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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斤银八十二两;二等参,每斤级五十八两;上等普通参,每斤银四十八两;普通参,每斤银三十二两;芦须,每斤银七两。康熙五十五年,交崇文门关监督尚志杰售卖之头等参,每斤级五十九两;二等参,每斤银四十六两;上等普通参,每年银三十七两;普通参,每斤银三十一两;次参,每斤银二十两五钱;芦须,每斤银二两四钱。康熙五十七年,交三织造曹(兆页)、孙文成、李煦等售卖之头等参,每斤级六十一两二钱;二等参,每斤银四十九两二钱;
上等普通参,每斤银三十七两二钱;普通参,每斤银二十九两二钱;次参,每斤银十七两二钱;芦须,每斤银一两八钱。康熙六十一年,由内务府派官售卖之上等普通参,每斤银六十两;普通参,每斤银四十两;次参,每斤银十八两;芦须,每斤银四两八钱。从这些售价看来,三织造售参之价,比五十三年、五十四年、六十一年均少。等因缮片。
  内务府总管来保、李延禧,协办内务府事务.郎中萨哈连,交奏事双全、员外郎张文彬、三等侍卫扎克三转奏。
  由太监刘玉、张玉柱传旨:人参在京时人皆争购,南省价贵,且系彼等取去後陆续出售者,理应比此地多得价银。看来反而比此地少者,显有隐瞒情形。此等事尔等理应先行查出参奏,今当朕询问时,始将缘由奏出。凡事交付尔等後,只是怕多说,招人怨恨,此後若仍如此,遇事不查出参奏,只等朕降旨,朕断不容许也。著将此明白查奏。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上传档]
二百六十 江宁织造曹(兆页)奏江南蝗灾情形并报米价摺
雍正二年五月初六日
  江宁织造奴才曹(兆页)跪奏:
  江南因去冬雪少,今年闰四月间,蝗蝻生发,幸在二麦登收之时,不能为害。今自五月初一日至初五日,连得大雨,淋漓沾沛,蝗蝻僵灭大半,百姓俱现在插苗,及时播种,人心慰悦,太平无事。
  目下米价:上米每石一两二钱五分,次米一两一钱六分。
  谨将闰四月分晴雨录,恭呈御览,伏乞圣鉴。
朱批:蝗蝻闻得还有,地方官为甚麽不下力扑灭?二麦虽收,秋禾更要紧。据实奏,凡事有一点欺隐作用,是你自己寻罪,不与朕相干。
[宫中.朱批奏摺]
二百六十一 上谕著内务府总管查库存变色之纱
雍正二年五月十三日
  奏事太监刘玉、张玉柱传旨:每年花费若干万两钱粮织的纱,库中官员并未妥善收藏,以致变色,将此著交内务府总管去查。变色之纱,若系三五年之内者,著参奏。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上传档]
二百六十二 上谕著内务府将三织造送来之缎疋立即入账销算
雍正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总管太监.四品官.加二级张其林传旨,谕庄亲王、内务府总管等:三处织造呈进各色绸、缎、纱等物时,应立即将彼等送来之年份及缎疋项目、数量等,查收入账,销算钱粮。钦此。
  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内务府总管.兼散秩大臣常明,内务府总管来保、李延禧谕:广储司立即施行。
[译自内务府满文上传档]
二百六十三 江宁织造曹(兆页)进物登记
雍正二年七月初三日
  本日王安交来曹(兆页)进:
  白绫十二卷扁二卷 单条四 对六 洒金书心纸张半十卷内有两张五卷 洒金连四纸张半十卷单张二十卷
[宫中.懋勤殿日记出入帐]
二百六十四 江宁织造曹(兆页)请安摺
雍正二年
  江宁织造奴才曹(兆页)跪奏:恭请万岁圣安。
朱批: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拖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帐风俗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
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宫中.朱批奏摺]
二百六十五 内务府奏曹(兆页)送来缎疋如数收讫摺
雍正三年二月十五日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奏闻事。
  案据户部咨称,前据江宁织造曹(兆页)咨称:应收之银十九万两,因由部预付咨单甚久,会经每年备办丝、颜料等,先行织缎收存,如有颜色花样不合者,即行留库,年年调换呈进。现在库存缎疋,共达银四万四千二百馀两,可否送部?等因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