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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导航地图-第5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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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在忍受其迫害与毒打,此种情形上述人等亦可加以证明。所有横加凌辱之详情,因非此次具呈之本旨,不再多加叙述。惟最后有不得已于言者,即因僧人所担任之枢密院所派神圣宗教职务,为僧人所规定之薪金,竟亦为该神甫岳阿基穆所剥夺,完全不知是何原因,关于此种情形亦有上述人等可以证明。惟僧人教堂教士伊完奥尔洛夫既知该神甫岳阿基穆负有使命办理我仁慈君主大女皇帝陛下之重要事宜,自应以上述之凌辱及剥夺薪金为轻,而以所知该岳阿基穆应行负责之重要国家事务为重。
为此僧人教堂教士伊完奥尔洛夫迫不得已,敢于吁恳中国大皇帝陛下理藩院饬令准将僧人遣送至国界地方,以便证明该岳阿基穆所应负责之重要国家事宜。时间迫切,不容疏忽,盖僧人如不及早证明该岳阿基穆应行负责之重要国家事宜,俾得不致受到惩处,而仍旧留居此间,则将自取灭亡,并将与修道僧阿列克歇伊同样受到该岳阿基穆之迫害。为使上述知悉该正神甫岳阿基穆所负重要国家事宜之一干人等,不致毫无见证而与僧人同归于尽,恳祈中国大皇帝陛下理藩院垂察下情,惠赐裁夺,实为德便。
教堂教士伊完奥尔洛夫谨呈
附捺手押
中国历法乾隆四十九年正月
一七八四年二月
87大清国理藩院致俄罗斯国枢密院函径启者,查不久以前,我国驻库伦总管边疆事务王公大臣,因贵国所属哈拉雅特人乌拉鲁才一伙人等,勾结我国乌梁海人扎穆古伊及其他人等,共同劫掠商人财物及各种货物一案,曾经函达贵国省长,要求依照条约将匪帮乌拉鲁才捕获,并即前来国界地方,以便商办。惟贵国省长于接到该项函件之后,关于匪帮乌拉鲁才是否已经捕获,始终未曾通知,亦未曾前来国界地方,只派少将一人前来恰克图,欲与我国驻库伦王公大臣商办,并带来不合条约之复函。
嗣后,我驻库伦王公大臣复经以公允合理之精神,致函贵国省长详加说明,而贵国省长仍旧不按条约办事,更加坚持己见,以臆测之理由来函答复,该少将亦复越职投函(此间未曾接受)。关于上述各节,我驻库伦王公大臣已经敬谨奏明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钦奉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谕旨:俄国省长蓝佩来函所述各节,极不公正,一味空言搪塞,俄国何故委任此种昏愚省长担任边疆事务,该少将亦系越职投函,尤属极不公允,着由理藩院备函逐条全权叙明,向俄国枢密院详加解说为要等因钦此。
我院钦遵上谕,特向贵院说明如下:据贵国省长来函内称,大女皇帝陛下系将伊尔库次克全省事务完全委任该省总督瓦尔弗洛玛维奇雅科比管理,该省长只办理伊尔库次克省城内部事务,所有处理盗案之事,都已委任该总督雅科比主管。此外少将尼古拉阿列克歇也维奇拉奇基纳斯基亦曾受有委任,该省无需办理边疆事务,而且雅科比已经委托拉奇基纳斯基少将办理,以便该少将捕拿劫掠商人之贵国罪犯人等,依照两帝国间所缔结之条约前往商洽等语。
此种说法全属不合条约之任意空谈,查两帝国间达成协议之原订条约曾经明白规定,所有我国边疆事务均由我驻库伦办事大臣与贵国省长商洽办理。缔约以后,一贯遵照办理,今竟以低级少将一员前来国界地方,欲与我驻库伦王公大臣共同处理事务,此种声明可否认为按照两国原订约章办事贵国少将乃系贵国一种第三等级之低级军事官员,如今其与我国王公大臣平等办事,则系自己居于省长地位,殊属违反两帝国间所缔结之条约。
不但如此,再查乾隆三十三年我国驻库伦之贝子及大臣,曾经共同议定,奏请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准予签订条约,该约之中有一条款明白规定:今后各卡伦地方,如有手持武器公然劫夺情事,不论曾否杀害人命,一经查明行劫属实,应不分首从,凡系中国人等即行呈报理藩院处以斩刑,凡系俄国人等即行呈报枢密院实行处斩,并将应行处斩之犯人各自解送本国国界地方,斩首示众,以儆效尤。所有盗匪乘骑之马匹、马鞍、武器及其他等项物品,完全交给被劫人等补偿损失,所有盗来之马匹、牲畜、物品及货物应交还每一失主领回,并应一份罚为十份。
此项规定为贵国省长之所明知,同时贵国枢密院亦曾在约文及文卷之上签字,现时贵国省长竟对真正应处死刑之盗匪乌拉鲁才及其伙帮加以爱惜,因此故意不作函复,而以此种手段及试探态度行事,贵枢密院对于此案亦有附合该项意图之考虑。我国方面从订约之时起直至今日,多年以来未曾一次发生此种情事,现时既已开始发生此种公然盗匪行为之案件,则是已经开始违反条约行事,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