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山东巡抚拘捕缘由摺
雍正三年九月初七日
据雍正三年八月十六目管理苏州织造事务.郎中胡凤(上羽下军)、管理江宁织造事务曹(兆页)呈称:为呈报事。雍正三年七月初四日,接奉钧府清字咨文内开:住在扬州之洛与华,汝等都认识,著将以下缘由向他晓谕,此皆主上明鉴,特施鸿恩与他,不要害怕,将陈世(王官)捕拿他时,受了什麽痛苦,或者何人与他不合之处,汝等详细询问,将其缘由明白提出,日报本府,本堂等候奏闻。等因咨行前来。经查扬州之洛兴华,我二人都认识,正拟传来面加细问,而洛兴华已先於六月初四日,由山东巡抚行文江南总督,将其拿捕解去等情,前已呈报。今洛兴华已於七月二十一日回来,我二人即遵照大人来文所谕,向伊明白晓谕:此皆主上鸿恩,汝不要害怕,将实在缘由,详细明白向我们说出,即将你所说之处,呈报大人转奏。等语。现将详询洛兴华所述缘由,另行录单呈阅。
单内开,据询洛兴华:山东巡抚何故捕你?差遣的何人?你何时起行的?供称:我今年八十二岁,久住扬州,是安分之人。不料於五月初一日,扬州府江都县知县去到我家,向我说,山东巡抚行文拿你。我问什麽缘故,他说,你到山东後,就能知道,这不是我们府县官主持的事。说完,就向下边人说,把我的前後门封上,将屋里所有的物品查明看守。又将我带到城隍庙,派人看守。是晚,又有县丞舆山东差官,带领媒婆到我家,说有三个旗人妇女,进屋搜查了半天,并没有。又查我的家产,因为我家穷,一切都没有,只把陆续购置房地的文书九张,装匣封上,报告总督、巡抚了。六月初四日,才带我向山东起行,沿路差官及衙门之人所用盘费,都向我要。又问差官之名,供称:官名不知。一个姓郑,是山东把总,一个姓孙,是山东巡抚衙门里的人。又问:你几时到的山东?见了陈巡抚,如何审你来着?供称:二十一日到山东後,二十五日陈巡抚把我传进衙门去见,等候些时,对我并无为难之处。他说,初二日已经行文江南,把你停止解送,这原是昌邑县详禀本省,故行文将你提解,现已与你无干,你很吃苦了。给了我盘费银十六两,又从济宁州取了一只船,仍遣孙姓官员,把我送回家来。路上盘费不够了,幸而遇见由家里借了银子来送的人,才能到家。又问:你供称你到了山东,陈巡抚对你说,因为昌邑县详禀,才由江南把你解去。但圣上已先降旨,命内务府衙门明白咨行,将在京师之洛瞎子,连同他的妻孥,送往山东巡抚,转交昌邑县看守。而又为何说是因为昌邑县详禀,才到江南拿你的呢?你在山东时,见了陈巡抚,为何没细问他?其中必是陈巡抚与你有不合之处,或是他下边的官员,有陷害你之处甚明。现在主上恩施如天,既命我们问你,你把你的冤屈为难之处,完全从实说出,不要害怕。你如果被陈巡抚欺哄,现在不说出来,你辜负了主上如天之恩,罪如何能担得起!供称:京师的洛瞎子送往山东看守,巡抚又行文江南拿我之处,彼时我原都不知。我见了陈巡抚时,他只说,先是来文把你解去,旋又来文把你停解;又说,你已无于。他是巡抚,我何敢向他深问?平日我与陈巡抚并不认识,想也无不合之处。他下边官员中,我一个也不认识,仇嫌也没有,何故陷害,使我遭遇这样大苦,也不知道。陈巡抚说,由昌邑县详报拿我,看来或是昌邑县人把我陷害的麽?我非常恨!但是不知陷害我的人,若将此问昌邑县知县和陈巡抚时,才可得知陷害我的人。如果查出仇人,我虽死亦甘心。现在主上如此天恩,我还怕谁!我全家性命,都是主上施恩,得以保全,我并无报答主上恩德之处,只有全家薰香叩祷。我现年老而频病,几时病愈後,愿匍匐晋京,叩谢主恩。我家原贫,而今又老年遭此事故,虽将几亩田地售卖,偿还与人,仍是不足,无奈卖了这几间房屋,去偿人家的债。老爷们现在将主上天恩降谕於我,我已感激不尽,又将大人的咨文,一一晓谕於我,我将前後缘由,俱已尽情说出。倘若知道陷害我的仇人,或是另有缘故,我至此时,还真不肯说出麽?遭遇这样大难,虽未丧命,可是由江南去山东,往返共用银七八百两,我的穷家原来就无产业,这所用之银钱,都是向人借取的,现在得了命,就要照数偿还人家,家破产绝。虽然陈巡抚与我无仇,而无故行文拿我,以致使我全家之人惶惧,日不聊生,老身且不能保者,岂非都是陈巡抚所害的吗?这都是实言,并无谎言之处等语。
谨将织造官胡凤(上羽下军)等查问洛兴华缘由所缮汉文单,由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内务府总管常明、来保、李延禧面奏。
奉旨:著将此收起,陈世(王官)来京时,汝等题奏。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二百六十八 内务府奏停止曹(兆页)等承造马鞍撒袋等饰件改由广储司铸造摺
雍正三年九月三十日
总管内务府谨奏:为奏闻事。
据雍正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武备院奏咨,内称:从前曹(兆页)等造送之马鞍、撒袋、刀等物之饰件,除陆续赏给阿哥、公主及蒙古人用过者外,现在库内所馀,已经不全。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