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虽然在一八○五年八月二日我院致贵院之公函中,曾经叙述
系依一七二八年所缔结之两帝国间现有条约第五条派遣新任宗教人员,已将原因充分说明,
关于贵院请求之其他各项,虽然由于我国僧侣及学生人等向系每届在北京居住十年或十二年
以后,即行替换一次,而从我国国境前往北京向系付给驿站行程所规定之车马费,皆为贵院
之所素悉,今欲使我院致贵院之公函叙述毫无必要之详细说明,实属从无前例,但我国仁慈
君主大皇帝陛下仍愿向中国大皇帝陛下表示友睦好意之新体现,谕令我院完全满足贵院之查
询,依照所有上述之各项向贵院加以说明。
为此,我院特向贵院通知,自一七二八年之布尔条约缔订以来,俄罗斯国之僧侣及学生人等
每届于北京服务相当时期以后,即行返回俄罗斯国,而派往替换之人等,亦均经依照上述条
约第五条之规定由贵国接受放行无阻,因念及现任宗教人员从一七九四年起已经多年留住北
京,故派遣新任宗教人员以资替换,新任人员共由十人组成,并已发给由此间至北京之旅费
,饬令于获得贵院答复之前,留住在伊尔库次克,处于准备旅行状态之中,依照前例自负费
用前往北京。为替换现在北京为神事服务之俄罗斯希腊教僧长索弗罗尼及教堂教士与学生帕
维勒卡门斯基、斯切潘拉波夫切夫、伊完马利舍夫及瓦西里诺沃谢洛夫,已经派定
僧侣三人,即僧长阿波洛斯一人和副僧长谢拉菲姆与阿尔卡吉亚二人,又修道辅祭涅克塔利
一人,教堂教士瓦西利雅菲茨基及君士但丁波利莫夫斯基二人,以及学习汉满语文之学
生密哈伊勒西帕科夫、列夫兹玛伊洛夫、耶弗格拉夫葛罗莫夫及玛尔柯勒拉弗罗夫
斯基。
兹将所派人员通知尊处,敬祈奏请中国大皇帝陛下发下谕旨,以便前任宗教人员僧长索弗罗
尼和教堂教士与僧徒人等于新任人员到达之后,得以放行回国,并与以一切便利和协助,护
送至俄罗斯国境,而使新任替换人员,即包括僧长阿波洛斯之僧侣,修道辅祭、教堂教士与
学生人等,得蒙友好接受,并于留居北京之全部时期,得以依照前例承蒙中国大皇帝陛下宫
廷之恩给,而于有时遇有某人加以任何凌辱及欺侮之事,受到秉公之保护,此为两帝国间现
有相邻友好及睦谊关系之所必需也。
为此专函奉达,请烦查照为荷。
基督降生后一八○七年二月八日
全俄罗斯独裁君主亚历山大第一大皇帝陛下在位第六年
自圣彼得堡皇都发
146全俄罗斯独裁君主大皇帝陛下
伊尔库次克省长二等文官特列斯金致
大清国大皇帝陛下驻库伦总管边疆事务亲王与昂邦大臣函
径复者,查贵王与昂邦大臣所派专差文官图苏拉克奇达什敦图布及谢尔古连林化与随
从人等,已向鄙人送到最使人愉快之尊处来函,并附有贵国理藩院致我国政府枢密院之公函
。鄙人已将该项公函向我国枢密院发送去讫,兹特专向贵王与昂邦大臣通知此事。同时承蒙
尊处通知,得悉中国大皇帝陛下已经准许我国宗教人员前往北京,并使现时住在北京之人员
返回俄罗斯国,鄙人对于尊处此种特别友好之表示,特向尊处致以诚恳感谢之意。
现准尊处来函内开,请将我国僧侣及学生人等从此间启程及到达国界恰克图之日期,将由何
人及何等品级文官加以护送,共有人员、马匹及牲畜若干,预先通知尊处等因,鄙人特为答
复如下:查派往北京之新任宗教人员早已来在伊尔库次克,准备启程,该项人员之中,计有
僧长阿波洛斯一人、副僧长谢拉菲姆及阿尔卡吉亚二人、教堂教士瓦西利雅菲茨基及君士
但丁波利莫夫斯基二人、又学习汉满语文之学生密哈依勒西帕科夫、列夫兹玛伊洛夫
、耶弗格拉夫葛罗莫夫及玛尔柯勒拉弗罗夫斯基四人,总共十人。该项人等均在此间等
侯许可前往北京,并发给以我国政府枢密院名义致贵国理藩院之推荐公函,亦依照前例发给
前往北京之旅费。该项人员决定于六月间由此间启程前往国境恰克图,我国方面究将从文官
之中派遣何人加以护送,以及护送人员人数及乘用与运载行李所需马匹及其他牲畜若干,鄙
人定将速行委派专差通知贵王与昂邦大臣。同时敬祈尊处根据两帝国间现行友好条约及密切
友谊与睦谊关系,派遣贵国文官前来国境地方,以便接受该项僧侣、教堂教士及学生人等,
并由我国自行担负费用将该项人员从俄罗斯国境妥为护送到达北京,届时该项宗教人员将在
国境之上整装待发也。
尊处派来之文官及随从人等,将在此间于长途跋涉之后,稍事休息,即行遣回尊处,并将此
函随同该员顺便带去。为此亲笔签名并加盖印章,专函奉复,请烦查照为荷。
尼古拉特列斯金
一八○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自伊尔库次克省城发
147全俄罗斯帝国政府枢密院致中国理藩院函
径复者,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