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正月,奏派道员马枢辉接办。适彰化乱,各地俶扰,未到,乃委淡水同知恩煜代之。恩煜请设关渡验卡,以查洋商进出,巡逻仍用关船。税务司又禀总理衙门,请于鸡笼、旗后、安平三处,照例通商。部议许之。八月十九日,鸡笼开口,派副税务司以办。三年四月,安平、旗后亦开办。以沪尾为正口,鸡笼、安平、旗后为外口。征税银册,均由总口转缴关库,归福州将军督办。四年春二月,旗后税务司以安平征收洋税,递年加多,各商赴旗完纳,诸多不便,请于安平添设银号,管出入。将军庆麟调查原案,以安平仅为验口,祗准洋船寄碇起货,不许开设。而打鼓委员德协领复以此举实为华商之便。嗣经户部核准,以六年十月开办。既又设船政厅,理港务,征船钞。其时贸易未盛,税项亦少,盖以中国协定税率甚轻,而土货之往来者别课厘金。

  厘金之设,始于道光之季。时当军事旁午,征赋为难,故为权宜之计,取以助军。凡货物出入,照担征收,不论粗细,故谓之厘。咸丰十一年,知府洪毓琛奉饬遵办,省中亦派候补知府程荣春至淡水,设局开征,以阿片为大宗。分局之外又有验卡,征厘如前。而胥吏舞文弄弊,格外苛求,以饱私橐,商贾病之。夫厘金之设,为救一时之急,而非可以永远也。故自事平之后,士大夫多请裁撤,归并海关。而清廷不听。然自通商以来,地利日辟,物产日兴,糖、米、茶、脑之出口,岁率数百万圆。米为民食之本,供给福建,故无厘。糖每担二钱,以天津、上海为销路,香港、日本次之。茶别征厘,设局于大稻埕。樟脑之利,或归官,或归民,其厘较多。而煤炭、金沙之利,前后以兴,故其详可得而闻焉。

  光绪十八年,旗后商人以波罗麻一宗,每百斤征厘六角,合银四钱三分二厘,而海关向征税银七钱。自十六年三月,并入苎麻类,一律改征,减为三钱五分。是前本税重厘轻,今反税轻厘重,故请核减。波罗麻者,即菠萝丝,配至汕头,以续夏布,其额颇多,全台厘金局以为出口货物。如土茯苓百斤,洋关税征银一钱三分,厘金定章为一圆、牛皮胶百斤,洋关一钱五分,而厘金为五角;此税轻而厘重也。又如芝麻百斤,洋关征一钱三分五厘,而厘金为一角四瓣;樟脑洋关征七钱五分四厘,而厘金为五角五瓣;此税重而厘轻也。是则关税之与厘金,原有参差,不得以百货厘金俱照关税减半征收。其子口半税,原指洋商请领之三联票,运货到最后子口,完纳半税而言。若华商则逢关纳税,遇卡抽厘,何得援出口半税为例。但该商人近来市景箫条,销路尤滞。旗后波罗麻出口,每年征芦约二、三百金,为数甚少,姑准核减,并入苎麻章程,每百斤改征四角二瓣,合银三钱二厘,以恤商艰。

  夫税厘之设,所以供国之用也,而民间亦有私征。城厢之市,村落之墟,牛豚之畜,蔬菓之场,凡至此贩者,每收其费,以充庙祀义举之款。然必禀官出示,以杜分争,故人肯乐输也。初,道光间,郡中商务繁盛,牛车入城,日数百辆。城兵欺其乡愚,勒索规费,每辆收钱百文,多至数百文。乡人不堪其苦,群吁郡绅。镇道合示禁止,违者治罪,而弊稍革矣。

  ○郑氏征收杂税表

  厝税:每间六钱二分,凡六千二百七十间半,年征三千八百八十七两七钱一分。

  贌社:凡二十七所,年征三千六十两。

  港潭:年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八两。

  梁头牌:每担一钱一分,凡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七担,年征一千五百两七分。

  澎湖船只:凡一百十一只,年征七十三两八钱。

  安平镇渡船:凡三十四只,年征四百两。

  牛磨:每首二十四两,凡二十七首,年征六百四十八两。

  蔗车:凡一百张,年征一千九百七十六两。

  大小网箔:凡八十张,年征二百零八两四钱。

  罟罾縺等:年征八百四十两。

  乌鱼旗:凡九十四枝,年征一百四十一两。

  入港货税:年征一万三千两。

  出港盐税:年征二百两。

  僧道度牒:僧每名二两,道士五两,年征二百两。

  ○清代陆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

  厅县/款目     台湾     凤山      诸罗        彰化       淡水      澎湖

  厝饷    一、二五六、一九三        二00、五00    

  牛磨      二二五、二0四                一00、八00   五、六00

  蔗车      二七四、四00 五六二、八00  八七一、九00 三四七、二00  一一、二00

  檨宅     七0、000     六、000      

  槟榔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