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以蚕织簪珥助之,得三十金,贾峡江,邻人不戒于火,一夕尽毁其赀。……贾闽,闽人市兰淀者误多五十石,左右视为奇货,神保手指天自矢:“是公籍记不爽锱铢,安可欺也!”呼其人还之。久之累赀七百金。已贾楚,楚五岁荐饥,徒见羸缩老弱,神保哀之,诸逋贷一无所问,仅得百金归。而走南海,市海错往来清源淮扬间,复如楚,资用复饶。是时宗人子扬与从兄贵通各以百金附神保行贾,神保为供子钱十年。而贵通室灾,延烧殆尽,宗人谓神保:“两家坐而得子钱十年,奚啻倍称之息,今且灾,可无与母钱。”神保执不可。……
《大泌山房集》卷73《程神保传》
218 郡邑处万山,如鼠在穴,土瘠田狭,能以生业着于其地者,什不获一。苟无家食,则可立而视其死,其势不得不散而求食于四方,于是乎移民而出,非生而善贾也。而顾恋宗族坟墓,不能举家迁徙,复运所求于四方之食,食其父母妻子,于是乎移粟而入,非贩而求利也。虽挟赀行贾,实非已赀,皆称贷于四方之大家,而偿其什二三之息。但以运赀于其手,则俨若如其所有,而以为此民赀也。冤哉民也,是所挟之赀,非赀也。即如异郡之人所躬耕自食之田也,一朝而劫夺之,如田而陆沉于海矣。且实非其田,而赁于人之田也,一朝而劫夺之,而无以偿于其主,而身命与俱尽矣。不孝家居时与父老总计四乡之民,向之出而求衣食于四方,遭劫夺不能复出,而不得不坐于家者,盖十家七矣。既坐于其家,而无所借资收养,而相率立而视其死者,则什家而无一幸免也。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金声与徐按院书》
按:《金声与徐按院书》又见《金忠节公文集》卷4。
219 鲍尚志(歙县人)为同邑江静澜司鹾务,江业在会稽,尝令公赍赀往。……程明远者,亦同邑人,公舅氏行。谓公曰:“依人非久计,子苟欲自立。当贷子二百金任自营,弗较息也”。乃往丹阳贩米,比归,值骤减……寻以东江场倪茂芝盐灶为质,由是业灶署,灶曰明泰,盖寓资之出明远也。年余,计稍赢,明远适至,方疑公之忘曩昔也,闻署灶义,谓公曰:“子果信人,观子所营皆井井有法,他日必厚获,请无置意,且乐观其后也。”公请偿之,固止,勿许。公之以业盐起家,盖自此始,公生于雍正己酉,享年九十五。
……
道光之季,我祖以商捐佐军需,邀叙盐提举衔,得诰赠奉直大夫,批诰赠宜人。
……公曾云:吾有三愿:一为二代建坊表,一认引地为配商,一子孙读书入学能成。
歙新馆《鲍氏著存堂宗谱》卷2《鲍尚志行状》
220 王悠炽(婺源人)……房叔、房弟某某合伙经商,各移五百金为赀本。悠轸其困于遇,折券还之。邻乡潘某,贷四百金商于苏,未几亏蚀,竟不欲归。悠复贷之银两,俾归里。又闻归后迫债成疾,造其门取卷焚之,诸索逋者亦感而稍纾缓焉。辛丑(乾隆四十六年),自苏抵杭,洪水陡溢,沿途漂骸暴露者,赙棺费,俾掩埋之。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221 詹汉……家故贫,比冠,贷赀营业。积有囊金,竭力事母,母稍违和,不离左右。同治年间,迭遭寇氛,汉闻,惟护母逃,妻孥什物不返顾。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222 詹有辉,……尝贷本经商秋口,……年五十,子铎、耩成立,家业渐隆。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223 程鸣岐,字得邦(婺源)石枧人。登士佐郎。幼极贫。嗣佣趁木杞,勤慎愿悫,客倚重之。货赀贩木,乃渐饶裕。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224 汪光球,字美嗒(清婺源)官坑人。国学生。初家贫,习缝工,嗣业木苏州,勤慎笃实,人多贷以赀本,经营数年,渐丰裕。兄弟三人,球行二,积累二万余金,均之弟侄,毫不自私。慷慨尚义,村外数里有大东岭,高峻崎岖,球捐银数百两,邀族中同志,造成石勘,并岭底石路数百丈,以利行人。乃文庙考棚均输多金不吝。艰于嗣,在苏省纳妾,因买二婢给使,后询知为良家子,各具百金,高奁择婿嫁之。后妾举三子,长子远元,好义,有父风,尝持千金往赣州,遇旧居停孔某十余口,贫乏不能自存,元分五百金赠之而归,人多义之。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索引:
236 237 251 260 344 349 412 424 469 515
542 571 748 908 915 963 1164 1351 1407 1448
第二节 资本的积累
225 严世蕃积赀满百万,辄置酒一高会,其后四高会矣,而干没不止。尝与所厚客屈指天下富家居首等者,凡十七家,虽溧阳史恭甫最有声,亦仅得二等之首。所谓十七家者,己与蜀王、黔公、太监高忠、黄锦及成公、魏公、陆都督炳,又京师有张二锦衣者,太监永之侄也。山西三姓,徽州二姓与土官贵州安宣慰。积赀满五十万以上,方居首等。前是无锡有邹望者将百万,安国者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