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03-别史

26-台湾通史-清-连横*导航地图-第50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各县所征,其详如表。盖以台湾地多人少,与他府异,故不论地丁,而论田土;则贫民免追捕之忧,而有司无赔累之苦。自是以来,移民日多,垦务日进,全台约及百万,而来者仍不许■〈契,壬代大〉眷,番地亦禁开拓,此则退守之政也。
二十五年,福建巡抚吴士功奏言:『台湾归隶版图,将及百年,久成乐土。居其地者,俱系闽、粤滨海州县之民,俱于春时往耕,西成回籍。迨后海禁渐严,一归不能复往。其生业在台湾者,既不能弃其田园,又不能搬移眷属,别娶番女,恐滋扰害。经升任广东抚臣鄂弥达具奏,凡有妻子在内地者,许呈明给照,搬眷入台,编甲为良。旋经议行在案,嗣于乾隆四年,前督臣郝玉麟以流寓民眷,均已搬取,即有事故迟延,亦属无几,请停止给照。续于乾隆九年,巡视台湾御史具奏,以内地民人,或闻台地亲年衰老,欲来侍奉,或因内地孤独无依,欲来就养。
无如例有明禁,因甘蹈偷渡之愆。不肖客头奸艄,将船驶至外洋,如遇荒岛,诡称到台,促客登岸,人烟断绝,坐而饥毙。俄而洲上潮至,群命尽归鱼腹。因碍请照之难,致有亡身之事。请仍准携眷。经部议准。十二年,督臣喀尔吉善复以前奏未定年限,恐滋弊混,请定限一年之后,不准给照。自此停止以来,迄今十有余年。现在汉民已逾数十万,其父母妻子之身居内地者,正复不少。向之孑身过台者,今以开垦田原,足供俯仰矣;向之童稚无知者,今已少壮成立,置有田产矣。
若弃之而归,则失谋生之路;若置父母妻子于不顾,更非人情所安。伏查乾隆十七年,原任台湾县知县鲁鼎梅纂修县志云:内地穷民在台营生者数十万。其父母妻子俯仰乏资,急欲赴台就养,格于例禁,群贿船户,顶冒水手姓名,用小渔船夜载出口,私上大船。抵台复有渔船乘夜接载,名曰灌水。经汛口觉察奸艄,照律问遣,固刑当其罪;而杖逐回藉之民,室庐抛弃,器物一空矣。更有客船串通习水积匪。用湿漏之船,收载数百人,挤入舱中,将舱盖封钉,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
偶值风涛,尽入鱼腹。比到岸恐人知觉,遇有沙汕,辄给令出船,名曰「放生」。沙汕断头,距岸尚远,行至深处,全身陷入泥淖中,名曰「种芋」。或潮流适涨,随流漂溺,名曰「饵鱼」。言之痛心。臣一载以来,留心察访,实属碓有之事,然卒未有因陷溺而告发者;缘事在汪洋巨浸,人迹罕到之地,被害者既巳没于波臣,侥免者亦干禁令,莫敢控诉。伏念内外民人均属朝廷赤子。向之在台为匪者,悉出只身之无赖。若安分良民,既已报垦立业,有父母妻子之系恋,有仰事俯育之辛勤,自必顾惜身家,各思保聚。
此从前督抚诸臣所以迭有给照搬眷之请也。及奉准行过台之后,亦未有眷口滋衅生事者。盖民鲜土著,则有离去之思;人有室家,各谋久安之计。乃因良民之搬眷,禁以奸民之偷渡,致令在台者因羁逆旅,常怀内顾之忧,在籍者怅望天涯,不免向隅之泣。以故内地老幼男妇焭独无依之人,迫欲就养,竟至铤而走险,毕命波涛。非所以仰体皇上如天之覆,一视之仁也』。疏入,从之。于是至者愈多,拓地愈广。及嘉庆十六年,有司汇报全台民户,计有二十四万一千二百十七户,男女大小凡有二百万三千八百六十一口,而土番不计也。
比之清初,几增百倍。至今又百数十年,而人口且过三百万,此则竞进之力也。
夫有土必须有人,有人而后有财。生财之道,地着为本。划田畴以养之,设庠序以教之,治舟车以通之,劝工商以兴之,故国无敖民而地无旷土。台湾之人,漳、泉为多,约占十之六七;粤籍次之,多为惠、嘉之民,其来较后,故曰「客人」;亦有福建汀州。而闽、粤之分,每起械斗;漳、泉亦然。今则息矣。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奏请清赋,先饬各厅县编查户口,颁行保甲。其时造报者计有男女三百二十余万人。虽编查未详,亦足以知其概矣。十四年改定租率,以一条鞭办法,而丁税并于正供,至今行之。
  ○清代台湾户口表一(据台湾府志)
  厅县  户数     口数      备考
  台湾  八、六二四  一0、八六五  乾隆二年
  凤山  一、六六七   三、三00   雍正九年
  诸罗  二、四三六   三、九五五   乾隆二年
  彰化         一二五     乾隆二年
  淡水         三0、三四二  乾隆二十九年
  澎湖  二、七五二  二四、0五二  乾隆二十七年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