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其权无所不握。而特举其大则莫如以盐旬之业贾淮扬之间而已。……邑之以盐旬祭酒而甲于天下者,初则有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递而起,皆由数十万以汰百万者。
万历《歙志 货殖》
134 商则本乡者少,而走外乡者多。昔为末富,而今为本富。小者雄一集,大者甲二河,远者逾十年,近者羁浃岁。
万历《歙志 风土》
135 东南称饶,推吾新安。新安千乘六裂,歙休更殖。然皆蒙故业、席余策以称雄爽,幸能自濡,必甘财虏户犬,惴惴然患得失,不知所措。且也此开彼塞,眇儒右贾,纤鄙而歌蟋蟀者岂鲜也。
《休宁西门查氏祠记 查灵川公暨配汪孺人行状》
136 徽州俗例,人到十六就要出门做生意。
《豆棚闲话》第3则
137 ……却是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
《二刻拍案惊奇》卷37
138 歙休两邑民皆无田,而业贾遍于天下。自寇乱,破家荡产者大半。夫两邑人以业贾故,挈其亲戚知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数家,且其人亦皆终岁客居于外,而家居者亦无几焉。今不幸而一家破则遂连及多家与俱破。……故合计两邑之民,其有业者大都什不二三,而其失业者什七八焉。计天下郡邑失业之民未有如此两邑之多者。
《金太史集》卷4《与歙令君书》
139 山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贷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资出贸十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
顺治《歙志》卷1《舆地 风俗》
140 徽之山大抵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货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赀出贸什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原注:明末徽最富厚,遭兵火之余,渐遂萧条,今乃不及前之十一矣。)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
141 新安郡栖万山中,上无金银铜锡之产,户无蚕缫布缕之艺,且远于鱼盐山海,无舟车不利险阻。市民或负贩四方,于其家贾之利亦微矣。挟母或一金,或十金、百金,至筹其子之所获,仅刀锥焉。夫列廛而居,贸易而食,以养父母而蒿其妻子,皆取足焉。甚矣!贾道之难也,为人上者,又从而病之,民其何以堪命耶!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赵鹤新安徐公惠贾之碑》
142 天下之民寄命于农,徽民寄命于商。而商之通于徽者,取道有二,一从饶州鄱、浮;一从浙省杭、严。皆壤地相邻,溪流一线,小舟如叶,鱼贯尾衔,昼夜不息。一日米船不至,民有饥色;三日不至,有饿莩;五日不至,有昼夺。今连年饥馑,待哺于籴,如溺待援,奈何邻邦肆毒,截河劫商,断绝生路,饿死万计。……初闻米船过浙,钱塘县遏阻,商人苦累已深。讶之,乃饶州浮梁县殆有甚焉。……其鄱阳地方,以篾绳拦河,五日一开,婪胥吻满乃放舟子,方鼓楫而进,而浮梁县地方两岸林莽张挺掷石以待矣,辱虎撑牙将敢谁何!名为抢米,并货物攫去,稍与争抗,立死梃下,舟亦椎碎。商人赴诉于浮梁,知县反听胥吏拔置,言“贫民无活计,暂借尔商救度。”此言一出,兔胆愈壮,劫杀遍野。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汪伟等奏疏》
143 新安多名山,少甫田沃壤,输怖钟釜,粟皆外至,虽贤者不得不趋什一之业,持筹握算,攘攘于存亡得失好恶哀乐间,其不为赐与里华子者多矣。
歙县《丰南志》第4册《季常吴次公六十序》
144 予邑(歙县)编氓贾居十九,其巨者高轩驷马,俨然扌晋绅;次亦沃土自豪,雄资足瞻,自谓无求于人;最次亦逐什一,征贵贱,饱暖其妻孥,而优游以卒岁。
歙县《虬川黄氏宗谱 云景黄翁六十寿序》
145 歙在山谷间,垦田益寡,处者以学,行者以商。学之地自府县学外,多聚于书院,书院凡数十,以紫阳为大。商之地海内无不至,以业盐于两淮为著,此其大较也。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5《徽州紫阳书院岁贡资用记》
146 徽民有资产者,多商于外。其在籍之人,强半贫无卓锥,往往有揭其敝衣残襦,暂质升合之米,以为晨炊计者,最为可怜。然巨典高门,锱铢弗屑,于是有短押小铺,专收此等穷人微物,或以银押或以酒米押,随质随赎。
《挹奎楼遗稿》卷1《徽州南米改折议》
147 吾州人多客游于外,往往即寄其地之籍以登第仕宦者。京师歙县会馆题名,以本籍列于前,寄籍列于后,此例可谓至当。
《徽州府志辩证》
148 徽之俗,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犹未厌焉。
光绪《祁门倪氏族谱》卷下《诰封淑人胡太淑人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