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至八月三十日止,理合一并启奏。伏乞圣鉴。
朱批:知道了。
八十五 八贝勒等奏查报讯问曹寅李煦家人等取付款项情形摺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据讯问曹寅之家人黑子,回称:四十四年,由我主人曹寅那里,取银二万两,四十六年,取银二万两,皆交给灵普了。听说去南省时,取了银一万两,不知交给了谁。又,每月给戏子、工匠等银两,自四十四年三月起,至四十七年九月止,共银二千九百零四两,都交给他们本人了。由曹寅那里,取银共五万二千九百零四两。又讯问李煦之家人蒋德,回称:四十五年,由我主人李煦那里,取银二万两,交给灵普了。听说去南省时,取银一万两,不知交给了谁。又,每月给戏子、工匠等银两,自四十五年三月起,至四十七年九月止,共银二千八百五十六两,都交给他们本人了。由李煦那里,取银共三万二千八百五十六两。由两家总共取银八万五千七百六十两中,除给戏子、工匠之五千七百六十两,既皆照给本人,可以不查外,将交给灵普之八万两,讯问灵普,回称:曹寅、李煦送来之银两,我皆交给太监郑启、高三卞了。又问郑启,同称;我不知道,此银高三卞、邓桢知道。又问邓桢、高三卞,回称:各处用银四万两,记有账目。又交广储司收存二万两等语。再,去南省时所取之银二万两,既然曹寅、李煦之家人不知交付何处,请俟曹寅、李煦晋京时,问明交给何人,另行具奏。等因缮摺。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八贝勒、内务府总管赫奕、暑内务府总管尚志杰、郎中海章具奏。
奉旨:依议。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八十六 江宁织造曹寅奏闻悉十八阿哥薨逝及异常之变摺[注]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
臣于本月二十二日得邸报闻十八阿哥薨逝,续又闻异常之变,臣身系家奴,即宜星驰北赴,诚恐动骇耳目,反致不便。二十二日以来民间稍稍闻知,皆缎布两行脚力上下之故。将军总督严禁盗贼,目下江南太平无事,米价已贱。伏乞皇上少宽圣怀。臣寅不胜激切瞻仰之至。
朱批:知道了。
[注]:此摺内所称之“异常之变”,当系指康熙废其太子允(礻乃)一事。现将康熙实录内有关记载摘录以备参考。
“康熙四十七年,戊子,九月,甲戌,朔。上驻跸鹫和洛。乙亥,谕扈从诸大臣等:自十八阿哥患病以来,朕冀其痊愈,昼夜疗治,今又变症,谅已无济。…是日上驻跸布尔哈苏台。……。丁丑,上召诸王大臣、侍卫、文武官员等齐集行宫前,命皇太子允(礻乃)跪。上垂涕谕日:朕承太祖、太宗、世祖弘业,四十八年于兹,兢兢业业,轸恤臣工,惠养百姓,惟以治安天下为务。今观允?不法祖德,不遵朕训,惟肆恶虐众,暴戾淫乱,难出诸口。朕包容二十年矣,乃其恶愈张。……若以此不孝不仁之人为君,其如祖业何!谕毕,上复痛哭仆地,诸大臣扶起。上又谕曰:太祖、大宗、世祖之缔造勤劳与朕治平之天下,断不可以付此人。俟回京昭告于天地宗庙,将允(礻乃)废斥。…。众皆叩首流涕,奏曰:皇上所见,至圣至明,谕旨所言皇太子诸事,一一皆确实,臣等实无异辞可以陈奏。”
“皇子允(礻介)薨。”
“己丑。上回宫,诣皇太后宫问安。先是拘执废皇太子允(礻乃)时,沿途皆直郡王允(礻是)看守,至是抵京,设毡帷居允(礻乃)于上驷院旁。”
八十七 曹寅奏请圣安并江南虽知异常之变但无异说摺
康熙四十七年十月初五日
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
本月初四日,臣家奴赍捧御批摺子回南称,九月廿一日,奏事存住口传上旨,臣闻谕之下,不胜痛苦垂涕。窃念臣自黄口无知,蒙皇上豢养至今,特拔专司重任,上至祖父,下至妻孥,虽肝脑涂地。莫可报答高厚于万一。今复荷谕旨,抚恤周详,至于如此之极,臣不知何以遭逢若斯,惟有率领全家妇子,北望泥首搏颡,以谢天恩。兹臣之仰恳者,皇上以天地神人之主,为万国九州之所仰望,日理万机,宵衣旰食,伏乞少宽圣怀,俯慰臣民之心。普天之下,虽昆虫草木,亦无不瞻切之至。
近来江南百姓俱已闻知,闾巷安然,无异言说。合城文武官吏、兵民人等,惟恐过劳圣躬,拟于诏至之日,尚欲具公本上进。
所有九月晴雨录,备写呈览,伏乞睿鉴。
朱批:知道了。
八十八 曹寅奏为恭请圣安并报地方情形摺
康熙四十七年十二月初二日
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
江南百姓接阅邸抄,伏闻圣体违和,闾阎里巷,皆恭焚斗香,争建保安万寿经蘸,日夜祷祝,祈佑无疆,仰乞圣躬万安。上召天地之庥祥,下慰苍生之?望。普天之下,虽昆虫草木,无不激切顶礼之至。
近日江南米价已平,百姓安生乐业,无异言说。臣系家权,蒙恩简任,不能奋飞远赴阙前,谨具摺奏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