祝诅上,求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