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可无故而
弃之。本院身任封疆,睹此寇氛未息,不得不冒越俎之嫌,从该道之所请,具咨兵部垂念闽海多事,将裁缺之彭湖把总速赐调
补烽火寨;庶人地两宜,缓急有攸赖矣』等因到部,送司案呈到部。
看得烽火寨闽海要冲,制御必须惯海之将。该寨把总李嗣宗近报兵故,抚臣咨议以彭湖奉裁把总姜望潮顶补。查本官起家
科目——又南产惯海,向以裁缺听调。今议顶补,人地最为得宜;似应允从,以竟驾轻就熟之用者也。既经咨议前来,相应覆
请。合候命下将姜望潮以原官调补烽火寨把总。
崇祯六年六月三十日(尚宝司卿管司事李继贞、管理册库员外郎蔡澄)。
兵部为缺官事。
该本部题云云等因。崇祯六年七月初六日,本部尚书张等具题;十二日,奉圣旨:『是。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案
呈到部。拟合就行。
为此,除札仰姜望潮定限本年九月初五日到任外,一咨福建巡抚:合咨前去,烦照本部题奉钦依内事理,行令本官依限到
任,仍将任事日期同原奉本部札付并履历缘由呈报巡抚衙门缴部查考。如过限不到及不缴部札,定照例参究施行。
一咨都察院:合咨贵院,烦为转行福建巡按御史照依本部题奉钦依内事理,行令本官依限到任,不许延迟。如或故违,照
例参究。……
兵部题、行「夷船冲突叵测」残稿
……好,疏防致败,罪诚难逭。但该弁年来讨山寇、破锺斌等贼,节有劳绩,未经勘叙;功过似可相准,其才亦尚可策。
目下夷船虽泊外洋,残败之余正苦冲突叵测;刘香诸寇,又方披猖:俱应责芝龙以奋励收拾者。姑降一级,令戴罪图功自赎。
张永产起自废弁,畀以泉南保障地方之事(?)皆其事;安得以「兵力单弱,动多碍手」为辞!并降一级,戴罪图功。如再不
效,国法俱难轻贷。守佣梁燮、把总范汝樛损失兵船,既称彼此拒敌,且身负重伤,亦非退怯者比。姑行免议,以观后效。蔡
全斌概被损失,毫无堵御;革职提问,于法非苛。副总兵程应麟已经奉旨准其戴罪图功自赎,相应免议。此外,如科臣所指之
周文郁,妒嫉狡猾、纵寇扰民,盖以前追贼之罪案;近据塘报,已到觉华。相应敕该抚、监速行提问归结者也。谨奉旨核议。
相应覆请,合候命下将鲁应奎革任回卫(系世职),郑芝龙、张永产各降一级戴罪自赎,蔡全斌革职提问(系流官),周文郁
行该抚、监提问(系流官)。
崇祯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署司事郎中包凤起、管理册库员外郎汤一湛)。兵部为臣乡战将倏殁等事。
该本部题云云等因。崇祯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本部尚书张等具题;二十六日,奉圣旨:『鲁应魁,着革职回卫。郑芝龙既
有前劳,姑降一级;张永产,降二级:各戴罪剿寇自赎——着有殊功,仍与议叙。蔡全斌,着革了职;并周文郁俱该抚、按提
问具奏。余依议。闽帅速推堪任的来用。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案呈到部。拟合就行。
为此,一咨福建巡抚:合咨前去,烦照本部覆奉明旨内事理,行令各官一体钦遵;并将蔡全斌革职提问,定限本年十二月
终具奏施行。
一咨辽东山永巡抚(手本东协宁锦太监):合咨(用手本)前去,烦照本部覆奉明旨内事理,即将周文郁提问,定限本年
十一月终具奏。
一咨都察院:合咨贵院,烦照本部覆奉明旨内事理,转行福建巡按御史将蔡全斌革职提问,定限本年十二月终具奏;转行
巡关御史将周文郁提问,定限本年十一月终具奏施行。
崇祯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署司事协赞郎中包凤起、管理册库员外郎汤一湛)。
兵部题「注销事」稿(节录「已过限用兵处所应行宽限」一件)
一件:道、将诚信过真等事。
两广总督熊文灿题「招抚海寇刘香」缘由,奉圣旨:『贼渠受抚,自当听其输诚归命,岂有道、将登船往抚之理!明系弛
备堕奸,尚称两道密商,全不及知;督臣节制何事!本内情形,殊多蒙隐。着巡按御史确查驰奏,不许扶饰;一面着熊文灿督
励道、将,速图勘定自赎。洪云蒸等、夏之木等,着从重议处。该部知道』。
前件,崇祯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抄出到部;二十一日,行两广总督并广东巡按确四月终具奏。洪云蒸等系文职,咨吏部议覆
。其夏之木等,八年正月十四日议奏讫查,限八年。
兵部行「总理卢象升咨」稿
兵部为遵旨请明调拨援兵事宜及陈现在剿兵支饷之窘以听部覆,以便遵行事。
职方清吏司案呈崇祯九年四月十五日奉本部送准总理卢象升咨称:『本年三月十八日,准兵部咨:「为圣明宵旰绸缪、流
贼播毒未已,愿奋兵助剿、少尽臣子分谊事。该职方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南赣巡抚潘曾纮题前事,议抽赣兵一千并粤、闽
督抚檄闽将郑芝龙统领援剿等因。该兵部看得:闽将郑芝龙有海上奇功,人但谓其长于水,而不知更长于陆。查援虔之役,自
丙村入铜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