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昂邦大臣通知此事。同时承蒙尊处通知,得悉中国大皇帝陛下已经准许我国宗教人员前往北京,并使现时住在北京之人员返回俄罗斯国,鄙人对于尊处此种特别友好之表示,特向尊处致以诚恳感谢之意。现准尊处来函内开,请将我国僧侣及学生人等从此间启程及到达国界恰克图之日期,将由何人及何等品级文官加以护送,共有人员、马匹及牲畜若干,预先通知尊处等因,鄙人特为答复如下:查派往北京之新任宗教人员早已来在伊尔库次克,准备启程,
该项人员之中,计有僧长阿波洛斯一人、副僧长谢拉菲姆及阿尔卡吉亚二人、教堂教士瓦西利雅菲茨基及君士但丁波利莫夫斯基二人、又学习汉满语文之学生密哈依勒西帕科夫、列夫兹玛伊洛夫、耶弗格拉夫葛罗莫夫及玛尔柯勒拉弗罗夫斯基四人,总共十人。该项人等均在此间等侯许可前往北京,并发给以我国政府枢密院名义致贵国理藩院之推荐公函,亦依照前例发给前往北京之旅费。
该项人员决定于六月间由此间启程前往国境恰克图,我国方面究将从文官之中派遣何人加以护送,以及护送人员人数及乘用与运载行李所需马匹及其他牲畜若干,鄙人定将速行委派专差通知贵王与昂邦大臣。同时敬祈尊处根据两帝国间现行友好条约及密切友谊与睦谊关系,派遣贵国文官前来国境地方,以便接受该项僧侣、教堂教士及学生人等,并由我国自行担负费用将该项人员从俄罗斯国境妥为护送到达北京,届时该项宗教人员将在国境之上整装待发也。
尊处派来之文官及随从人等,将在此间于长途跋涉之后,稍事休息,即行遣回尊处,并将此函随同该员顺便带去。为此亲笔签名并加盖印章,专函奉复,请烦查照为荷。尼古拉特列斯金
一八○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自伊尔库次克省城发
147全俄罗斯帝国政府枢密院致中国理藩院函径复者,接准嘉庆十二年(一八○七年——译者)三月三十日贵院来函内开,关于我院一八○七年二月八日公函请将派往北京替换前任宗教人员之新任人员放行无阻一节,已经钦奉中国大皇帝陛下谕旨照准等因,我院业已阅悉,并经我院敬谨奏明我国仁慈君主大皇帝陛下圣鉴,现已钦奉谕旨饬令我院对于贵院尽力奏请照准之处,表示感谢之意,此项准许虽因遇有互相误会而有所迟缓,但在双方人员之间及两个国家之间,只要具有保持友好及邻邦睦谊之愿望,迟早终归获得正确解决也。
为此专函奉复,即请查照为荷。基督降生后一八○七年八月六日
全俄罗斯独裁君主亚历山大第一大皇帝陛下在位第七年从圣彼得堡皇都发
148全俄罗斯独裁君主大皇帝陛下伊尔库次克省长四等文官特列斯金致大清国大皇帝陛下驻库伦总管边疆事务亲王与昂邦大臣函径启者,依照两帝国间现有之睦谊及友好关系,兹有应向贵王与昂邦大臣通知者,查一七七二年与大黄供售商布哈尔人等所订关于向俄罗斯国库供售大黄之合同业已期满,同时该布哈尔人等已将约定之数量陆续交足,而应得各种商品之数额亦已经俄罗斯方面如数付讫。
关于此事,正如尊处之所确悉,为与该布哈尔人等订立新合同起见,鄙人已经派遣商会成员相当于六等文官之中校级人员伊完柯留霍夫前往恰克图,作为签订合同之代理人,大清国人谢明城居民布哈尔商人沙班阿卜扎洛夫、阿卜达莱伊姆阿卜杜萨拉莫夫及瓦吉特沙班诺夫等,在买卖城扎尔古赤官员知悉之下,以自己及其侄子哈密特尤芬、阿卜达拉赫曼阿达乌洛夫之名义,与该代理人进行协商。已经拟定合同,规定应在恰克图前哨地方向俄罗斯国库供售成蹄形的最良好的和大体形已干燥的不陈旧及非多孔质之大黄,其中必须绝无腐朽的棒形的类似成蹄形之伪造品。
从本年一八○七年四月十三日起算,定期十年,每年供售一千普特,如所运到者超过一千普特,多出若干,即十普特、二十普特、五十普特,乃至一百普特,亦当予以接受,而超过一千普特之多余部分,不拘多少,包括一普特在内,则均留归下年交付算入下年一千普特之内。接受此项大黄之时,我方将预先考虑从文官之中,或依往例从过去曾任大黄委员之商界人员之中,派定一人或二人,为使经过精选将全部合用之大黄顺利接收,共同商定根据下列之规定行事:
(一)该布哈尔人等将若干数量之大黄运到恰克图买卖城通商地点时,应即准许运交俄罗斯国方面,即运交恰克图前哨,交入国家仓库收藏保管,并由彼等及官方所派官员或委员共同加封上锁。(二)接收该项大黄应于良好之干燥天气开始,不得迟于四月二十日,至迟应于五月初间开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