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物不格,真亘古所未有也。
谨将种迟不实缘由,并十一月分晴雨录,理合具摺奏闻,伏乞圣鉴。
朱批:知道了。
二百零七 上谕李陈常代赔曹寅李煦亏欠理应缴部
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
辰时。上御畅春园内澹宁居听政,部院各衙门官员面奏毕。(中略)
尚书赵申乔、侍郎孙柱、傅绅、汤右会等近前,以奉旨所交李陈常、年羹尧、李锡等所奏之事,奏曰:臣等遵旨问李煦,江宁、苏州两处所欠织造银两,共计八十一万九千馀两。
上曰: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故将伊等所欠银廿四万两,令李陈常以两淮盐课羡馀之银代赔。李陈常所赔银十六万两,理应缴部,若不缴部,仍付曹寅。[注]等,则愈致亏空,无所底止矣。(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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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曹寅於康熙五十一年身故,此处又出见"若不缴部,仍付曹寅等"字句,原因不详。
二百零八 曹(兆页)奏请圣安并报江南粮价摺
康熙五十五年正月初四日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兆页)跪奏:恭请万岁圣安。江南太平无事,米价照常,每石六钱至七钱三、四分不等。腊月内瑞雪逾尺,丰年有兆。岁底节间,民康物阜。闾阎百姓熙熙攘攘,莫不鼓腹讴歌,庆祝新年,万寿无疆。谨将江宁十二月分晴雨录,恭呈御览,伏乞圣鉴。
朱批:朕安。
二百零九 苏州织造李煦奏李陈常代补曹寅亏欠不足求赐矜全摺
康熙五十五年二月初三日
臣李煦跪奏:
窃臣至江宁织造衙门,传宣万岁命李陈常代补亏欠恩旨,曹(兆页)母子即望阙叩头谢恩,举家皆感激涕零也。
今户部行文巳到,而臣接阅部文之後,有应再奏於圣主之前者。窃臣煦从前查曹寅亏欠,原有三十七万三千两零。因壬辰纲臣代曹寅任内,商人有应缴之费十一万两,扣存未收。既有此宗现银可抵,则曹寅实欠二十六万三千两零,所以臣煦前摺内奏曹寅亏欠之数止二十六万三千两零而不奏三十七万三千两零也。在李陈常奉旨代补欠项,原系陈常自己任内馀银,今部议请将曹寅未收之商费十一万两,即柢算在臣煦所奏曹寅二十六万三千馀两亏欠数内,是曹寅名下少收商费十一万两,即多出亏欠十一万两矣,曹(兆页)母子拆骨难完。除曹(兆页)具摺泣奏外,臣煦冒死再奏,伏求万岁俱赐矜全,则曹寅一门永衔结於生生世世矣。
再,李陈常摺内,将商人应缴之费十一万两摺去平色,止算九万九千五百馀两,而其实当时结算商人未缴之费,原算十一万两。合并奏明,伏乞圣鉴。臣煦临奏不胜悚惶战栗之至。
[宫中.李煦奏摺]
二百一十 江宁织造曹(兆页)奏遵旨照看熊赐履之子情形摺
康熙五十五年二月初六日
江宁织造.主事奴才曹(兆页)跪奏:恭请万岁圣安。
李煦至江宁传宣圣旨,著效才照看前大学士臣熊赐履之子。钦此钦遵。奴才随亲往其家看视,其长子熊志伊,风痰时发,次子志契年九岁,幼子志夔年八岁,现在攻书,俱闭门不交外事,家中粗可过活。奴才先送与银二百两,为其家盘费之资。理合具摺奏闻,伏乞圣鉴
朱批:好。知道了。
二百一十一 苏州织造李煦奏熊赐履家中情况并宣谕著曹(兆页)照看伊子摺
康熙五十五年二月十八日
臣李煦跪奏:
臣奉旨至江宁府大学士臣熊赐履家中,见有三子。其长子熊志伊,年四十一岁,言语颠倒,悲喜不常,所患痰病未愈。至於第二子熊志契,年方九岁。第三子熊志夔,年方八岁。但兄弟分居,长子熊志伊住上元县省字铺地方,志契、志夔跟随生母龚氏另一宅居住,在上元县增字铺地方。臣看熊志伊家中光景尚还过得日子,若志契、志夔则门庭萧索,而熊志伊亦未能看顾两弟。
臣至江宁织造衙门宣示谕旨,着曹(兆页)照看熊赐履之子,臣亦随当照看,钦遵圣谕也。谨具摺奏覆。
再,熊志伊差家人至臣苏州暑中,具呈求代奏谢恩,合并奏闻,伏乞圣鉴。
朱批:知道了。
[宫中.李煦奏摺]
二百一十二 署内务府总管马齐奏请补放茶房总领摺
康熙五十五年闰三月十七日
为茶房总领福寿病故,请补放其缺事。
茶上人索住,当差共三十二年,原任员外郎李散之子,满洲。
茶上人关保,当差共三十二年,原任畅春园总管姚扬之子,满洲。
茶上人巴勒岱,当差共二十七年,原任副都统郎吉塔之子,满洲。
茶上人硕色,当差共二十三年,原任侍读学士萨尔图之子,满洲。
饭上人罗查,当差共二十九年,原任员外郎能格之弟,满洲。
饭上人马哈达,当差共二十五年,领侍卫内大臣巴珲德依之子,满洲。
饭上人柱成额,当差共二十年,参将马维屏之子,汉人。
饭上人六十,当差共十三年,郎中海章之子,满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