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

  ○彰化县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数

  正供    八千八百二十六两九钱(供谷二万九千四百二十三石余,每石折银三钱)

  丁银    一千一百三十四两四钱六分四厘

  番饷    四百六十七两九钱二分

  陆饷    四百四十八两

  水饷    二百六两三钱四分三厘

  官庄    四百七十三两三钱六分六厘

  计款一万一千五百五十六两九钱九分三厘。

  ○彰化县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本县知县俸薪    四十五两

  县衙役       三百零三两八钱

  铺司兵       一百二十七两二钱二分四厘

  县儒学教谕训导   八十两

  廪生十名      二十八两九钱三分三厘

  斋膳夫门斗     五十两五钱三分三厘

  典史俸薪      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又衙役民壮     五十二两

  鹿子港巡检俸薪   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又衙役弓兵     四十五两二钱六分

  猫雾捒巡检俸薪   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又衙役弓兵     四十五两二钱六分

  两察院吏役     六十八两二钱

  圣庙香灯费     二两五钱二分

  祀典费       一百六十六两

  拜贺费       六钱

  祈祷费       一两二钱

  乡饮费       六两

  坛庙修理费     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新中举人旗匾年额  一两三钱三分三厘

  会试举人盘费年额  三十两

  进士旗匾年额    二两

  岁贡生旗匾年额   一两二钱五分

  存恤孤贫费     一百九十两六钱九分七厘

  囚犯口粮      二十两

  协济淡水厅费    二百零三两二分

  计款一千五百七十七两八钱三分七厘。

  ○淡水厅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数

  正供    一千八十二两一钱(供谷三千六百零七石余,每石折银三钱)

  丁银      一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三厘

  番饷      二百六十六两四钱四分

  陆饷      十六两八钱

  水饷      十一两七钱六分

  计款一千五百三十四两七钱七分三厘。

  ○淡水厅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同知俸薪      八十两

  同知衙役      二百零四两六钱

  铺司兵       二百十二两四分

  竹堑巡检俸薪    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又衙役民壮     七十两六分

  八里坌巡检俸薪   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又衙役民壮     七十两六分

  计款九百零二两八钱八分。

  ○澎湖厅岁入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项目          款数

  正供    一百五十九两六钱一分(地种折银)

  丁银    一百三十四两四钱

  水饷    四百四十两八钱六分

  计款七百三十四两八钱七分。

  ○澎湖厅岁出表(乾隆二十年,据台湾府志)

  通判俸银      六十两

  通判衙役      一百七十九两八钱

  祀典费       十八两

  计款二百五十七两八钱。

  ○噶玛兰厅岁入表(道光十五年,据噶玛兰志略)

  地丁     五千五百四十三两四钱(征谷九千二百三十九石余,每石折银六钱)

  耗羡     五百五十四两三钱四分(征谷九百二十三石九斗余,每石折银六钱)

  余租     一千一百八两六钱八分(征谷一千八百四十七石八斗)

  盐课盈利   一千四百七十一两(年引七千石,每石售银三钱三分,计二千三百十一两,除缴引价八百四十两,实盈此数)

  计款八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