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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赏总管王朝卿(中略)茶饭房关〔管〕领永福(中略)曹颀(中略)每人御笔「福」字一张。


[宫中.赏用底簿]
二百九十一 署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请补放内府三旗参领等缺摺


雍正七年十月初五日
  内府三旗参领默尔其、马宝住、万柱已升任,沈玉因罪革职,李秉治身故,司官兼骁骑参领白喜、刘格、鄂善、七十、赫雅图、赫达色、八十、穆克德木布、舒通阿等,解除参领。为补放此等缺额具奏:
  三等侍卫海存,当差共二十二年,原任二等侍卫兼尚膳正世佳宝之子,满洲。
  拜他喇布勒哈番[注]马进泰,当差共十七年,原任尚茶正兼阿达哈哈番[注]宝住之子,满洲。
  广储司司库关保,当差共三十三年,原任苏拉陈元亨之子,汉人。
  额勒敏佐领下骁骑校德寿,当差共二十三年,原任鹰上人蒙固之子,满洲。
  刘色管领下副内管领费杨阿,当差共二十八年,原任员外郎苏尔泰之子,满洲。
  讷苏肯管领下副内管领乌什哈,当差共二十九年,原任赞礼郎徐成宗之子,汉人。
  尚志舜佐领下护军校曹宜,当差共三十三年,原任佐领曹尔正之子,漠人。(下略)
  将此等人名,各缮绿头牌一个,由署理内务府总管事务.和硕庄亲王、兵部尚书兼内务府总管查弼纳、散秩大臣兼内务府总管.奉宸苑正卿常明具奏,带领引见。
  奉旨:以海存、马进泰、关保、费扬阿、乌什哈、常住、迈住、关住、观音布、二格、七十、赫达色、萨啥连、常寿等,补放骁骑参领。以四十八补放主事或员外郎,著由汝等斟酌录用。钦此。
  本日王、大人谕:按照本堂掣签,以赫达色为镶黄头甲喇,马进泰为三甲喇,关住为二甲喇,关保为五甲喇,常寿为四甲喇,二格为正黄头甲喇,观音布为三甲喇,萨哈连为二甲喇,七十为五甲喇,海存为四甲喇,乌什哈为正白头甲喇,迈住为三甲喇,费扬阿为二甲喇,常住为四甲喇。以四十八暂在本堂行走。此谕。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注]拜他喇布勒哈番,漠译为骑都尉;阿达哈哈番,为轻骑都尉。
二百九十二 内务府总管允禄为旗鼓佐领曹颀等身故请补放缺额摺


雍正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旗鼓佐领曹颀、徐俊平、尚志舜、李延禧、桑额、乌雅图身故,佛伦革职,郑禅宝升任,为补放此等缺额,将兼在中正殿行走之掌仪司郎中丁松,都虞司员外郎雅尔岱,营造司员外郎世佳保,广储司员外郎永保、尚林,护军参领伊福,奉宸苑员外郎桑额〔注〕,骁骑参领黑达色,骁骑参领兼鸟枪护军参领观音保、七十,骁骑参领兼鸟枪马甲观音布,骁骑参领兼鸟枪护军参领常住,上驷院员外郎赛音保,掌仪司员外郎世图,庆丰司员外郎四十八,饭房三等侍卫玉清等名,各缮一绿头牌,由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内务府总管兼委署领侍卫内大臣.散秩大臣常明、内大臣兼户部左侍郎.内务府总管海望兼理吏部兵部侍郎事务.内务府总管鄂善、副都统兼侍郎衔.内务府总管丁皂保具奏,带领引见。
  奉旨:以丁松、雅尔岱、世佳保、永保、尚林、伊福、桑额、黑达色补放旗鼓佐领。钦此。
  王、大人谕交:以丁松补佛伦之佐领,伊福补徐俊平之佐领,世佳保补桑额之佐领,尚林补尚志舜之佐领,永保补李延禧之佐领,黑达色补郑禅宝之佐领,雅尔岱补四黑之佐领,桑额补常阿之佐领,以常阿调补曹颀之佐领,以四黑调补乌雅图之佐领。
[注]此桑额与本件前面提到已故之桑额,满文为同一字,是两人重名,下同。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二百九十三 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请补放正白旗护军参领缺摺


雍正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正白旗护军参领噶尔明、鄂英辉病故,为补放此等缺额,将侍卫委署护军参领那勤、福勒敦,鸟枪护军参领曹宜、鄂勒吉拜等名,各缮一绿头牌,由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内务府总管兼委署领侍卫内大臣.散秩大臣常明、内大臣兼户部左侍郎.内务府总管海望、兼理吏部兵部侍郎事务.内务府总管鄂善、副都统兼侍郎衔.内务府总管丁皂保具奏,带领引见。
  奉旨:以那勤、曹宜补放护军参领。钦此。

二百九十四 庄亲王允禄奏审讯绥赫德钻营老平郡王摺


雍正十一年十月初七日
  和硕庄亲王臣允禄谨奏:臣遵旨讯问原任织造绥赫德以财钻营一案。
  据绥赫德供称:奴才原有宝月瓶一件,洋漆小书架一对,玉寿星一个,铜鼎一个,放今年二三月间,交与开古董铺的沈姓人拿去变卖。後来沈姓人带了老平郡王的小儿子,到奴才家来,说要书架、宝月瓶,讲定书架价银三十两,瓶价银四十两,并没有给银子,是开铺的沈姓人保著拿去的。奴才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