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五十二。

  是月,福建巡抚潘思榘奏:『台湾共应采买榖十四万二千八百余石,今岁丰收,本应买补。但该郡连年歉薄,户鲜盖藏,市价亦未遽平;而内地九府、二州俱丰登,漳、泉等府复蒙截漕备贮,沿海尽有豫备。请将在台平粜及领价采买榖三万八千三百余石,于本年先行买补;其应补运内地兵眷榖十万四千三百余石,缓至来岁筹办』。报闻。

  署福建布政使永宁奏:『调台员弁,应酌借廉俸三分之一,仍于应支台饷内扣还』。得旨:『知道了。告之督、抚存案可也』。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五十三。

  十二月二十三日(丁酉),调福建布政使永宁为江苏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陶仕僙为福建布政使,调甘肃按察使顾济美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五十五。

  乾隆十五年

  乾隆十五年(庚午、一七五○)春正月,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榘奏:『台湾淡水等处有不法匪徒陈盖等造言惑众,先经具折奏闻。兹复访闻陈盖及续获案犯何珠、王川、郑天喜等于彰化县狱内捏造悖语,怂诱监犯,并约期越狱;旋经该县查讯供认,当即饬司提究』。得旨:『是。秉公执法为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五十七。

  二月二十七日(庚子),谕军机大臣等:『台湾镇总兵李有用奏请每年秋收后带兵一千余名赴相近番界等处打围,札营演放鎗炮,以布军威等语。台湾一镇远隔海洋,民番杂处,统兵弹压,全在实力巡防,严行整饬;不使惊扰番众,俾地方永远宁谧。至于行猎振旅,不过训练之一端;即使当行,亦祗可该镇自行办理,何须专折请议,张大其事!况台地向无打围之事,恐兵丁蹂躏民地,生番亦生疑虑;且使各兵离汛远涉,地方未必相宜。此事尚须酌量慎重,不可因经奏明,张皇滋扰,轻举多事!着即传谕李有用知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五十九。

  夏五月十四日(乙卯),以少詹事金德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吏部员外郎冯成修为副考官。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四。

  六月初七日(戊寅),谕曰:『原任广东提督林君升熟悉水师,今服阕来京候补。现在并无提督员缺,伊年逾六旬,应令及时效用;着暂补福建台湾镇总兵,俟有提督缺出补授。其现在台湾镇总兵李有用,原由陆路出身,谙练营伍,朕所深知;前因一时未得其人,是以补援水师。俟林君升到日,李有用着来京陛见;遇有陆路紧要缺出,另行补用。如此,则人地俱各相宜,于水陆营伍庶有裨益』。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六。

  十八日(己丑),调福州将军德敏为荆州将军、荆州将军新柱为福州将军。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七。

  秋七月初二日(壬寅),户部等议准:『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奏,请定台湾府属厅县生番地方界址:一、淡水厅属原定火焰山等界一十二处,毋庸更移;其新添猫盂、溪头等六处,应另立界。台湾县属东南应以淡水溪为界,于六张犁山等处立石。凤山县属原定枋寮庄等处,毋庸改;其大武力等处原界游移,今已另定。诸罗县属阿里丹地方移回头埔立界;芦林产等三处移金交椅山脚立界;其茄茇山等界,毋庸改。彰化县属除大里杙等五处及东埔腊各庄照旧界外,其内外新庄各界均移至旱沟为定;又竹脚寮地方,以外山山根为界。严饬地方员弁,不时稽察汉民私垦违禁等事。懈弛,分别题参,兵役严加治罪。一、每年秋冬,地方官劝谕边界零星小庄移近大庄,各设望楼、铜锣,每楼五人昼夜巡逻;遇生番出没,协力追擒。倘乡保、兵役抑勒苦累或稽查疏懈,致生番潜入内地滋事,该管官严参。一、汉民与熟番争控地亩各案,已经剖断允服;嗣后熟番余地均听自行耕种,不许奸民搀越。违者分别治罪』。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八。

  二十二日(壬戌),除台湾府属彰化县水冲沙压田园额征粟一百四十石有奇、匀丁银七两有奇。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九。

  八月十六日(丙戌),谕:『直省学政,已届更换之期。………福建学政,着冯铃去』。

  二十九日(己亥),谕军机大臣等:『巡视台湾,已差御史钱琦。着大学士来保传谕钱琦:台郡远隔重洋,最关紧要;务须实心经理,弹压地方,俾兵民不至滋事、番众藉以宁辑,方为妥协。令其自京束装,即行赴任;不必前来请训』。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七十一。

  九月十二日(辛亥),吏部议准:『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奏,请定台湾参将、游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