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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明清徽商资料选编-明--第18页

君墓表云:府君一生正气,乡俗尚淫祀,每酷暑,奉所谓都天神者,奔走骇汗,烦费无度,临河故穷乡,相率效尤,府君以理劝阻,族人不听。
   《歙事闲谭》第3册《程古雪奇行》
175 六邑之语不能相通,而一邑中四乡又复差别,非若北省中州、吴、楚、滇、粤,方音大抵相类,盖由父兄师长,不于少时教以调叶也。记云:人生七岁,不杂方言,其责则端在于乡里之明达者矣。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6 冠服采章,普天率土,悉遵时制,罔敢或异。而女人服饰,则六邑各有所尚。大概歙近淮扬,休近苏松,婺黟祁近江右,绩近宁国。而歙休较侈,数十年前,虽富贵家妇人,衣裘者绝少,今则比比皆是,而珠翠之饰,亦颇奢矣,大抵由商于苏扬者启其渐也。持久之道,尚其知所节欤。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7 我邑田业有所谓典首者,不知始自何年。往往一业两主,正买契券则须收割投印,典首契无收割投印。而价与正买不甚相远,称曰小买。买正租而不买典首者,但收谷一季而无麦,虽是土例,于理欠顺。曾闻老者言,是因抵首之误。抵首者,由佃人与佃人争上首,佃人田中业已播种,此田或易主,或佃主另召新承佃者,认上首种子农工价,渐渐失真变成典首。又云:昔日地狭人稠,欲佃不得,于是纳金于田主,田主收其金,则此田永远由其承种。若欲易佃,则必偿旧佃之金,故曰典首。倘该田之业,田主并未收过佃户之金,则此田之典首仍归田主所有,此亦一说也。未知孰是,因两存之。
   民国《黟县四志》卷2《风俗 黟俗小纪》
178 万历二十七年,休宁迎春共台戏一百零九座,台戏用童子扮。故事,饰以金珠缯彩,竟斗靡丽观也。近来此风渐减,然游灯犹有台戏,以绸纱糊人马皆能舞斗,较为夺目。邑东隆阜戴姓更甚。戏场奇巧壮丽,人马斗舞亦然。每年聚工制造,自正月迄十月方成,亦靡俗之流遗也。有劝以移此巨费以赈贫乏,则群笑为迂矣。
   《休宁碎事》卷7引《赵氏日记》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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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徽商资本的来源和积累
第一节 资本的来源
179 十二都九保住人汪廷寿,今为买卖少本,今将父同叔承祖均业乙字二百柒拾陆号、二百陆拾捌号,坐落土名大干口,共计壹亩贰分叁厘叁毫,大小二丘。父边一半,该田陆分壹厘陆毫伍系(丝)计糯租肆梆。上年用过己奁仪银两,将本号田该业一半拨还身业收租,佃人朱记安。其田东西四至,自有保簿该(详)载,不在(再)开写。今自情愿将前号父拨还田一半转卖与户内弟汪锦名下为业,面议时值价白文(纹)银伍两整。其银当日收足。其田今从出卖之后,一听买人收租管业;未卖之先,即无重复交易,如有内外人占(艾)拦、不明等事,并是卖人祗(抵)当,不及买人之事。所有差(赋)随即交派买人输解。其税候日后分户听从过割。本家日后子孙即无异说。今恐人心无凭,立此文契为照。
正德拾年三月初八日
立契人   汪廷寿  契
主盟父   汪福海
中见佃人  朱记安
《汪延寿卖田赤契》现藏安徽省博物馆,田契编号2:26692
180 (汪)子贤,字世才,呈邦公之第三子。呈邦商于楚,携其长次二子与俱,因纳少室于彼,遂以楚为家。子贤公嫡出,别时方在娠,终未识父面,赖祖母潘氏鞠养成人。公……起赀虽微,积业日广,凡祖父旧业,咸赖克拓,有隆无替云。生于成化丁亥九月十六日辰时,殁嘉靖庚子十月初八日申时。
   休宁《汪氏统宗谱》卷3
181 公讳诏,字伯宣,凤山其号也。……祖文茂公,父永源公。……家世饶于财。初永源公艰嗣,大肆施舍,造金浮屠像及造路亭二所,为行者憩息。兴作无虚日,家道稍弛。公弱冠,即勃然兴思,挟赀远游淮泗齐鲁间,躬握荼苦,先业复振。接人怡愉,至义理是非,则确守不易,人咸服其断。……生正德戊辰六月十七日戌时,卒嘉靖戊申九月十五日申时,年仅四十有一。
   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凤山黄公行状》
182 孺人潜川汪氏,母陈,生孺人武林邸中。年十五,字次公,而次公年方十三,顾事之益加敬戒。姑,汪庄人也,孺人绕膝怡愉务洽其心。诸与次公共事者,孺人有所臧否,厥后屡中。次公家拥素封,而孺人母家亦以不赀倾郡,人将靡溢相高,而孺人丰约中度,次公亦藉是无内顾忧。不二十年,操奇累赢愈益昌阜。一时里中称积著者,必推次公。……生嘉靖辛卯,殁万历己卯,春秋四十九。
   《丰南志》第5册《一恭孺人状》
183 里中世家,则吾之母党,盖姬姜匹也。先淑人胡之自出,宗于吕,祖于姜,世以部赋长五区。守本富,自外王父无禄,外王母从一而终,二叔舅席故饶,多豪举。伯舅则先淑人从兄也,身不满五尺,卑视而伛行。其少也,伯舅致柔,而二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