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此地分身前往,而与各位昂邦
老爷亲自处理此案,其碍难之处前此已经说明矣。
乾隆四十九年(一七八四年——译者)七月三十日
89大清国理藩院致俄罗斯国枢密院函
径启者,顷准我国驻库伦总管边疆事务王公大臣函报我院内开,关于匪帮乌拉鲁才结伙行劫
一案,贵国伊尔库次克省长蓝佩曾经命令属下少校卡拉勃尔金,使其自行酌量对于该项
罪犯给予严重之鞭打完案,并流遣于荒远之处,再有贵国省长向我国来函答复之中,颇多鄙
陋无礼之言词,关于此种情况已经我理藩院奏明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钦奉我国圣上大皇帝
陛下谕旨示下:俄国处理此案,殊属昏愚及毫无远见,俄国何故任用此种非常愚昧之省长,
使之处理边疆事务,尤为俄国少校卡拉勃尔金如此专断独行,破坏友好条约,殊属胆大妄为
之至,似此天生恶劣之俄罗斯人等,能否依照条约及我伟大国家之范例同样行事,作出伟大
之处理,着总理理藩院事务大臣晓谕俄罗斯人等,函达俄罗斯国枢密院,提出质问等因钦此
,兹特钦遵上谕,函达贵院查照。查乾隆三十三年,我国驻库伦贝子及各大臣曾与贵俄罗斯
国代表共同议定之友好条约,已经奏明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批准在案,该项条约内有一条明
白规定:今后一切卡伦地方,如有任何人等手持武器实行劫夺,则不谕曾否杀害人命,劫盗
已经属实,应即不分首从之人,凡系中国人等即行呈报理藩院处以死刑,凡系俄罗斯人等即行
呈报俄国枢密院处以死刑,该项应处死刑之犯罪人等,在自己境内捕获之后即行斩首示众。
所有盗匪人等之马匹、马鞍及武器,完全奖给捕获人员,所有盗来之马匹、牲畜及其他物品
,应交原有失主领回。此外,关于价值计算应当一倍罚为十倍。凡此种种规定,在我院与贵
院之文卷中均已明确记载,亦为贵国省长之所确悉也。此后,我国驻库伦王公大臣捕获越界
实施盗匪行为之我方肯皮勒与哈尔然吉等匪徒,亦曾依照条约之规定,将该肯皮勒与哈尔然
吉押至国界地方处死,借以昭示贵国人等,贵国省长未必不知此事。而贵国此后关于捕获乌
拉鲁才一案,始终借口拖延行事,嗣经我国驻库伦王公大臣函报我院,当即由我院奏明我国
大皇帝陛下,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御览之后,谕知我院:既然我国乌梁海人匪帮越界,在俄
罗斯国境内实施盗匪行为,自应一律依照条约处死完案之规定,照章办理。关于此事应行依
照共同议定及双方永久遵守之成案行事,此种办法曾经迭次与贵枢密院商定在案,从来未有
类似尊处之意图,如此软弱无力加以处理。由于贵国君主对于两国人等仁慈为怀,一律看待
,嗣后虽然不免畸重畸轻之处,但始终议定,共愿维护永久友好之协议。贵院于收到我院函
件之后,自应以欢欣感激之意,考虑如此办理,是否可行,并函复我院,以便彼此商议处理
完案。惟贵院不仅迄今未曾来函答复,而且更有甚焉,竟至命令贵国之昏愚少校,使之玩弄
诡计,向我国扎尔古赤函称,已经擅将一些同样犯罪人等从轻责打、流遣荒远地方,此系贵
国甘愿直接破坏多年继续遵行之友好协议,我国扎尔古赤官员曾经致函贵国少校提出质询,
而贵国少校对于此事竟以鄙陋之词,空言搪塞。在其致我国扎尔古赤官员之复函中,曾经任
意空谈,谓将该项犯罪人等流遣荒远地方之处理,乃系依照俄罗斯国家惯例所实施之惩罚。
因此贵国少校殊属不明正义、不晓事体、昏愚之至。贵国少校系一小小武官,其行为之根据
正如猩猩能言不离走兽也。该少校现已依照自己之意志,作出违反两国所订条约之行为,并
已破坏友好协议行事。关于此节贵枢密院能否谓为钦遵贵国皇帝谕旨如此处理如果贵枢
密院托辞谓为不知其原因,乃系贵国省长与少校之所为,则贵俄罗斯国各地方殊属毫无法纪
与惩罚,如果贵枢密院故意指示贵国省长与卡拉勃尔金少校如此行事,则贵俄罗斯国尤属极
不正直及毫无远见。因此,为念及将来以昭信实,两国所订条约在此种情形之下,是否存在,
已成问题。贵国少校卡拉勃尔金等从未等候我国扎尔古赤官员共同商议,竟在致我国扎尔古
赤官员之函件中声称,已经利用闲暇时间将该项犯罪人等给予致命责打,发往荒远地方。似
此情形,不仅有失两国之信义,且系自欺之谈。正当我国愿与贵国人员共同处理,已经达到
伟大妥善办法之时,而贵国方面竟一味出此荒谬之举,殊属不合。贵国少校卡拉勃尔金既已
将乌拉鲁才匪帮实行违反条约之处理,我国王公大臣已将此种情形奏明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
,我国圣上大皇帝陛下宽厚为怀,不愿派遣大军,对于贵国作出严厉之处理,因此我院愿向贵
国不晓事理之俄罗斯人等,不断加以坦率之表明。现有不久以前在我国境内已被扣留之贵国
哈拉特人二人,名为布尔基拉及索其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