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缉犯自更有裨。又据奏「审明诈赃蠹役定拟」一折,已批交部议。至折内声请将失察之凤山县张祥辰交部议处,此案县役戴升诈赃扰累,系该县访闻究办,其失察处分尚属可原;除传知该部免其置议外,并着该提督等将张祥辰记功示奖』。
二十六日(癸卯),谕军机大臣曰:『姚棻奏「雨水粮价情形」一折,据称「延平、邵武等府粮价比九月稍减,福州及漳、泉三府递有增加;至台湾府属秋收未能一律丰稔,米价尚在二两以上。合计通省各属丰歉不一,而丰收之处较多」等语。所奏殊属含混。闽省地方,台湾向称三熟,即漳、泉二府并内地各府属皆赖台地收成丰稔,米石流通,方可接济通省。其余各属山多田少,即使秋成较稔,亦仅可自给;岂能沾及他属。今延平、邵武等府粮价虽属平减,而漳、泉二府现有加增,台湾米价在二两以上亦属昂贵;则产米之地未为丰旺,其余各属米粮自必更形短绌。乃姚棻尚称合计通省丰收之处较多,竟不免有讳饰之意,殊属非是!姚棻着传旨申饬。并着传谕魁伦等将闽省各属现在粮价是否不至腾贵、民食有无妨碍及如何设法调剂,俾小民口食有资之处?据实覆奏,毋得稍有隐饰』。
二十七日(甲辰),谕:『据魁伦奏:「玛尔洪阿废弛营务,难胜提督之任」等语。玛尔洪阿着即来京候旨;所有福建陆路提督员缺,着王汇调补』。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四百九十三。
嘉庆元年
嘉庆元年(丙辰、一七九六)春正月戊申朔,上御太和殿,亲授「皇帝之宝」于皇太子;皇太子受宝,接皇帝位,尊上为太上皇帝。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四百九十四。